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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干扰素的禁忌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2-25 08:18:15 阅读:996 来源:问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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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干扰素 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 Pegasys

聚乙二醇干扰素 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 Pegasys 生产厂家:瑞士罗氏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一种聚乙二醇(PEG)与重组干扰素α-2a结合形成的长效干扰素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1.慢性乙型肝炎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时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共 48 周,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其他剂量和疗程尚未进行充分的研究。  2.慢性丙型肝炎  本品单药或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时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联合治疗时同时口服利巴韦林。  剂量调整  1.调整原则  对于由于中度和重度不良反应(包括临床表现和/或实验室指标异常)必须调整剂量的患者,初始剂量一般减至135μg,但有些病例需要将剂量减至90μg或45μg,随着不良反应的减轻,可以考虑逐渐增加或恢复到初始剂量。  2.血液学指标  (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小于750个/mm3时,应考虑减量,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小于500个/mm3时,应考虑暂时停药,直到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恢复到大于1000个/mm3时,可再恢复治疗,重新治疗开始应使用90μg,并应监测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2)血小板计数  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个/mm3时,应将本品剂量减低至90μg,当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个/mm3时,应考虑停药。  (3)贫血  ①在丙型肝炎患者治疗中出现治疗相关的贫血时特别推荐采取下列步骤处理: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出现血红蛋白<10g/dl和≥8.5g/dl,或当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治疗期间的任意4周内血红蛋白下降≥2g/dl 时利巴韦林应减量至600mg/天(早晨200mg,晚上400mg),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用药剂量。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利巴韦林应暂停使用: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血红蛋白明确下降至 8.5g/dl 以下,或者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减量治疗 4 周后血红蛋白仍持续低12g/dl,当恢复正常值后可重新开始使用利巴韦林600mg/天, 经主治医师决定可以进一步增加到800mg/天,但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剂量(1000mg或1200mg)。  表1 根据不良反应进行的剂量调整(具体指导详见上述内容)  如果对利巴韦林不耐受,可以继续本品单药治疗。  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请参阅利巴韦林发生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的说明书。  3.肝脏功能  (1)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经常出现波动,与其它α干扰素相同,使用本品治疗后,也会发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包括病毒学应答改善的患者,当丙型肝炎患者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时,应考虑将剂量减至135μg,减量后,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仍持续升高,或发生胆红素升高或肝功能失代偿时,应考虑停药。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常见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反跳,反跳值往往超过正常值上限的十倍,出现反跳提示发生了免疫清除(血清转换),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反跳期间继续治疗时应考虑增加肝功能监测次数,如果本品剂量减小或暂时停止了治疗,当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复常后可以继续恢复常规治疗。  4.肾功能不全患者  (1)对于轻度或中度的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 30 ml/min),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但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应仔细参阅利巴韦林的说明书。  (2)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推荐将本品剂量调低至135μg,每周一次。  (3)对于终末期肾病成人患者(包括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135μg,每周一次。  (4)不管本品的起始剂量或肾功能不全的严重程度如何,均应该对患者进行监测,在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适当降低本品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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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干扰素的禁忌和注意事项是什么,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的注意事项:1、聚乙二醇干扰素通常需要在医生的监督下使用。治疗过程中,医生将监测患者的病情、不良反应和治疗反应,并根据需要调整治疗计划;2、患者需要定期进行血液检查、肝功能检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以确保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以及及时发现任何潜在问题。

聚乙二醇干扰素是一种常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的药物。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这些疾病时,有一些禁忌和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有效治疗。

1. 聚乙二醇干扰素的禁忌症

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的禁忌症包括对该药物或其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以及存在以下情况的患者:

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之前有严重的心脏或自身免疫系统疾病;

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或抑郁症;

患有严重的肝疾病,如肝衰竭或自身免疫性肝病;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2. 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

聚乙二醇干扰素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患者在接受该治疗期间应谨慎使用其他药物。例如,某些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甘氨酰胺,可能增加聚乙二醇干扰素的血药浓度,从而增加其毒性。此外,与类固醇类药物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可能增加患者感染的风险。

3. 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副作用。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发热、头痛、疲劳、肌肉和关节疼痛、恶心、呕吐等。同时,严重的副作用也可能发生,包括精神病症状、严重的心脏问题、免疫性疾病的发展等。因此,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期间,患者应密切关注任何变化,并立即告知医生。

4. 孕期使用的禁忌

对于孕妇来说,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是禁忌的。如果怀孕或计划怀孕,患者应在治疗开始之前告知医生,以便寻找其他安全的治疗选择。聚乙二醇干扰素可能对胚胎产生不良影响,还可能增加妊娠期间的并发症风险。

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时,需要警惕其禁忌症和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患者在接受治疗期间应密切关注副作用,并及时向医生报告任何不适或变化。孕妇不宜使用该药物,应与医生商讨其他安全的治疗选择。对于每位患者,医生会综合考虑其个体情况,权衡治疗效果和潜在风险,以制定最合适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