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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罗欣的药物禁忌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04 08:47:42 阅读:1334 来源:问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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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干扰素 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 Pegasys

聚乙二醇干扰素 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 Pegasys 生产厂家:瑞士罗氏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一种聚乙二醇(PEG)与重组干扰素α-2a结合形成的长效干扰素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1.慢性乙型肝炎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时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共 48 周,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其他剂量和疗程尚未进行充分的研究。  2.慢性丙型肝炎  本品单药或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时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联合治疗时同时口服利巴韦林。  剂量调整  1.调整原则  对于由于中度和重度不良反应(包括临床表现和/或实验室指标异常)必须调整剂量的患者,初始剂量一般减至135μg,但有些病例需要将剂量减至90μg或45μg,随着不良反应的减轻,可以考虑逐渐增加或恢复到初始剂量。  2.血液学指标  (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小于750个/mm3时,应考虑减量,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小于500个/mm3时,应考虑暂时停药,直到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恢复到大于1000个/mm3时,可再恢复治疗,重新治疗开始应使用90μg,并应监测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2)血小板计数  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个/mm3时,应将本品剂量减低至90μg,当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个/mm3时,应考虑停药。  (3)贫血  ①在丙型肝炎患者治疗中出现治疗相关的贫血时特别推荐采取下列步骤处理: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出现血红蛋白<10g/dl和≥8.5g/dl,或当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治疗期间的任意4周内血红蛋白下降≥2g/dl 时利巴韦林应减量至600mg/天(早晨200mg,晚上400mg),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用药剂量。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利巴韦林应暂停使用: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血红蛋白明确下降至 8.5g/dl 以下,或者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减量治疗 4 周后血红蛋白仍持续低12g/dl,当恢复正常值后可重新开始使用利巴韦林600mg/天, 经主治医师决定可以进一步增加到800mg/天,但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剂量(1000mg或1200mg)。  表1 根据不良反应进行的剂量调整(具体指导详见上述内容)  如果对利巴韦林不耐受,可以继续本品单药治疗。  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请参阅利巴韦林发生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的说明书。  3.肝脏功能  (1)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经常出现波动,与其它α干扰素相同,使用本品治疗后,也会发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包括病毒学应答改善的患者,当丙型肝炎患者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时,应考虑将剂量减至135μg,减量后,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仍持续升高,或发生胆红素升高或肝功能失代偿时,应考虑停药。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常见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反跳,反跳值往往超过正常值上限的十倍,出现反跳提示发生了免疫清除(血清转换),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反跳期间继续治疗时应考虑增加肝功能监测次数,如果本品剂量减小或暂时停止了治疗,当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复常后可以继续恢复常规治疗。  4.肾功能不全患者  (1)对于轻度或中度的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 30 ml/min),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但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应仔细参阅利巴韦林的说明书。  (2)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推荐将本品剂量调低至135μg,每周一次。  (3)对于终末期肾病成人患者(包括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135μg,每周一次。  (4)不管本品的起始剂量或肾功能不全的严重程度如何,均应该对患者进行监测,在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适当降低本品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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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罗欣的药物禁忌说明,派罗欣(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禁忌为:1、患者对聚乙二醇干扰素或类似的药物存在严重的过敏反应的禁用;2、聚乙二醇干扰素可能会加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如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在存在这些疾病的情况下禁用;3、如果患者有严重的心脏疾病的禁用;4、如果患者已经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或精神病史的禁用。

派罗欣(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是一种常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的药物。正如任何其他药物一样,派罗欣也存在一些禁忌症,即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不应该使用该药物。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避免可能的副作用,医生在使用派罗欣之前应仔细评估患者的禁忌情况。本文将详细介绍派罗欣的药物禁忌情况。

1. 中重度心脏疾病禁忌(1. Contraindication for Moderate to Severe Heart Disease)

派罗欣治疗需要患者在一段时间内注射该药物。对于存在中重度心脏疾病的患者来说,该药物的使用可能会对心脏造成额外的负担和风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派罗欣是被禁忌使用的。如果患者有严重的心力衰竭、心肌梗死等心脏问题,医生应该寻找其他替代治疗方案。

2. 自身免疫性疾病禁忌(2. Contraindication for Autoimmune Disorders)

派罗欣通过调节免疫系统来对抗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病毒。对于已经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的患者而言,使用派罗欣可能会导致免疫系统的过度激活,进而加重原有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症状。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派罗欣是禁忌的。患者应向医生详细报告他们可能患有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并共同制定适合的治疗计划。

3. 心脑血管疾病禁忌(3. Contraindication for Cardiovascular Diseases)

派罗欣的使用可能导致一些与心脑血管系统相关的副作用,如高血压、心肌炎等。因此,在已经存在严重心血管疾病(如冠状动脉疾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的患者身上,派罗欣的使用是被禁忌的。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出决策,并选择适合的替代治疗方案。

4. 妊娠和哺乳期禁忌(4. Contraindication for Pregnancy and Lactation)

派罗欣在妊娠和哺乳期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对于怀孕的患者或正在哺乳的妇女,派罗欣的使用是禁忌的。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怀孕或计划怀孕,应与医生讨论可能的风险和适当的替代选择。

派罗欣是一种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的药物。在某些情况下,它是禁忌的。患者应在使用派罗欣之前告知医生他们是否有心脏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或者是否正处于妊娠和哺乳期。医生将根据这些信息评估患者的禁忌情况,并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案,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疾病的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