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奈唑胺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感染,可用于药物敏感性结核病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成人RR-TB(利福平耐药结核病)、MDR-TB(耐多药结核病)及XDR-TB(广泛耐药结核病):降阶梯疗法:利奈唑胺初始剂量为600mg/次,2次/天,4~6周后减量为600mg/次,1次/天;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还可减为300mg/天,甚至停用;口服或静脉滴注均可,同时服用维生素B6;总疗程为9~24个月。 中低剂量疗法:利奈唑胺剂量为600mg/天,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可减为300mg/天,甚至停用;口服或静脉滴注均可,同服维生素B6;总疗程为9~24个月。 儿童RR-TB、MDR-TB及XDR-TB:12岁以上儿童建议的利奈唑胺剂量为10mg/kg,1次/8小时,不宜超过900mg/天;10~12岁儿童建议的利奈唑胺剂量为10mg/kg,1次/12小时,不宜超过600mg/天;总疗程为9~24个月。 口服或静脉滴注均可。 目前尚无10岁以下儿童长期使用利奈唑胺的报道。 耐药、重症及难治性TBM(结核性脑膜炎):利奈唑胺治疗重症及难治性TBM的推荐剂量为:成人、1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建议利奈唑胺600mg,1次/12小时,静脉滴注,或600mg,2次/天,口服;12岁以下儿童建议按10mg/kg,1次/8小时,静脉滴注或口服,不宜超过600mg/天。 总疗程不超过2个月。 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及伴发的菌血症、院内感染的肺炎: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脉注射或口服。 儿童患者(刚出生至11岁):每8小时按10mg/kg静脉注射或口服。 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0-14天。 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感染及伴发的菌血症: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脉注射或口服。 儿童患者(刚出生至11岁):每8小时按10mg/kg静脉注射或口服。 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4-28天。 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成人:每12小时口服400mg。 青少年(12岁以上):每12小时口服600mg。 5-11岁儿童:每12小时按10mg/kg口服。 <5岁儿童:每8小时按10mg/kg口服。 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0-14天。 以上所有口服剂量可指斯沃片或斯沃口服混悬剂。 <7天的新生儿:大多数出生7天以内早产(<34孕周)患者较足月儿和其他婴儿对斯沃的系统清除率低,且AUC值大。 这些新生儿的初始剂量应为10mg/kg,每12小时给药,当临床效果不佳时,应考虑按剂量为10mg/kg,每8小时给药。 所有出生7天以上的新生儿应按10mg/kg,每8小时的剂量给药。 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成年患者用斯沃600mg,每12小时一次进行治疗。 静脉给药斯沃静脉注射剂应在30-120分钟内静脉输注。 不能将此静脉输液袋串联在其他静脉给药通路中。 不可在此溶液中加入其它药物。 如果斯沃静脉注射需与其它药物合并应用,应根据每种药物的推荐剂量和给药途径分别应用。 斯沃静脉注射剂与下列药物通过Y型接口联合给药时,可导致物理性质不配伍。 这些药物包括:二性霉素B、盐酸氯丙嗪、安定、喷他眯异硫代硫酸盐、红霉素乳糖酸脂、苯妥英钠和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恶唑。 此外,斯沃静脉注射与头孢曲松钠合用可致二者的化学性质不配伍。 如果同一静脉通路用于几个药物依次给药,在应用斯沃静脉注射液前及使用后,须输注与斯沃静脉注射剂和其它药物可配伍的溶液。 能与利奈唑胺静脉注射液配伍的静脉注射液有: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液。 当从静脉给药转换成口服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 对起始治疗时应用利奈唑胺注射液的患者,医生可根据临床状况,予以利奈唑胺片剂或口服混悬液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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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沃(Linezolid)的药物禁忌说明,斯沃(Linezolid)禁忌为:1、利奈唑胺主要用于治疗革兰阳性细菌感染,革兰阴性细菌感染的禁用;2、患有严重高血压或高血糖的患者禁用;3、患有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4、利奈唑胺可能导致骨髓抑制,包括白细胞减少和贫血。患者在使用期间可能需要定期监测血液计数,以确保没有严重的血液问题发生;5、利奈唑胺可能对心脏产生影响,患者应定期接受心脏健康监测。
斯沃(Linezolid)是一种广谱抗生素,用于治疗肺结核、肺炎以及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感染。正如所有药物一样,斯沃也有一些禁忌事项需要注意。在使用斯沃之前,医生会评估患者的病情和禁忌症,以确保安全有效的治疗。
1. 胺碳酸酯类化合物过敏症禁用
胺碳酸酯类化合物过敏症是斯沃的禁忌症之一。若患者对其他胺碳酸酯类抗生素(如氨基糖苷类及万古霉素等)过敏,有可能会对斯沃产生过敏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斯沃不应被使用。患者使用斯沃前应告知医生他们是否有胺碳酸酯类化合物过敏症。
2. 服用或使用过麻醉药物的患者警告
斯沃可能与一些麻醉药物相互作用,导致一种称为"麻醉相关酮症"的严重病症。因此,在接受麻醉药物治疗后,或在麻醉药物使用停止后的两周内,不应立即使用斯沃。医生应评估患者的用药历史和当前用药情况,以决定是否使用斯沃。
3. 抑制骨髓功能的患者慎用
斯沃对骨髓功能可能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已经有关于使用斯沃导致血小板减少和贫血的报告。对于患有严重骨髓抑制的患者,特别是血小板减少症和贫血患者,需要慎重考虑使用斯沃。在使用斯沃期间,应定期检测患者的血小板和红细胞计数等指标,并监测患者是否存在出血或其他相关症状。
4. 抗抑郁药物和肾脏功能的监测
斯沃与一些抗抑郁药物(如多巴胺能药物和精神刺激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同时,由于斯沃在体内代谢和排泄主要通过肾脏进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监测用药过程中的肾脏功能。在使用斯沃之前,患者应向医生提供他们当前正在使用的药物清单,以确保安全的治疗。
在任何使用斯沃的情况下,患者都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并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用药时间进行治疗。如果出现任何不适或过敏反应,患者应立即告知医生并寻求进一步的指导。斯沃是一种强效药物,但正确使用和严格遵循医嘱可以确保治疗的最佳效果,并减少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