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托坦
生产厂家:法国HRA Pharma
功能主治:肾上腺皮质癌的肾上腺溶解剂,中位无复发生存24个月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1.每天6~15mg/kg,分3~4次口服,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大到最大耐受量,其变化范围每天2~16g,一般每天8~10g。 2.如出现不良反应,则减少剂量,直到确定最大耐受量,治疗应持续到出现临床效果,有效后改为每天2~4g,4~8周为1个疗程。 如服用最大耐受量3个月仍无效,则停止治疗。 治疗应在熟悉此药的医师指导下进行。 3.如果患者可以耐受较高的剂量,而且可能因此改善临床反应时,剂量应该持续增加直到发生不良反应为止,到目前为止所累积的经验显示,连续使用米托坦最大可能的剂量治疗乃是最好方法,可使用到18~19 g/day。 4.对于18岁以下的儿童,此药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完全确定,医生会视乎患者的体重或身体表面面积来决定每日服用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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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米托坦的注册取决于该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在一些国家,米托坦可能没有通过临床试验和其他必要的科学研究来证明其在特定类型肾上腺皮质腺瘤治疗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这可能是由于对该药品的需求不高,导致制药公司不愿意投资巨额资金进行研究和开发。
其次,米托坦可能在国内市场上缺乏竞争。如果其他类似的药物已被认可并且在该国销售,制药公司可能对市场需求进行经济评估,并决定是否进入该市场。如果其他治疗方式,如手术或其他药物,已被广泛使用,米托坦可能会因为找不到其位置而无法进入市场。
此外,
米托坦的价格可能会成为一个问题。制药公司需要考虑投资研发、临床试验和生产成本,以及制定一个能够覆盖这些成本并保持利润的药品价格。在一些国家,药品价格管制可能非常严格,制药公司可能无法以盈利的价格销售米托坦,或者他们可能选择不进入该市场。因此,低潜力市场导致米托坦在该国无法获得市场准入。
此外,政府监管也可能成为限制
米托坦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因素。如果监管机构对该药品的安全性和效果表示关切,或者他们认为其他替代方法更为有效或更安全,他们可能会推迟或拒绝批准米托坦的销售。这也可能是米托坦无法进入国内市场的原因之一。
总的来说,米托坦国内没有可能是由于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缺乏临床研究数据来证明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市场竞争不足、药品价格问题以及政府监管限制。无论是哪个原因,米托坦的国内缺席可能对患有特定类型肾上腺皮质腺瘤的患者造成一定的困扰,但也展示了药品研发和市场准入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