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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干扰素的适应症、用药注意事项及禁忌

发布时间:2024-04-18 09:07:34 阅读:1383 来源:问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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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干扰素 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 Pegasys

聚乙二醇干扰素 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 Pegasys 生产厂家:瑞士罗氏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一种聚乙二醇(PEG)与重组干扰素α-2a结合形成的长效干扰素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1.慢性乙型肝炎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时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共 48 周,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其他剂量和疗程尚未进行充分的研究。  2.慢性丙型肝炎  本品单药或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时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联合治疗时同时口服利巴韦林。  剂量调整  1.调整原则  对于由于中度和重度不良反应(包括临床表现和/或实验室指标异常)必须调整剂量的患者,初始剂量一般减至135μg,但有些病例需要将剂量减至90μg或45μg,随着不良反应的减轻,可以考虑逐渐增加或恢复到初始剂量。  2.血液学指标  (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小于750个/mm3时,应考虑减量,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小于500个/mm3时,应考虑暂时停药,直到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恢复到大于1000个/mm3时,可再恢复治疗,重新治疗开始应使用90μg,并应监测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2)血小板计数  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个/mm3时,应将本品剂量减低至90μg,当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个/mm3时,应考虑停药。  (3)贫血  ①在丙型肝炎患者治疗中出现治疗相关的贫血时特别推荐采取下列步骤处理: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出现血红蛋白<10g/dl和≥8.5g/dl,或当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治疗期间的任意4周内血红蛋白下降≥2g/dl 时利巴韦林应减量至600mg/天(早晨200mg,晚上400mg),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用药剂量。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利巴韦林应暂停使用: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血红蛋白明确下降至 8.5g/dl 以下,或者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减量治疗 4 周后血红蛋白仍持续低12g/dl,当恢复正常值后可重新开始使用利巴韦林600mg/天, 经主治医师决定可以进一步增加到800mg/天,但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剂量(1000mg或1200mg)。  表1 根据不良反应进行的剂量调整(具体指导详见上述内容)  如果对利巴韦林不耐受,可以继续本品单药治疗。  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请参阅利巴韦林发生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的说明书。  3.肝脏功能  (1)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经常出现波动,与其它α干扰素相同,使用本品治疗后,也会发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包括病毒学应答改善的患者,当丙型肝炎患者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时,应考虑将剂量减至135μg,减量后,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仍持续升高,或发生胆红素升高或肝功能失代偿时,应考虑停药。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常见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反跳,反跳值往往超过正常值上限的十倍,出现反跳提示发生了免疫清除(血清转换),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反跳期间继续治疗时应考虑增加肝功能监测次数,如果本品剂量减小或暂时停止了治疗,当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复常后可以继续恢复常规治疗。  4.肾功能不全患者  (1)对于轻度或中度的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 30 ml/min),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但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应仔细参阅利巴韦林的说明书。  (2)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推荐将本品剂量调低至135μg,每周一次。  (3)对于终末期肾病成人患者(包括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135μg,每周一次。  (4)不管本品的起始剂量或肾功能不全的严重程度如何,均应该对患者进行监测,在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适当降低本品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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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干扰素的适应症、用药注意事项及禁忌,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适用于:1、慢性丙型肝炎;2、慢性乙型肝炎;3、骨髓纤维化疾病。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的注意事项:1、聚乙二醇干扰素通常需要在医生的监督下使用。治疗过程中,医生将监测患者的病情、不良反应和治疗反应,并根据需要调整治疗计划;2、患者需要定期进行血液检查、肝功能检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以确保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以及及时发现任何潜在问题。

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是一种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chronic hepatitis B,CHB)和慢性丙型肝炎(chronic hepatitis C,CHC)的药物。它具有抗病毒和抗肿瘤的作用,适用于一些特定的患者群体。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前,我们需要了解其适应症、用药注意事项以及禁忌情况。

1. 适应症

1.1 慢性乙型肝炎:聚乙二醇干扰素可用于治疗HBeAg阳性和阴性的成年患者,具有抑制病毒复制、改善肝脏病理和血清学指标的效果。它通常与其他抗病毒药物,如核酸类似物(Nucleos(t)ide analogs)联合使用。

1.2 慢性丙型肝炎聚乙二醇干扰素对丙型肝炎病毒具有直接的抗病毒作用,并且可以改善肝脏病理和临床症状。它可以作为丙型肝炎治疗的一线药物,也可以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2. 用药注意事项

2.1 注意剂量和疗程:聚乙二醇干扰素的剂量和疗程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来确定。一般而言,医生会根据患者的体重、肝功能以及病情来调整剂量,并定期监测疗效。患者需要按医生的指示按时用药,并遵循完整的疗程。

2.2 相关的不良反应聚乙二醇干扰素可能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如发热、乏力、肌肉和关节疼痛、头痛、恶心、呕吐等。在使用过程中,患者需要及时向医生报告任何异常感受,并接受必要的监测和处理措施。部分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或停药。

3. 禁忌情况

3.1 严重的心脏、肾脏疾病:对于存在严重心脏、肾脏疾病的患者,特别是那些已经接受了心脏移植的患者,聚乙二醇干扰素可能会加重病情,因此应禁止使用。

3.2 自身免疫性肝炎:由于聚乙二醇干扰素的免疫调节作用,患有自身免疫性肝炎的患者应禁用该药物,以免导致疾病恶化。

3.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聚乙二醇干扰素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中的使用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因此在这些人群中应避免使用该药物,或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谨慎使用。

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时,积极配合医生的指导及监测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合适的适应症条件下,遵守用药注意事项,同时避免禁忌情况的发生,才能更好地提高疗效,保障患者的安全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