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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碱仿制药说明书:印度一家制药企业违反专利权

发布时间:2023-05-24 17:17:39 阅读:103 来源:问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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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碱

长春新碱 生产厂家:美国礼来公司(Eli Lilly and Company) 功能主治: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等多种实体瘤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1~2mg(或1.4mg/m2)最大不大于2mg,年龄大于65岁者,最大每次1mg。  儿童75μg/kg或2.0mg/m2,每周1次静脉注射或冲入。  联合化疗是连用2周为一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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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新碱是一种化疗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白血病、淋巴瘤等恶性肿瘤。由于其疗效突出,长春新碱被列入了全球抗癌药品的重要清单之一。然而,近年来,一些海外制药厂商推出了长春新碱的仿制药,其中许多制药企业并未取得有效的专利授权,导致其制药行为受到了诸多争议。
  目前,一家印度制药企业罗克拉(Rakshit Drugs)的长春新碱仿制药就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的质疑。原因在于,该企业没有得到原产地长春药业的专利授权,却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仿制药。
长春新碱  根据国际知识产权规定,制药企业需要先向原发明者购买专利授权,才能在合法的范围内生产和销售仿制药。否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
  而在此次事件中,罗克拉公司没有遵循国际知识产权法,擅自制造和销售仿制长春新碱,这意味着该药品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此外,罗克拉公司的仿制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据悉,罗克拉公司的仿制药在制造过程中违反了国际药物质量规范,导致药品的品质和疗效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国际上对罗克拉公司的长春新碱仿制药的批评声不断。世界卫生组织(WHO)曾于今年5月发布了一份关于长春新碱仿制药风险的报告,指出该药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建议患者应选择原产地长春药业的长春新碱。
  尽管罗克拉公司在印度政府的支持下,试图力图证明其产品质量可靠,并表示可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但这并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支持,罗克拉公司也因此受到了广泛的谴责和批评。
  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对于长春新碱仿制药这类药品来说,它们的质量和疗效是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问题的。因此,各国制药企业应该遵守国际知识产权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合法生产和销售药品,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