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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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是一种治疗特定类型肺血压的药物,已经被FDA批准用于治疗肺动脉高压症(PAH)和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CTEPH)等疾病。这些疾病会导致肺部血管收缩和流量下降,使心脏无法将氧合血液输送到身体各处,从而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寿命。波生坦的作用就是扩张肺血管以提高氧合血液流动,提高病患的生活质量。
波生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阻断肺血管内皮素A(ET-A)和内皮素B(ET-B)受体来扩张血管,改善血流量和氧合血液供应。在PAH病患中,肺动脉内压力和血管阻力增加,导致肺血管收缩,从而阻碍氧合血液的运输。波生坦可以降低这些血管阻力和压力,扩张血管并增加氧合血液流动。CTEPH也可以通过使用波生坦来扩张肺血管以改善氧合血液流动并预防肺栓塞的发生。
在临床试验中,波生坦已经显示出显著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一份关于波生坦受治疗PAH患者的12个月随访研究表明,使用波生坦的患者在六分钟距离试验(6MWT)中显示出一定程度的改善,其功能类别也有所提高。此外,波生坦还能改善呼吸困难和疲劳等症状,促进患者的生活质量提高。在治疗巨细胞动脉炎相关的PAH方面,波生坦也被证实是一种有用和有效的治疗方法。
然而,
波生坦在使用过程中仍需谨慎,患者需要遵循医生的建议,如定期进行血液检测、避免与硝酸甘油等药物一起使用等。此外,波生坦在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中应谨慎使用,以避免对胎儿/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
波生坦的诞生和应用为值得庆幸。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环境压力等因素的不断恶化,肺血管疾病将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因此,推广和应用波生坦等先进治疗手段,对于提高肺血压患者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将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