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奈唑胺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感染,可用于药物敏感性结核病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成人RR-TB(利福平耐药结核病)、MDR-TB(耐多药结核病)及XDR-TB(广泛耐药结核病):降阶梯疗法:利奈唑胺初始剂量为600mg/次,2次/天,4~6周后减量为600mg/次,1次/天;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还可减为300mg/天,甚至停用;口服或静脉滴注均可,同时服用维生素B6;总疗程为9~24个月。 中低剂量疗法:利奈唑胺剂量为600mg/天,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可减为300mg/天,甚至停用;口服或静脉滴注均可,同服维生素B6;总疗程为9~24个月。 儿童RR-TB、MDR-TB及XDR-TB:12岁以上儿童建议的利奈唑胺剂量为10mg/kg,1次/8小时,不宜超过900mg/天;10~12岁儿童建议的利奈唑胺剂量为10mg/kg,1次/12小时,不宜超过600mg/天;总疗程为9~24个月。 口服或静脉滴注均可。 目前尚无10岁以下儿童长期使用利奈唑胺的报道。 耐药、重症及难治性TBM(结核性脑膜炎):利奈唑胺治疗重症及难治性TBM的推荐剂量为:成人、1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建议利奈唑胺600mg,1次/12小时,静脉滴注,或600mg,2次/天,口服;12岁以下儿童建议按10mg/kg,1次/8小时,静脉滴注或口服,不宜超过600mg/天。 总疗程不超过2个月。 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及伴发的菌血症、院内感染的肺炎: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脉注射或口服。 儿童患者(刚出生至11岁):每8小时按10mg/kg静脉注射或口服。 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0-14天。 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感染及伴发的菌血症: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脉注射或口服。 儿童患者(刚出生至11岁):每8小时按10mg/kg静脉注射或口服。 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4-28天。 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成人:每12小时口服400mg。 青少年(12岁以上):每12小时口服600mg。 5-11岁儿童:每12小时按10mg/kg口服。 <5岁儿童:每8小时按10mg/kg口服。 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0-14天。 以上所有口服剂量可指斯沃片或斯沃口服混悬剂。 <7天的新生儿:大多数出生7天以内早产(<34孕周)患者较足月儿和其他婴儿对斯沃的系统清除率低,且AUC值大。 这些新生儿的初始剂量应为10mg/kg,每12小时给药,当临床效果不佳时,应考虑按剂量为10mg/kg,每8小时给药。 所有出生7天以上的新生儿应按10mg/kg,每8小时的剂量给药。 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成年患者用斯沃600mg,每12小时一次进行治疗。 静脉给药斯沃静脉注射剂应在30-120分钟内静脉输注。 不能将此静脉输液袋串联在其他静脉给药通路中。 不可在此溶液中加入其它药物。 如果斯沃静脉注射需与其它药物合并应用,应根据每种药物的推荐剂量和给药途径分别应用。 斯沃静脉注射剂与下列药物通过Y型接口联合给药时,可导致物理性质不配伍。 这些药物包括:二性霉素B、盐酸氯丙嗪、安定、喷他眯异硫代硫酸盐、红霉素乳糖酸脂、苯妥英钠和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恶唑。 此外,斯沃静脉注射与头孢曲松钠合用可致二者的化学性质不配伍。 如果同一静脉通路用于几个药物依次给药,在应用斯沃静脉注射液前及使用后,须输注与斯沃静脉注射剂和其它药物可配伍的溶液。 能与利奈唑胺静脉注射液配伍的静脉注射液有: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液。 当从静脉给药转换成口服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 对起始治疗时应用利奈唑胺注射液的患者,医生可根据临床状况,予以利奈唑胺片剂或口服混悬液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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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沃(Linezolid)的适应症、用药注意事项及禁忌,斯沃(Linezolid)可配合抗结核药联合治疗肺结核。本品用于治疗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院内获得性肺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和耐甲氧西林的菌株)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院内获得性肺炎。斯沃(Linezolid)的注意事项包括:1.抗生素耐药性:仅对医生确认为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使用,以降低抗生素耐药性风险。2.血细胞监测:长期使用可能引起骨髓抑制,需要定期监测血细胞计数。3.血清素综合征:避免与可能引起血清素综合征的药物(如SSRIs)合用。4.感染监测:注意二重感染或非革兰阳性细菌感染的迹象。5.酪氨酸酶抑制:可能会导致酪氨酸酶活性抑制,需避免大量摄入酪氨酸(如奶酪、红酒)。
斯沃(Linezolid)是一种广谱抗生素,可用于治疗多种感染,包括肺结核、肺炎以及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感染。本文将详细介绍斯沃的适应症、用药注意事项以及禁忌情况。
1. 适应症
斯沃(Linezolid)在医学领域中被广泛应用于下列感染的治疗:
肺结核:斯沃可以用作肺结核的辅助治疗药物。它可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以提高治疗效果,并减少耐药性的发展。
肺炎:斯沃也可以用于治疗由革兰阳性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CAP)。常见的致病菌包括肺炎链球菌、链球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使用斯沃治疗时,应先根据病原体敏感性进行相关药敏试验。
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感染:斯沃对多种革兰阳性菌有较好的抗菌活性,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中耳炎链球菌等。因此,在对这些菌株敏感的感染中,斯沃通常被选择作为治疗药物。
2. 用药注意事项
使用斯沃进行治疗时,有几个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牢记:
药物相互作用:斯沃与一些其他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具体而言,斯沃与苯甲酸类止痛药、去甲肾上腺素、血管收缩素转化酶抑制剂等药物可能导致血压升高。因此,在使用斯沃之前,请告知医生您正在使用的所有药物,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耐药性:长期大剂量使用斯沃可能导致耐药性的发展。因此,在使用斯沃时,应严格遵循医生的建议,按照指示进行治疗。切勿盲目自行增减药物剂量或延长或缩短疗程。
不良反应:斯沃有一些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等。如果出现不良反应,请及时告知医生,以便进行调整或更换药物。
3. 禁忌
斯沃在某些情况下被禁忌使用。以下是斯沃的禁忌症:
青光眼或高眼压:斯沃可能导致眼压升高,因此对于患有青光眼或高眼压的患者,斯沃是禁忌的。
甲状腺功能亢进:由于斯沃可能干扰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因此对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斯沃也是禁忌的。
与一些药物相互作用:斯沃与一些特定的抗抑郁药物以及一些危险性较高的降压药物具有相互作用,因此对于正在使用这些药物的患者,斯沃也是禁忌的。
请记住,在使用斯沃进行治疗之前,务必咨询医生以了解适应症、用药注意事项以及禁忌情况。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使用斯沃,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