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托坦
生产厂家: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无法手术的、功能性和非功能性肾上腺皮质癌、肾上腺皮质增生以及肿瘤所致的皮质醇增多症。
用法用量: 1.每天6~15mg/kg,分3~4次口服,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大到最大耐受量,其变化范围每天2~16g,一般每天8~10g。 2.如出现不良反应,则减少剂量,直到确定最大耐受量,治疗应持续到出现临床效果,有效后改为每天2~4g,4~8周为1个疗程。 如服用最大耐受量3个月仍无效,则停止治疗。 治疗应在熟悉此药的医师指导下进行。 3.如果患者可以耐受较高的剂量,而且可能因此改善临床反应时,剂量应该持续增加直到发生不良反应为止,到目前为止所累积的经验显示,连续使用米托坦最大可能的剂量治疗乃是最好方法,可使用到18~19 g/day。 4.对于18岁以下的儿童,此药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完全确定,医生会视乎患者的体重或身体表面面积来决定每日服用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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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米托坦在国内没有卖是因为其在临床上的应用较为有限。肾上腺皮质癌这种罕见的肿瘤在中国相对较少见,因此米托坦这种专门用于治疗该病的药物在市场上需求不高。另外,肾上腺皮质增生和皮质醇增多症这两种疾病相对较为常见,但在国内主要采用其他药物或手术治疗方法,对米托坦的需求也较少。
其次,
米托坦的安全性和副作用也是影响其在国内销售的原因之一。米托坦是一种化学合成药物,其抑制肾上腺皮质的功能,可能导致患者出现肾上腺皮质醇不足等副作用。在使用米托坦的过程中,需要严格监测患者的肾上腺功能,以避免潜在的风险。这也增加了药物的风险和复杂性,使得该药物在国内的销售比较困难。
此外,米托坦未在国内进行相关临床试验和注册也是国内没有销售的原因之一。中国的药物审批制度较为严格,需要经过多轮的临床试验和注册才能在市场上销售。如果米托坦没有在国内进行相关的临床试验或注册,就无法满足国内市场的法规要求,也无法在国内上市销售。
在整体药物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药企通常会选择投入更多资源用于开发和销售需求更大、患者等待时间更短的药物,从而增加利润。考虑到
米托坦在国内的需求相对较低,市场规模较小,药企可能将资源投入到其他更具商业价值的药物研发和销售领域,进而导致米托坦在国内没有销售的情况。
综上所述,米托坦在国内没有销售主要是因为其在临床上的需求有限,安全性和副作用的考虑,未在国内进行相关的临床试验和注册以及市场竞争等原因导致。不过,随着国内医疗技术的发展和肾上腺疾病的关注度提高,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药物进入市场,满足患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