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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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的主要作用机制是通过阻断内皮素-A受体(Endothelin A receptor,简称ETA受体)来发挥作用。ETA受体是内皮素-A的主要受体,而内皮素-A是一种强烈的收缩血管物质,其作用是收缩肺动脉血管,导致血管阻力增加,血流量减少。波生坦的作用是阻断 ETA受体的结合,减少内皮素-A的作用,从而放松肺动脉血管,减少血管阻力,提高心脏排血量。
波生坦的抗收缩血管作用有助于改善患者的运动能力和生活质量。通过减少肺动脉血管的收缩,波生坦可以降低患者的肺动脉压力,改善肺循环,增加氧气供应,从而减轻患者活动时的呼吸困难和疲劳感。研究表明,波生坦可以提高患者的6分钟步行距离,改善肺功能和运动耐受力,并减少住院率和死亡风险。
除此之外,波生坦还可以对抗内皮素的纤维化和增殖作用。内皮素具有致纤维化和增殖的作用,这在PAH患者中特别明显。波生坦的应用可以减少内皮素的作用,降低血管内皮细胞的纤维化和增殖,从而减少肺动脉的狭窄和血管壁的增厚。这些效应能够维持肺动脉血流的正常,预防心脏功能的进一步恶化。
尽管
波生坦在治疗肺动脉高压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但仍然存在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患者和医生注意。例如,波生坦的使用可能导致肝脏损伤,因此患者在开始使用药物之前需要进行肝功能监测,并在接受治疗期间进行定期监测。此外,由于其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孕妇和正在计划怀孕的妇女应避免使用波生坦。
在总结中,
波生坦作为一种治疗肺动脉高压的药物,通过阻断ETA受体来放松肺动脉血管,降低血管阻力,改善心脏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它不仅能减少运动时的呼吸困难和疲劳感,还能预防肺动脉和心脏的进一步损害。然而, 患者和医生需注意波生坦的潜在副作用和禁忌症,合理使用波生坦才能发挥其最佳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