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创术
概述
扩创术指对新鲜开放性污染伤口进行清洗去污、清除血块和异物、切除失去生机的组织、缝合伤口,使之尽量减少污染,甚至变成清洁伤口,达到一期愈合,有利受伤部位的功能和形态的恢复的方法。
麻醉方式
局部麻醉或根据情况行其他麻醉方式。
适应证
1.所有的火器伤口均是污染的,应尽早在6~8小时内行彻底的初期外科处理。
2.危及伤员生命的内脏伤已经处理,休克及水电解质紊乱已纠正,全身情况稳定,能耐受手术。
禁忌证
1.四肢火器伤、创面大而深,伤员合并有严重的休克和水与电解质紊乱,全身情况不稳定。
2.疑有火器伤所致的肢体主要血管损伤,血源缺乏,技术条件受限时。
3.有或疑有内脏伤的火器伤。
4.出口很小的软组织贯通伤,或浅而小的切线伤。
5.已发生感染的火器伤,不宜行过多的清创操作,应充分引流,以免感染扩散。
手术步骤
火器伤伤口,皮肤、皮下组织和筋膜的清创均应扩大创口以显露深部组织。伤口延长的方向,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四肢伤可沿肢体纵轴方向切开,经过关节的切口应呈S形。清创应由浅及深有次序地进行。所有失去生机的皮下组织和筋膜均应切除。首先将皮肤、皮下组织和筋膜的创缘切除,切除范围一般为0.5~1cm为宜,但在头面、颈部和手部则应尽量细心,以免因皮肤缺损过多造成功能障碍。将深筋膜做菱形切除,或在深筋膜切口中部做横行切开,使成“十”字形,或在筋膜切口两端做横切口,使切口成“工”字形,以预防筋膜间隙综合征的发生。
对深部组织清创时,光源要充分,显露要清楚。应彻底清除创口内坏死组织、血块及金属异物,清洗创口后应仔细止血。尽量少用粗丝线结扎止血,以免过多的线头存留在伤道内。如是贯通伤,应在入口和出口两处分别进行清创。对较深的盲管伤,有时为引流或清除异物,需从对侧切开。对离开伤道较远的金属异物,如取出有困难,可暂不取出,以免加重伤肢的损伤。
并发症
1.伤口感染。
2.软组织广泛性缺损。
3.关节功能障碍。
注意事项
1.伤口清洗是扩创术的重要步骤,必须反复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务必使伤口清洁后再作扩创术。选用局麻者,只能在清洗伤口后麻醉。
2.清创时既要彻底切除已失去活力的组织,又要尽量爱护和保留存活的组织,这样才能避免伤口感染,促进愈合,保存功能。
3.组织缝合必须避免张力太大,以免造成缺血或坏死。
4.术中应彻底止血,否则手术后易发生血肿,有利于感染形成。
术后护理
1.合理应用抗生素,防止伤口感染,促使炎症消退。
2.对广泛软组织缺损者,应用石膏托功能位固定肢体,预防关节屈曲畸形。
3.伤口引流条,一般应根据引流物情况,在术后24~48小时内拔除。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目录
概述
麻醉方式
适应证
禁忌证
手术步骤
并发症
注意事项
术后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