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概述
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
主要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水肿,以及全身器官功能损害等
发病可能与环境、免疫、遗传等因素有关
采用降压、解痉、镇静、适时终止妊娠的方法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什么?
定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s of pregnancy,HDP)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
严重者可出现抽搐、昏迷、脑出血、心力衰竭胎盘早剥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甚至死亡。
分类
根据临床表现及靶器官受损程度不同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
子痫前期
子痫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流行病学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率为5%~12%。
该疾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
第一胎得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第二胎还会再次患病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与遗传、环境、免疫等因素有关,第一胎得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第二胎再次患病的可能性较高。
第一胎得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第二胎必须要做好孕期管理,可以在妊娠12周左右开始服用钙片、阿司匹林,可以显著降低第二胎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概率。
得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使用硫酸镁要注意什么?
得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使用硫酸镁时需注意有无呼吸困难和小便减少的现象。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使用硫酸镁治疗,可以起到解痉的目的,但也需注意副作用。一部分人会出现面部潮红、出汗、口干等症状,可继续用药,但如果出现呼吸困难、尿量减少的情况需要终止用药。
如果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生下的孩子会有问题吗?
得了妊娠期高血压性疾病,如果孕期血压控制稳定,不会影响胎儿发育,孩子出生后多无问题。
如果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血压控制不良,严重时影响到胎儿,可能会出现宫内生长受限,早产等情况,出生后表现为各种疾病,如脑瘫、肺发育不良、弱视等,因此妊娠期要重视血压的管理。
病因
致病原因
病因尚不清楚,环境、免疫、遗传学因素等可能在子痫前期发病过程中发挥作用。
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妊娠高血压疾病存在危险因素,具体内容如下。
初产妇。
妊娠间隔时间≥10年。
孕妇年龄过小(<18岁)或高龄(≥40岁)。
子痫前期病史及家族史。
慢性高血压。
慢性肾脏疾病。
血栓疾病史。
糖尿病。
肥胖,体重指数(BMI)≥28。
此次妊娠收缩压≥130mmHg或舒张压≥80mmHg(孕早期或首次产前检查时)。
孕早期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g或尿蛋白持续存在(随机尿蛋白≥++1次及以上)。
营养不良。
社会经济状况低下。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受孕。
发病机制
两阶段学说
目前,较为公认的是子痫前期发病机制的“两阶段学说”。
第一阶段,在孕早期,由于免疫、遗传、内皮细胞功能紊乱等因素可造成子宫螺旋小动脉生理性血管重铸障碍,滋养细胞因缺血导致侵袭力减弱,造成胎盘浅着床,子宫动脉血流阻力增加,致使胎盘灌注不足,功能下降。
第二阶段,孕中晚期缺血缺氧的胎盘局部氧化应激反应,诱发内皮细胞损伤,从而释放大量炎症因子,形成炎症级联效应和过度炎症的发生,引起子痫前期、子痫各种临床症状。
病理改变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基本病理生理变化是全身小血管痉挛和血管内皮损伤,包括脑、肾脏、肝脏、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和代谢、子宫胎盘等改变。
脑:脑血管痉挛,通透性增加,导致脑水肿、充血、局部缺血、血栓形成及出血等。子痫的发生与脑血管自身调节功能丧失相关。
肾脏:肾小球扩张,内皮细胞肿胀,纤维素沉积于内皮细胞。血浆蛋白自肾小球漏出形成蛋白尿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量下降,导致血尿酸和肌酐水平升高。肾脏功能严重损害可致少尿、肾衰竭。
肝脏:肝脏损害常表现为血清转氨酶水平升高。肝脏的特征性损伤是门静脉周围出血,严重时门静脉周围坏死和肝包膜下血肿形成,甚至发生肝破裂,危及母儿生命。
心血管:血管痉挛,血压升高,外周阻力增加,心肌收缩力受损和射血阻力增加,心输出量明显减少,心血管系统处于低排高阻状态,加之内皮细胞活化使血管通透性增加,血管内液进入心肌细胞间质,导致心肌缺血、间质水肿、心肌点状出血或坏死、肺水肿,严重时导致心力衰竭
血液:由于全身小动脉痉挛,血管壁渗透性增加,血液浓缩,血细胞比容上升。当血细胞比容下降时,多合并贫血或红细胞受损或溶血。
内分泌及代谢:由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增加,妊娠晚期盐皮质激素、去氧皮质酮升高可致钠潴留,血浆胶体渗透压降低,细胞外液可超过正常妊娠,但水肿与子痫前期的严重程度及预后关系不大。通常其电解质水平与正常妊娠无明显差异。子痫抽搐后,可出现乳酸性酸中毒及呼吸代偿性的二氧化碳丢失,可致血中碳酸盐浓度降低。
子宫胎盘血流灌注:子宫螺旋动脉重铸不足导致胎盘灌注下降,螺旋动脉平均直径仅为正常孕妇螺旋动脉直径的1/2,加之伴有内皮损害及胎盘血管急性动脉粥样硬化,使胎盘功能下降,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若胎盘床血管破裂可致胎盘早剥,严重时母儿死亡。
症状
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以后,孕妇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并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当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则认为是重度高血压,可出现抽搐、胎盘早剥、脑血管意外等。
子痫前期
高血压。
可能伴有蛋白尿尿蛋白定量≥0.3g/24 h;或随机尿蛋白≥(+);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
无蛋白尿,但伴有: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中任何1种器官或系统受累,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
严重时,可能有头痛、视觉障碍、上腹部疼痛等症状。
子痫
子痫发生前可有不断加重的重度子痫前期,但子痫期也可发生于血压升高不显著、无蛋白尿者。
59%的子痫发生在妊娠晚期或临产前,称为产前子痫;20%发生于分娩过程,称为产时子痫;21%发生于产后称为产后子痫,约90%产后子痫发生在产后1周内。
先兆症状
75%的患者可出现高血压。
66%的患者可出现头痛,可呈现持续额部或枕部头痛或霹雳性头痛。
27%的患者可出现视觉障碍[盲点、视力丧失(皮质盲)、视物模糊、复视视野缺损(如同侧偏盲)、畏光]。
25%的患者可出现右上腹或上腹部疼痛。
25%的患者可无症状。
踝阵挛也是常见表现。
发作症状
子痫抽搐发病突然,通常表现为全身强直性阵挛或昏迷。
发病时,出现突然意识丧失,常伴有尖叫。
抽搐时血管痉挛,患者可能出现发绀。
在阵挛期,可能发生舌咬伤,口吐白沫、血痰。
抽搐后,患者处于深睡眠,呼吸深,然后逐渐清醒,经常主诉头痛。
大多数患者在全身惊厥后10~20分钟内开始恢复反应。一般没有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
子痫发作常伴随胎心减慢。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20周前出现高血压,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者,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对于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者,孕期应监测血压变化,警惕心脑血管意外。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妇女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20周后出现蛋白尿。
慢性高血压的最大风险是增加子痫前期的发病率,25%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时可能会并发子痫前期。
若存在肾功能不全,病程超过4年,或既往妊娠时曾经出现过高血压,子痫前期的发生率更高;若并发子痫前期,发生胎盘早剥的风险明显升高。
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蛋白尿明显增加,或出现以下症状。
血压进一步升高。
出现血小板减少<100×109/L。
出现其他肝肾功能损害、肺水肿、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等严重表现。
并发症
HELLP综合征
常见症状为右上腹疼痛、恶心、呕吐、乏力、全身不适等,少数可有轻度黄疸。
查体可发现右上腹或上腹肌紧张,体重骤增、水肿、脉压增大。
如凝血功能障碍严重可出现血尿、消化道出血
实验室检查:血小板计数减少、外周血涂片可见破损红细胞或球形红细胞,生化检查提示转氨酶升高。
胎儿生长受限
胎儿生长缓慢。
体重低于同胎龄的正常胎儿。
早产
因病情进展迅速,常导致胎儿提前终止妊娠。
胎盘早剥
常见症状为阴道出血,伴有腹痛、宫缩、子宫硬度增加和压痛,部分存在胎心监护图形不良。
严重时可威胁胎儿生命。
胎盘早剥可导致母体凝血功能异常,发生产后大出血。
胎儿窘迫
妊娠高血压疾病的病理机制为全身小血管痉挛,影响胎盘血流灌注,导致胎盘功能不足,胎儿在子宫内缺氧,表现为生长受限、胎心率异常、胎动异常、羊水胎粪污染或羊水过少。
病情严重时可威胁胎儿生命。
胎儿死亡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患者还可因胎儿窘迫、胎盘早剥等并发症,增加胎儿死亡风险。
孕妇死亡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造成多脏器和系统损害,如脑血管意外、肾衰竭、肝破裂心力衰竭、子宫胎盘血流灌注异常等,增加了孕妇死亡风险。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有产后出血的风险,若病情严重、控制不佳,有死亡风险。
就医
就医科室
产科
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水肿、视物模糊、头痛等情况,建议及时就诊。
就医准备
就诊须知:挂号、资料准备、常见问题
就医提示
记录最后一次月经开始时间,供医生参考。
携带近期病例资料,供医生参考。
记录血压值,供医生参考。
就医准备清单
症状清单
尤其需要关注症状开始时间、程度、特殊表现等
是否有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
是否有下肢水肿?
是否有视物模糊、头晕、头痛?
是否上腹疼痛及持续时间?
病史清单
是否对药物或食物过敏?
是否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史?
是否有妇科炎症、流产病史?
检查清单
近半年的检查结果,可携带就医
化验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血清电解质检查、动脉血气分析、血免疫检查、尿蛋白定量
影像学检查:经腹妇科超声检查、胸部X线检查、颅脑CT、颅脑磁共振成像检查
其他检查:心电图、胎心监护、眼底检查
用药清单
近3个月的用药情况,如有药盒或包装,可携带就医
降压药:拉贝洛尔、硝苯地平、尼莫地平
诊断
疾病诊断
病史
妊娠前可能存在高血压、肾病、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栓性疾病等病史。
有可能存在妊娠期高血压家族史。
肥胖。
临床表现
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同一手臂间隔4小时2次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定义为高血压。
若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低于140/90mmHg时,不作为诊断依据,但需严密观察。
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小时或以上复测血压。
对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的严重高血压,为观察病情指导治疗,应密切监测血压。
为确保测量准确性,应选择型号合适的袖带(袖带长度应该是上臂围的1.5倍)。
可能伴有出现下肢水肿、视觉障碍、头痛、抽搐、上腹疼痛、少尿等症状。
可能存在胎心率、胎动异常。
实验室检查
尿常规
应测尿比重,当尿比重≥1.020时说明尿液浓缩。
尿蛋白:高危孕妇每次产检均应检测尿蛋白,尿蛋白检查应选中段尿,对可疑子痫前期孕妇应测24小时尿蛋白定量
尿蛋白的诊断标准有2个:①尿蛋白≥0.3g/24h;②尿蛋白定性≥(+)。
随机尿蛋白定性不准确,只有定量方法不可用时才考虑使用。要注意避免阴道分泌物或羊水污染尿液。当泌尿系统感染、严重贫血、心力衰竭和难产时,可导致蛋白尿
血常规
主要观察指标为全血细胞计数血红蛋白含量、血细胞比容、血黏度,根据病情轻重可反复检查。
血浓缩支持子痫前期的诊断,是疾病严重程度的指标;血小板降低提示为重度子痫前期。
若合并有溶血的情况,血红蛋白降低,涂片可见破损的红细胞。
肝功能检查
肝细胞功能受损可致ALT、AST升高。
胆红素检查不仅能反映肝脏损害的程度,而且对黄疸的鉴别具有重要意义。肝细胞损害引起的黄疸,因为同时有摄取、结合、排泄的障碍,因此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均可升高,但一般直接胆红素升高比间接胆红素升高的幅度大。
乳酸脱氢酶升高提示存在有溶血。
血清白蛋白降低说明内皮细胞渗漏的程度(低白蛋白血症),可出现白蛋白缺乏为主的低蛋白血症,白/球蛋白比值倒置。
肾功能检查
肾功能受损时,血清肌酐、尿素氮、尿酸升高,肌酐升高与病情严重程度相平行。
血清肌酐升高尤其是合并有少尿时,提示重度子痫前期。
尿酸在慢性高血压患者中升高不明显,因此可用于本病与慢性高血压的鉴别诊断。
凝血功能检查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凝血功能的变化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认为子痫前期-子痫处于高凝状态,称为易栓症。
血清电解质检查
重度子痫前期与子痫冬眠合剂治疗,可导致出现低血钾;酸中毒时细胞内K+外游导致高血钾。
动脉血气分析
重度子痫前期与子痫应测定电解质与二氧化碳结合力,以早期发现缺氧、酸中毒,及时纠正。
免疫学检查
必要时可考虑该检查,可用于疾病的鉴别诊断。
影像学检查
超声检查
产科超声检查可评价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包括胎儿、胎盘和羊水情况。
多普勒超声检查可检测脐动脉血流情况,从而评价胎儿是否存在宫内缺氧;也可检查孕妇子宫动脉、大脑中动脉血流指数。
腹部超声可检查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
超声心动图可了解心功能情况,帮助判断病情。
X线胸片检查
必要时可进行该检查,了解有无肺水肿
颅脑CT或MRI检查
必要时可进行该检查,了解有无颅内出血、脑水肿、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等疾病。
其他检查
心电图检查
了解有无心肌损害或传导异常,以及可以发现高血钾或低血钾的波形变化。
胎心监护
包括胎儿电子监测,NST或宫缩刺激试验、缩宫素刺激试验,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眼底检查
视网膜小动脉可以反映体内器官的小动脉情况。
视网膜小动静脉比例可由2∶3变为1∶2或1∶3,且有反光增强、并可有视网膜水肿、有渗出物及视网膜剥离、亦可有点状或火焰状出血。
诊断标准
妊娠期高血压
于产后给予准确诊断。
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
子痫前期
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伴有尿蛋白≥0.3g/24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或虽无蛋白尿,但合并下列任何一项者:
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100×109/L)。
肝功能损害(血清转氨酶水平为正常参考值2倍以上)。
肾功能损害(血肌酐升高大于97.2μmol/L或为正常参考值2倍以上)。
肺水肿。
新发生的脑功能或视觉障碍。
重度子痫前期
中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建议在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
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
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
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
肾功能受损:尿蛋白>2.0g/24h;少尿(24h尿量<400ml、或每小时尿量<17ml)、或血肌酐>106μmol/L。
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腔积液心包积液
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升高]。
心功能衰竭。
肺水肿。
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20周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除外滋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蛋白尿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100×109/L,或出现其他肝肾功能损害、肺水肿、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等严重表现。
鉴别诊断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
相同点:蛋白尿、肾功能损害、高血压、视网膜病变
不同点: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患者多存在肾炎病史,多先出现蛋白尿改变,病情严重者可发现管型尿和肾功能损害,伴有持续性血压升高,眼底检查可发现肾炎性视网膜改变,分娩后肾功能损害和蛋白尿持续存在。结合病史特点、检查结果可鉴别诊断。
妊娠合并无症状性血尿和(或)蛋白尿
相同点:蛋白尿。
不同点:患者多无症状,尿检可发现蛋白尿、血尿,无水肿、高血压和肾功能损害。免疫学检查、肾功能、肾脏影像学检查可未见异常,肾活检可协助诊断,综合分析整体情况可明确诊断。
治疗
一般治疗
注意正规治疗,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定期进行复查和产检,包括血压测量、体重变化、尿量变化、血常规、尿常规、胎心监护和胎动计数,关注孕妇健康和胎儿生长情况。
进行病情监测,需注意有无头痛、眼花、胸膜、上腹部不适或疼痛,出现不适及时就诊。
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考虑住院治疗或居家治疗,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饮食宜清淡,注意营养均衡,多补充蛋白质、维生素、膳食纤维,适度限制食盐摄入量。
注意休息,减少能量消耗,需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睡眠姿势以侧卧位为主。
保持心情舒畅,避免精神过度紧张,负面情绪需及时排解。
妊娠期高血压
降压治疗
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的严重高血压必须降压治疗。
目标血压
未并发脏器功能损伤的患者,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5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mmHg。
并发脏器功能损伤的患者,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mmHg。
降压过程力求下降趋势应平稳,不可血压范围波动过大。
为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血压不建议低于130/80mmHg。
降压药物
常用方式为口服,若口服药物控制血压不理想可静脉用药。
为防止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和高凝倾向,妊娠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
不推荐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治疗期间应禁止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
子痫前期
降压治疗
治疗同妊娠期高血压。
解痉治疗
硫酸镁是预防子痫发作的首选药物。
用药指征
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发展成为子痫。
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临产前用药,预防产时子痫或产后子痫。
控制子痫抽搐,防止再抽搐。
用药条件
膝腱反射存在。
呼吸≥16次/分。
尿量≥17ml/h或≥400ml/24h。
备有10%葡萄糖酸钙
镁离子中毒时,应停用硫酸镁并静脉缓慢推注(5~10分钟)10%葡萄糖酸钙10ml。
如患者同时合并肾功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无力等,则硫酸镁应慎用或减量使用。
条件许可,用药期间可监测血清镁离子浓度。
镇静治疗
镇静药物可缓解孕产妇精神紧张、焦虑症状,改善睡眠。
当应用硫酸镁无效或有禁忌时,可使用镇静药物来预防子痫。
常用药物有苯二氮䓬类药物、冬眠合剂等。
利尿治疗
不主张常规使用利尿剂,仅当患者出现全身性水肿、肺水肿脑水肿、肾功能不全、急性心力衰竭时酌情使用呋塞米等快速利尿剂。
存在脑水肿时可使用甘露醇,若存在心力衰竭或潜在心力衰竭应禁止使用。
存在肾功能损伤时,可考虑使用甘油果糖
存在严重低蛋白血症、有腹腔积液的孕妇,可出现白蛋白后再给予利尿剂。
促胎肺成熟
孕周<35周的子痫前期患者,预计1周内可能分娩者,均应给予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治疗。
终止分娩
子痫前期的患者经积极治疗后,母儿状况无改善或者病情持续进展时,需考虑终止妊娠,这是唯一有效的治疗措施。
终止妊娠的条件
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患者可期待治疗至37周后,可考虑终止妊娠。
重度子痫前期患者,满足以下条件者应终止妊娠。
妊娠<24周,经治疗后病情不稳定者者。
妊娠24~28周,根据母儿情况、当地医疗条件和医疗水平决定是否期待治疗。
妊娠28~34周,若病情不稳定,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病情仍加重,促胎肺成熟后应终止妊娠。
妊娠≥34周患者应考虑终止妊娠。
若病情稳定,可考虑继续期待治疗,并建议提前转至早产儿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
终止妊娠的方式
如果没有剖宫产指征,原则上考虑阴道试产。
如果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放宽指征,考虑剖宫产。
分娩期注意事项
注意观察患者自觉症状的变化,监测血压并继续降压治疗,应将血压控制在≤160/110mmHg。
注意监测胎心变化。
应积极预防产后出血。
产时不可使用任何麦角新碱类药物,以免加重病情。
产后处理
若分娩后血压持续≥150/100mmHg,应考虑降压治疗。
当出现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时,降压治疗的同时应使用硫酸镁。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处理
患者应住院治疗,给予降压、解痉、促胎肺成熟治疗,需严密监测母儿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考虑终止妊娠。
持续不适症状或严重高血压。
子痫、肺水肿、HELLP综合征。
严重肾功能不全或凝血功能障碍。
孕周太小无法存活的胎儿。
子痫
治疗首先是在妊期期高血压、子痫前期的基础上进行治疗。
急诊处理
发作时保持呼吸气道通畅,维持呼吸、循环功能稳定。
密切观察生命体征,注意尿量变化。
避免声音、光源等外源刺激。
预防坠地外伤、唇舌咬伤等。
控制抽搐
首选硫酸镁,是治疗子痫、预防子痫复发的一线药物。
当患者存在硫酸镁应用禁忌,或硫酸镁治疗无效时,可考虑应用苯妥英钠或冬眠合剂控制抽搐。
子痫患者,产后需继续应用硫酸镁24~48小时。
降低颅内压
出现脑水肿时,可使用甘露醇快速静脉滴注,以降低颅内压。
预防脑血管并发症
当收缩压持续≥160mmHg、舒张压≥110mmHg时,要积极降压预防脑血管意外,降低生命危险。
纠正缺氧和酸中毒
必要时,根据动脉血气分析的结果,使用碳酸氢钠纠正酸中毒
终止妊娠
抽搐控制后,可根据病情考虑终止妊娠。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病情监测和评估
加强监测孕妇血压变化、胎儿生长发育和宫内情况,需准确评估病情,及时发现胎儿生长受限并进行临床干预。
若出现顽固性高血压、血钾水平<3.0mmol/L、血清肌酐水平>97.2μmol/L或有肾脏疾病家族史,可考虑转诊于高血压疾病专科门诊。
对疑有“白大衣高血压”(仅在见到医务人员的情况下,出现高血压)者,建议动态监测血压后再开始降压治疗。
降压治疗
妊娠前已用降压药治疗的患者,应继续降压治疗。
降压目标和降压药物的原则同妊娠期高血压。
终止妊娠
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延长妊娠时间,若无并发症,妊娠38~39周应终止妊娠。
若出现并发症,应根据病情考虑终止妊娠。
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
监测孕妇血压变化,以及胎儿生长发育和宫内情况。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的患者,母儿情况稳定,可在严密监测下期待治疗,至37周终止妊娠。
若慢性高血压并发重度子痫前期,可参考重度子痫前期的处理方案。
中医治疗
根据妊娠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表现,分属中医“子肿”、“子晕”、“子痫”的范畴,中医治疗的重点在子晕、子肿,以防止发生子痫。
应本着治病与安胎并举的原则,子肿以利水化湿为治疗大法,子晕以平肝潜阳为治疗大法。临证时可根据不同的证型随证施治、标本兼顾,勿过用滑利、峻下、逐水及辛散温燥之品。
一旦发生子痫,以清肝息风、安神定痉为治疗大法,可采用中西医结合、西医为主的方法救治。
预后
治愈情况
妊娠期高血压病经正规治疗后,可以控制病情,但是病情严重者治疗后可存在远期影响,如产后持续性高血压、多脏器和系统损害、胎儿生长发育异常,严重时可造成孕妇和胎儿死亡。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种类中,妊娠期高血压的患者在产后12周可血压恢复正常,可视为治愈。
危害性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出现高血压、蛋白尿、水肿、全身多脏器的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抽搐、昏迷、脑出血、心力衰竭胎盘早剥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甚至死亡。
该组疾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产儿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
在受累的患者中,由于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和早产的风险更高,胎儿或新生儿的并发症发病率和死亡率也升高。
日常
日常生活
饮食护理
饮食宜清淡、易消化、温凉,高血压人群应适当限制食盐摄入,避免辛辣、刺激、生冷、过硬、过热的食物。
食物种类需注意多样性和营养均衡,建议多吃新鲜水果和蔬菜。
建议多吃富含优质蛋白的食物,如蛋类、奶类、瘦肉类、鱼虾、豆制品等。
注意每日补充足够多的水分,建议每日1000~2000毫升为宜。
对于哺乳期的患儿,母亲应多进食鸡汤、鱼汤、肉汤等营养丰富的食物,以增加母乳量和蛋白质含量。
生活习惯
运动方面,在保证足够休息的前提下,可选择散步等运动强度低的形式放松。
睡眠方面,养成早睡的习惯,不可熬夜和晚睡。
心理方面,家属要注意孕妇情绪疏导,避免孕妇过度紧张和焦虑,给予孕妇足够支持和鼓励,对患者要有耐心、信心。
家长和孕妇要树立治疗疾病的信心。
新生儿护理
注意监测新生儿的体温、呼吸、心率、体重和身长。
分娩后要尽早开乳,提倡母乳喂养,按需喂养即可。
睡眠时,建议采取仰卧位,以防止窒息。
建议穿着棉质、宽松衣物,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防止皮肤糜烂、感染。
注意脐部护理,防止感染。
需积极保暖,温度保持在20~22℃,不同季节需及时增减衣被。
新生儿需要计划接种疫苗,还需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新生儿需定期随访(2周1次),早产儿或有异常情况时可增加随访次数。
父母要与新生儿多交流,有助于生长发育。
在身体素质较弱的情况下,必要时应减少外来人员的接触。
预防
预防措施
子痫前期的低危人群目前尚无有效的预防方法。对高危人群可能有效的预防措施包括:
适度锻炼
不建议卧床休息或限制其他体力活动来预防子痫前期及其并发症。相反,适量锻炼可以改善血管的功能,刺激胎盘血管生成,从而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在非妊娠患者中,适当的运动可以减少高血压和心血管疾病的发生,建议正常妊娠妇女每天做30分钟的适当锻炼。
合理饮食
妊娠期不推荐严格限制盐的摄入,也不推荐肥胖孕妇限制热量摄入,因限制蛋白和热量的摄入不会降低发生妊娠期高血压发生的风险,反而会增加胎儿生长受限的风险。
有研究怀疑维生素D缺乏是导致子痫前期的一个危险因素。但是,补充维生素D是否有用仍然未知。
对于其他营养干预(如鱼油、蒜)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可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补充维生素C、维生素E并不能降低子痫前期发生的风险,因此并不建议使用维生素C、维生素E来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补充钙剂
对于钙摄入低的人群(<600mg/d),推荐口服钙剂来预防子痫前期。
正常钙摄入的高危孕妇,推荐预防性补充钙剂。
预测指标
子痫前期的预测对于早期预防和早期治疗,降低母婴死亡率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尚无特别有效、可靠和经济的预测方法。
首次产前检查应进行风险评估,主张联合多项指标综合评估预测,尤其要联合高危因素。
生化指标
包括可溶性酪氨酸激酶-1(sFlt-1)、胎盘生长因子(PLGF)、胎盘蛋白13(PP13)、可溶性内皮因子(sEng)等,联合高危因素有一定预测价值。
可溶性酪氨酸激酶-1,升高者子痫前期的发生率升高5~6倍。
胎盘生长因子在妊娠5~15周血清浓度<32pg/ml,妊娠16~20周<60pg/ml,对子痫前期预测的敏感性、特异度高。
胎盘蛋白13、胎盘生长因子(PIGF),可溶性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1可作为子痫前期预测的标志物。
物理指标
子宫动脉多普勒血流检测妊娠12~24周时进行,如子宫动脉搏动指数和阻力指数持续升高或出现子宫动脉舒张早期切迹等病理波形,有助于预测子痫前期的发生。
抗凝药物治疗
推荐存在子痫前期高危因素的孕妇,可在妊娠12周(最晚妊娠20周)开始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直至分娩前5~10日停用;服药期间注意监测凝血功能。
子痫前期高危因素
存在子痫前期史,尤其是较早发生子痫前期史或重度子痫前期史。
有胎盘疾病史,如胎儿生长受限、胎盘早剥病史。
存在肾脏疾病、高凝状况等。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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