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概述
预防脊髓灰质炎
主要用于2月龄以上的婴幼儿及儿童
全程需接种4次
定义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是将脊髓灰质炎病毒Ⅰ、Ⅱ、Ⅲ型灭活,使其丧失毒性,但仍保留其免疫原性而制成的疫苗。该疫苗可刺激机体产生抗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多发生于儿童。病毒主要侵犯中枢神经系统的运动神经细胞,严重者出现肢体麻痹,多数留下跛行等终生残疾,严重的可能危及生命。
类型
目前使用的脊髓灰质炎疫苗主要有两种:注射脊灰灭活疫苗(IPV,包括含IPV成分的联合疫苗)、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OPV)。
国内脊灰灭活疫苗仅有一种,就是将脊髓灰质炎病毒Ⅰ、Ⅱ、Ⅲ型分别接种于Vero细胞后制备得到的3价液体疫苗。
灭活疫苗需要肌内注射,生产成本相对较高,适用于常规接种。由于疫苗为“死疫苗”,因此无严重的异常反应。
保护效果
国外研究显示,脊灰灭活疫苗(IPV)在3剂基础免疫后进行1剂加强免疫,其免疫力可持续至少5年。
按照2月龄、3月龄接种灭活疫苗,4月龄、4周岁接种减毒活疫苗的接种程序,机体可获得持久免疫力。
在普及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后,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消灭脊髓灰质炎,我国于2000年成为无脊髓灰质炎国家。但在全球消灭脊灰之前,我国仍面临病毒输入的风险,因此脊灰疫苗仍作为常规接种,维持高的疫苗接种率,建立免疫屏障。
价格
本疫苗属于我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即一类疫苗),适龄儿童由政府免费提供接种。
进口IPV自费接种,每支价格在178元左右。不同地区的价格会存在一定差异,请以当地价格为准。
接种人群
适宜人群
主要适用于2月龄以上的婴幼儿及儿童接种。
前往疾病流行地区的人群。
人对脊灰普遍易感,无禁忌证人群均可接种。
禁用人群
对本品中的活性物质、任何一种非活性物质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如新霉素、链霉素和多粘菌素B过敏者,或以前接种本品时出现过敏者禁用。
发热或急性疾病期患者,应推迟接种本品。
严重慢性疾病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禁用。
慎用人群
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肌内注射本品后可能会引起出血,应慎用。
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接种本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反应可能减弱,应慎用。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在使用药物后,没有有效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如帕金森病)慎用。
特殊人群
孕妇:本品尚未进行动物生殖性研究。目前未知妊娠妇接种本疫苗是否会影响胎儿,只有在非常必要时,妊娠妇女才可接种本品。
儿童:适用于2月龄以上的婴幼儿及儿童。
接种程序
接种时间
国家免疫规划
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
第一次接种:在2月龄使用灭活疫苗肌内注射,每次0.5ml。婴儿注射的最佳部位是大腿前外侧中部。
第二次接种:在3月龄使用灭活疫苗肌内注射,每次0.5ml。
第三次接种:在4月龄使用减毒活疫苗口服,每次1粒或2滴。
第四次接种:在4周岁使用减毒活疫苗口服,每次1粒或2滴。
全程脊灰灭活疫苗
前三次接种:在2、3、4月龄各接种1剂脊灰灭活疫苗基础免疫。
第四次接种:18月龄接种1剂脊灰灭活疫苗加强免疫。
如果接种者有以下情况,建议全程使用脊灰灭活疫苗,在接种前请咨询医生。
原发性免疫缺陷。
胸腺疾病。
HIV感染(艾滋病)。
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
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
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如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TNF-α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
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者。
前往流行地区
对于需前往脊髓灰质炎流行地区的人群,若已接种过三次以上的灭活或减毒活疫苗,则在启程前接种1剂疫苗即可。
如果此前未接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但在脊髓灰质炎流行地区仅短暂停留,仅需接种1剂;若频繁前往,则应当在接种2次后前往。
疫苗须遵照国家免疫规划和相关免疫策略,在疾病控制相关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使用。
接种地点
脊灰灭活疫苗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的预防接种门诊均可接种。
可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进行预约,预约后请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接种。
相互作用
脊灰灭活疫苗可与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
有任何正在服用或近期服用的药物(包括非处方药),接种前都应告知医师。
补种原则
如果未按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可参考下列情形进行补种,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接种机构。
小于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
大于或等于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 应补种完成4剂。
对于补种后满4剂次脊灰疫苗接种的儿童,可视为完成脊灰疫苗全程免疫。
既往无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免疫史的儿童,2019年10月1日(早于该时间已实施2剂 IPV 免疫程序的省份,可根据具体实施日期确定)之前出生的补齐1剂IPV,201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的补齐2剂 IPV。
不良反应
表现及处理方法
十分常见的有接种部位反应(如疼痛、红斑、硬结)和发热(超过 38.1℃)。
常见注射部位红斑。
偶见注射部位硬结。
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和神经系统反应。
不良反应多为轻度,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可自行缓解。如3天后无缓解迹象,请及时就医。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和神经系统反应,请立即就医。
注意事项
接种前
接种前可向当地正规医院、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防疫站咨询何时到苗,如何预约等相关信息。
接种疫苗之前,应如实向预防接种医生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并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如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者,接种本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反应可能减弱。接种应推迟到治疗结束后或确保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对慢性免疫功能缺陷者,如艾滋病感染者,即使基础疾病可能会导致有限的免疫反应,也应接种本品。
接种后
接种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若出现轻度发热等一般反应,通常不需任何处理。若高热不退或伴其他并发症者,应及时联系医生。
贮存条件
本品应贮存在冰箱里(2~8°C),避光保存。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目录
概述
接种人群
接种程序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