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苗
概述
流感疫苗可用于预防流感病毒感染及其严重并发症。目前,流感疫苗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属于二类疫苗,需自费、自愿接种。
流感病毒根据病毒核蛋白和基质蛋白,分为甲、乙、丙、丁(或A、B、C、D)四型。甲型流感病毒除感染人外,在动物中广泛存在,如禽类、猪、马、海豹以及鲸鱼和水貂等。乙型流感分为Victoria系和Yamagata系,可在人群中交替流行,最近数据显示海豹也可被感染。丙型流感病毒感染人、狗和猪,仅导致上呼吸道感染的散发病例。丁型流感病毒,主要感染猪、牛等,尚未发现感染人。目前,引起季节性流行的病毒是甲型中的H1N1、H3N2亚型及乙型病毒的Victoria和Yamagata系。
我国目前已上市的流感疫苗包括灭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按照疫苗所含组分,流感疫苗包括三价和四价。三价流感疫苗含有A(H3N2)亚型、A(H1N1)亚型和B型毒株的一个系,共三种组分;四价流感疫苗含A(H3N2)亚型、A(H1N1)亚型和B型Victoria系、Yamagata系,共四种组分。
接种的意义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病毒感染的最有效手段,可以显著降低接种者罹患流感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
流感一般表现为急性起病、发热(部分病例可出现高热,达39~40℃),伴畏寒、寒战、头痛、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痛、咳嗽,可有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颜面潮红,结膜轻度充血,也可有呕吐、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可出现病毒性肺炎、继发细菌性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以及心血管和神经系统等肺外表现及多种并发症。
通常接种流感疫苗2~4周后,可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当机体再次接触疫苗所含病毒型别的流感病毒时,就可以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起到免疫保护作用。
接种对象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的《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1-2022)》,推荐以下人群为优先接种对象:
医务人员;
大型活动参加人员和保障人员;
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
重点场所人群;
流感其他高风险人群,如包括60岁及以上的居家老年人、6月龄至5岁儿童、特定慢性病患者、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
接种时间
我国各地每年流感活动高峰出现的时间和持续时间不同,为保证受种者在流感高发季节前获得免疫保护,建议各地在疫苗开始供应后尽快安排接种工作,最好在10月底前完成免疫接种。
对10月底前未接种的对象,整个流行季节都可以提供免疫服务。
孕妇在孕期的任一阶段均可接种灭活流感疫苗。
免疫程序和剂量
疫苗接种包括肌内注射和鼻内喷雾两种接种方式。
肌内注射:成人和1岁以上儿童首选上臂三角肌接种;6月龄至1岁婴幼儿的接种部位以大腿前外侧为最佳。
鼻内喷雾:三价减毒活疫苗的接种采用鼻内喷雾法,严禁注射。
接种剂次与年龄和既往接种情况有关。
6月龄至8岁儿童:首次接种或既往接种2剂次以下流感疫苗的6月龄至8岁儿童应接种2剂次,间隔≥4周;2020—2021年度或以前接种过2剂或以上流感疫苗的儿童,则建议接种1剂。
9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1剂。
禁忌证
对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剂及抗生素)过敏者禁止接种。
患伴或不伴发热症状的轻中度急性疾病者,建议症状消退后再接种。
上次接种流感疫苗后6周内出现吉兰-巴雷综合征,不是禁忌证,但应特别注意。
特别提示:
以下人群禁止接种三价减毒活疫苗(即喷鼻型):
孕妇和使用阿司匹林或含有水杨酸成分药物治疗的儿童及青少年;
有脑脊液渗漏(经口咽部、鼻咽部、鼻腔、耳朵等部位)风险的人群(如人工耳蜗植入史等);
以下人群不建议接种三价减毒活疫苗(即喷鼻型):
接种前48小时服用过流感抗病毒药物者;
2~4岁患有哮喘的儿童;
因使用药物、HIV感染等原因造成免疫功能低下者;
需要与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进行密切接触的人群。
接种后的反应及注意事项
接种流感疫苗后最常见的反应是接种部位疼痛,全身发热、乏力等症状较为少见。
避免空腹接种,接种完毕需观察30分钟。
任何一种疫苗或菌苗都不可能对人的机体产生百分之百的保护作用,所以平时还是需要预防和采取保护措施。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目录
概述
接种的意义
接种对象
接种时间
免疫程序和剂量
禁忌证
接种后的反应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