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戊酸钠
功效作用
丙戊酸钠是一种广谱抗癫痫药,能够降低神经元的兴奋性而抑制癫痫的发作,在临床上用来治疗癫痫的大发作或单纯性发作等。
适应证
本品主要适用于癫痫和躁狂症等。
癫痫:为​​​原发性​大发作和​​​失神​小发作的首选药,对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和复杂部分性)及部分性发作继发大发作疗效不佳。对婴儿良性肌阵挛癫痫、婴儿痉挛有一定疗效,对肌阵挛性失神发作需加用乙琥胺或其他抗癫痫药才有效。对难治性癫痫可以试用。
躁狂症:用于治疗与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
药物起效时间
不同剂型药物起效时间不同。
丙戊酸钠片、口服溶液及糖浆的血药浓度达峰时间为1~4小时,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所以其起效时间应在1~4小时之内。
丙戊酸钠缓释片在服药4~14小时内血药浓度会呈现稳定状态,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其起效时间应在4~14小时之内。
注射剂静脉给药时无需吸收,在数分钟内即可达到稳定血药浓度,故其注射数分钟后即可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目前尚不清楚单次使用丙戊酸钠的具体药物维持时间,丙戊酸钠的有效血药浓度为50~100μg/ml,建议在使用丙戊酸钠期间,监测其血药浓度,确保其处于有效血药浓度范围内。
药物联用
丙戊酸钠与喹硫平等抗精神病药物联合治疗双相情感障碍,丙戊酸钠可作为心境稳定剂,起到稳定心境、控制躁狂发作的作用,二者联合能够更加有效控制症状,发挥更好的治疗效果。
各种类型癫痫单药治疗失败或疗效欠佳时,或者某些难治性的癫痫综合征或具有多种发作形式的癫痫,可考虑丙戊酸钠与任何一种传统或新型的抗癫痫药联合应用。
丙戊酸钠正确停药步骤是什么?
长时间服用丙戊酸钠抗癫痫的患者,若要停药需在医生的指导及监测下逐渐减量至停药。
如果突然停药,很有可能会使患者癫痫复发或更加严重,甚至诱发癫痫持续状态,使致残及致死率升高。所以长期使用丙戊酸钠的患者若要停药需找医生进行调整,不可擅自停药。
丙戊酸钠吃多久癫痫才能治愈?
治愈要看患者具体病情状况。
有些患者在规律服用丙戊酸钠2~3年,癫痫症状即可得到有效控制,而有些原发性癫痫患者可能由于无法明确病因,而需要服用更长时间的药物才能治愈。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本药、双丙戊酸钠、丙戊酰胺过敏者禁用。
急慢性肝炎、个人或家族有严重肝炎病史者(尤其与药物有关的)禁用。
肝卟啉病患者禁用。
尿素循环障碍患者禁用。
高氨性脑病患者禁用。
患有由核基因编码的线粒体酶聚合酶γ突变引起的线粒体疾病(POLG)的患者禁用。
2岁以下疑似患有POLG相关疾病的儿童禁用。
有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者禁用。
慎用情况
血液疾病(肝卟啉病患者除外)者慎用。
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器质性脑病患者慎用。
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慎用。
年老体弱者慎用。
育龄妇女慎用,用药期间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孕妇使用本药有可能会导致婴儿发育迟缓,不宜使用。如明确需要,应使用丙戊酸钠最小有效剂量,并分次服用。在怀孕前补充叶酸(一日5mg),可降低胎儿神经管畸形的危险。
育龄期妇女,应慎用本药,并在用药期间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如计划怀孕,则需立即咨询医师,并定期评估治疗。
哺乳期女性
本药在乳汁中浓度较低,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10%,在医生指导下可谨慎使用。
儿童
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药后发生致命肝毒性的风险增加,故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药时应权衡利弊后慎用。
使用本药的女童在出现月经初潮时应联系医生。
3岁以下儿童推荐使用本药单剂治疗,并避免合用水杨酸类药物。
有病因不明的肝脏及消化道功能紊乱(如厌食、呕吐、细胞溶解现象等)、消沉或昏迷表现、智力迟钝的儿童,或家族中有新生儿或婴儿死亡情况的儿童,在使用本药前应进行空腹和餐后血氨水平等代谢性指标的检验。
严重胰腺炎的发病率在儿童中发病率最高,尤其肝功能衰竭并发胰腺炎时,病死率升高,但风险会随着儿童年龄增长而降低。若胰腺炎诊断成立,应立即停用本药。
老年人
老年人对丙戊酸钠的清除率下降,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禁止与美尔奎宁、甲氟喹贯叶连翘提取物(圣约翰草)合用,其会增加丙戊酸钠片的代谢,增加癫痫发作的概率,并有引发惊厥的危险。
碳青霉烯类:与美罗培南、亚胺培南等碳青霉烯类合用会降低本药的血药浓度,导致癫痫发作的风险性增加,避免合用。
水杨酸类药物:由于存在肝毒性,3岁以下儿童避免丙戊酸钠与水杨酸类药物同时使用。
谨慎联用
因合用药物药效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神经阻滞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异烟肼,抗抑郁药如帕罗西汀、氟西汀,苯二氮卓类如地西泮、艾司唑仑等,丙戊酸钠与这些药物合用时,会增加这些药物的疗效,需谨慎使用并适当调整剂量。
苯巴比妥:丙戊酸钠会提高苯巴比妥的血药浓度,并出现镇静作用,因此需谨慎联用。
尼莫地平:丙戊酸钠会减慢尼莫地平的代谢,升高其血浆浓度,从而使其作用增强。
丙泊酚:丙戊酸钠会使丙泊酚的血药浓度增加,两药合用时应考虑降低丙泊酚剂量。
卢非酰胺:丙戊酸钠可能增加卢非酰胺的血浆浓度,增加的程度取决于丙戊酸钠的浓度,合并用药时应谨慎。
抗凝药:如华法林、肝素等,与丙戊酸钠合用会使其抗凝作用加强,增加出血的危险性,应谨慎合用。
抗血小板药:如阿司匹林双嘧达莫等,与丙戊酸钠合用会加强抗血小板的作用,减少血小板聚集,延长出血时间。
非尔氨酯:丙戊酸钠片会减少非尔氨脂的平均清除率,使非尔氨酯的血药浓度及作用时间增加,应谨慎合用。
因合用药物药效降低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奥氮平:丙戊酸钠片会降低奥氮平的血药浓度,会导致奥氮平的疗效降低,需谨慎合用。
因丙戊酸钠药效升高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血浆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如阿司匹林,可使丙戊酸钠血药浓度升高,合用时应监控本药剂量。
非尔氨酯:会减少丙戊酸钠22%~50%的清除率,增加丙戊酸钠片的血药浓度,产生药物过量的风险。
西咪替丁、红霉素:会抑制丙戊酸钠的肝脏代谢,使其血药浓度增高,使用时需调整剂量。
因丙戊酸钠药效降低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氨曲南:合用会有导致丙戊酸钠片血药浓度降低而出现痉挛性反应的风险,应谨慎合用。
消胆胺:可能会引起丙戊酸钠片血药浓度的下降,降低疗效,需谨慎合用。
苯巴比妥、扑米酮:会降低丙戊酸钠的血药浓度,影响其治疗癫痫的疗效,需谨慎合用。
利福平:利福平会降低丙戊酸钠的血药浓度,降低疗效。因此,当与利福平联合使用时,有必要调整丙戊酸盐的给药剂量。
卡马西平:合用时两药血药浓度和半衰期均降低,导致其疗效降低,合用需监测血药浓度,决定是否调整剂量。
含雌激素药物:含雌激素类的药物,会增加丙戊酸钠的清除率,使丙戊酸钠的血药浓度和疗效降低,应谨慎合用,必要时监测丙戊酸钠的血药浓度。
蛋白酶抑制剂: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会降低丙戊酸的血药浓度,需谨慎合用。
因不良反应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齐多夫定:与丙戊酸钠合用会升高齐多夫定的血药浓度,使齐多夫定的不良反应增加。
拉莫三嗪:丙戊酸钠会降低拉莫三嗪的肝脏代谢,升高其血药浓度,增加发生严重皮肤反应的危险性。
扑米酮:丙戊酸钠会增加扑米酮的不良反应如镇静作用,需谨慎联用。
喹硫平:丙戊酸钠与喹硫平联合用药可以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谨慎合用。
托吡酯、乙酰唑胺:与丙戊酸钠合用可发生高氨血症和脑病,合用时需密切监测。
用法用量
丙戊酸钠剂型规格较多,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普通片剂:0.1g/片;0.2g/片。
缓释片剂:0.2g/片;0.5g(以丙戊酸钠计)/片。
糖浆剂:100ml:5g/瓶。
口服溶液:100ml:4g/瓶;300ml:12g/瓶。
注射剂:0.4g/支;3ml:0.3g/支;4ml:0.4g/支;5ml:0.5g/支;10ml:1g/支。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缓释片:用适量水整片吞服,或对半掰开服用,但不可研碎或咀嚼。
口服溶液、糖浆剂:摇匀后饮服。
注射剂:可用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稀释后,静脉推注或静脉滴注使用。
用量
片剂、糖浆剂、口服溶液
成人用法一:起始剂量一日5~10mg/kg,1周后递增,直至癫痫发作得以控制。常规剂量为一日15mg/kg或600~1200mg,分2~3次口服。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kg或1800~2400mg。
成人用法二:起始剂量一日600mg,分2次服用。每隔3日增加200mg,直至症状得到控制。常用剂量为一日1000~2000mg(即20~30mg/kg),一日2次,必要时可增加至一日2500mg。
提示:当每日用量超过250mg时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刺激。
缓释片
抗癫痫
起始剂量一日10~15mg/kg,分1~2次服用,随后递增至疗效满意为止。常规剂量为一日20~30mg/kg。
大于6岁的儿童使用本药缓释剂时,常规剂量为每日30mg/kg。本剂型不适合年龄<6岁的儿童,有误入气管的危险。
若患者癫痫症状仍不能得到控制,可考虑加量,但必须接受严密的监测。
抗躁狂
从小剂量开始,起始给药剂量为500mg/日,分2次服用,早晚各一次。尽快增加给药剂量,第三天达1000mg/日,第一周末达1500mg/日。
根据患者病情和血药浓度调整剂量,维持剂量在1000~2000mg/日,最大剂量不超过3000mg/日,治疗血药浓度在50~125µg/mL范围内。
注射剂
需要快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并维持。
先以15mg/kg剂量缓慢推注,持续至少5分钟。
之后以1mg/(kg–h)的速度静脉滴注,使本药血药浓度达到75mg/L,并根据患者情况调整滴注速度。
临时替代口服药治疗癫痫发作。
口服给药4~6小时后开始静脉给药,一日20~30mg/kg。可分4次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也可持续滴注24小时。
一旦停止静滴,需要立刻口服给药,以补充有效成分。口服剂量可以用以前的剂量或调整后的剂量。
特殊人群
儿童口服普通片剂剂量。
体重≥20kg者,初始剂量为一日400mg,分2次服用,间隔加药直至症状得到控制。常用量为一日20~30mg/kg,如病情仍未得到控制可加至一日35mg/kg。
体重<20kg者,常用量为一日20mg/kg,病情严重时可加量(仅限于可监测血药浓度时),但一日不宜超过40mg/kg。
老年人:起始剂量应减少,剂量调整时需缓慢,维持剂量应根据临床反应调整。
育龄及妊娠期妇女:建议采用最低有效剂量的单药治疗,并尽量采用缓释剂型。妊娠期间,日剂量应至少分两次服用。
肾功能不全:需根据临床监测进行剂量调整。
其他
如果在使用本药时患者已经使用其他抗癫痫药物,后者需缓慢撤药,同时逐渐增加本药的剂量,一般在2周后加至目标剂量。
由于丙戊酸钠经过肝药酶代谢,若与诱导肝药酶活性的抗癫痫药物(如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合用,本药的代谢速度会加快,因此,丙戊酸钠加药速度应为一日5~10mg/kg。如撤除肝药酶诱导药,本药的剂量也应减少。
药物漏用
丙戊酸钠作用机制比较复杂,患者的个人体质、代谢状况及用药情况等都不相同,故本药口服制剂漏用后是否补服及如何补服目前尚未有明确说法。如果患者忘记服用,想起后可咨询医生如何处理,不要擅自加服药量。
本药注射剂医生会根据患者具体病情给药2~4次,一般不存在药物漏用的情况。
药物过量
急性用药后会出现伴有肌张力低下的昏迷、反射减弱、代谢性酸中毒等症状。也有报道说血药浓度过高会出现癫痫发作症状,以及与脑水肿相关的颅内高压
肌张力低下的昏迷
症状:肌肉松弛、无力、腱反射消失、昏迷等。
措施:停药,可进行催吐,使药物尽快排出,并及时就医,进行洗胃处理(在服药后10~12小时仍有效),并注意保持体液、电解质平衡。
代谢性酸中毒
症状:腹痛、头晕、心律失常、呼吸功能障碍等。
措施:立即停药就医,保持患者呼吸循环通畅,进行心肺检测及洗胃处理,并可使用纳洛酮解除呼吸抑制。严重的患者需进行血液透析。
颅内高压
症状:头晕、恶心、呕吐等。
措施:停药并就医,通过半仰卧位头抬高姿势缓解症状,并在医生指导下通过使用甘露醇等脱水药达到缓解颅内压增高的效果。
药物停用
在使用本药治疗时,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使用本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医。
经过长期观察,患者病情监测稳定,可在医生指导下停止用药。
用药后,癫痫症状没有发生改善或逐渐加重,应及时就医,遵医嘱添加或更换药物或改变用药剂量。
在用药过程中,如果患者出现胰腺炎、肝功能损伤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并遵医嘱停药。
提示:不要擅自突然停用丙戊酸钠,否则可能会出现伴有缺氧和生命威胁的癫痫持续状态,应遵医嘱缓慢停药。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常见不良反应
血液和淋巴系统:贫血、血小板减少等。
神经系统:震颤、头痛头晕、嗜睡、眼球震颤等。
耳和迷路:听力下降、耳聋等。
胃肠系统:恶心、呕吐、牙龈异常、口腔炎、上腹痛、腹泻等。
皮肤和皮下组织:超敏性、一过性或剂量相关的脱发,指甲和甲床的疾病。
代谢和营养:低钠血症、体重增加。
血管:出血。
肝胆系统:肝脏损伤。
生殖系统:痛经。
精神障碍:意识错乱、幻觉、攻击行为、情绪激动、注意力障碍。
少见不良反应
血液和淋巴系统:全血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
神经系统:昏迷、肝性脑病、困倦、共济失调、可逆的帕金森病、感觉异常、惊厥加重等。
胸部及纵隔系统:胸腔积液
胃肠系统:严重胰腺炎,有时会导致死亡。
泌尿系统:肾衰竭。
皮肤和皮下组织: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毛发异常。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骨密度下降、骨量减少、骨质疏松症和骨折。
内分泌系统: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雄性激素增多症。
血管:血管炎
全身和给药部位:体温过低、非严重性外周水肿。
自杀意图及行为:自杀意图及行为风险轻度增加。
生殖系统:闭经。
罕见不良反应
血液和淋巴系统:骨髓衰竭,包括单纯红细胞再生障碍、粒细胞缺乏症、大细胞贫血及大红细胞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神经系统:可逆性痴呆伴可逆性脑萎缩、认知功能障碍。
泌尿系统:遗尿、肾小管间质性肾炎,可逆性Fanconi综合征(各种原因导致近端肾小管转运功能障碍的一组疾病)。
皮肤和皮下组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多形性红斑、药物性皮疹、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疹、Stevens-Johnson综合征(累及皮肤和黏膜的急性水疱病变)。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系统性红斑狼疮、横纹肌溶解。
内分泌系统:甲状腺功能减退
代谢和营养:高氨血症、肥胖。
生殖系统:男性不育、多囊卵巢。
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发热、皮疹、淋巴结改变、血液学异常、心肌炎等。
精神障碍:行为异常、精神运动亢进、学习障碍。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常见不良反应处理
神经系统:患者应多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避免受到强烈刺激,保持精神的放松与愉悦等。若出现震颤头晕以及惊厥加重的症状,则应立即停药就医。
胃肠道系统:出现恶心、呕吐等轻微的症状时,一般无需特殊处理,注意清淡饮食,不要吃刺激性食物。若上述症状加重,应立即就医,遵医嘱停药处理。
肝胆系统:在治疗前测定肝脏功能,并在开始治疗的前6个月定期监测。如果患者突然出现无力、厌食、嗜睡、伴有呕吐腹痛或癫痫症状复发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医生进行检查。若存在凝血酶原比率、转氨酶等指标异常,需停止用药。
血液系统:若出现自发性淤伤或出血时,应去医院做血常规检查,并在治疗中进行监测。
代谢和营养:患者应注意饮食,少吃油炸等容易发胖的食物,多食用富含膳食纤维的食物,避免肥胖。
其他:症状较轻时,一般无需特殊处理,若症状加重,则立即就医,并遵医嘱停药或改变使用剂量。
另外,患者需注意在使用本药的同时应避免使用其他含有可转化为丙戊酸的药品如丙戊酰胺等,以防止体内丙戊酸过量加重不良反应。
少见不良反应处理
泌尿系统:要避免高蛋白、高盐、高脂饮食,多休息,不要劳累。若出现尿量明显减少、水肿等表现,应立即停药就医。
胰腺炎:患者若在服药期间出现急性腹痛,应立即就医检查,若诊断为胰腺炎,立即停药。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多晒太阳,多锻炼,注意补钙,若有必要可服用一些补钙药物如碳酸钙葡萄糖酸钙等。若骨质疏松症状加重,则立即停药就医。
自杀意图及行为:看护人应监测患者服药期间情况,若发现有相关征兆,应立即寻求医疗帮助。
其他:服药期间,患者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并多注意观察身体是否有不适症状,出现上述某些不良反应,患者可能无法自行恢复,需及时停药就医。
罕见不良反应处理
出现上述罕见不良反应,患者可能无法自行恢复,需及时到医院就医,遵医嘱停药或采用一些对症治疗的方法。
如果出现DRESS反应症状,并且不能确定为其他原因导致,应停止使用本药。除此之外,患者日常应加强锻炼,增加自身抵抗力,保持精神放松,减少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丙戊酸钠片:密封,干燥处保存。
丙戊酸钠缓释片:在25℃以下干燥处密封保存。
丙戊酸钠口服溶液:密闭、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丙戊酸钠糖浆:密封保存。
注射用丙戊酸钠:室温下(25℃以下)干燥密闭保存。
以上药物均要远离儿童和宠物。
其他
服药期间请勿饮酒,酒精会加强药物镇静作用。
丙戊酸钠糖浆中含有葡萄糖,糖尿病患者用药时应注意。
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的前6个月内定期监测肝功能。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目录
功效作用
用药禁忌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