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潘立酮
功效作用
多潘立酮属于促胃肠动力药,为作用较强的多巴胺受体拮抗剂,通过促进胃窦和十二指肠的运动,协调胃幽门的收缩,从而促进胃排空,同时也能增强食管的蠕动和食管下端括约肌的张力,抑制恶心、呕吐等症状,还可以有效地防止胆汁反流。
适应证
对消化系统疾病、颅脑疾病、幽门痉挛、尿毒症、感染等原因所引起的呕吐及周期性呕吐也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少数可应用于促进产后泌乳。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后迅速吸收,给药后约15~30分钟血药浓度可达到峰值。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因此,口服多潘立酮后的起效时间约15~30分钟。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血药浓度的消除半衰期为7~8小时,一般需每日给药3次,多次给药不会出现药物蓄积。
药物联用
多潘立酮与对乙酰氨基酚联合用于治疗偏头痛患者的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增加对乙酰氨基酚吸收率,可明显提高药物的治疗效果。
多潘立酮与甘露醇联合应用可用来治疗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甘露醇可减轻肠壁的水肿,多潘立酮可增强胃肠动力,两药联合具有协同作用,可明显增强疗效,尤其对伴有胃食管反流的患者疗效显著。
多潘立酮可减少溴隐亭、左旋多巴等多巴胺能激动剂的外周副作用,如消化道症状、恶心及呕吐等,且不会拮抗其中枢作用,可同时应用。
多潘立酮片是饭前还是饭后服用?
多潘立酮片应该在饭前15~30分钟服用。
多潘立酮片属于促胃肠动力药,可以有效缓解饭后腹胀、嗳气等消化不良的症状。服用多潘立酮后一般约15~30分钟血药浓度达到峰值。饭前15~30分钟服用此药,正好餐时药物已经起效,可以有效促进胃排空,从而达到治疗消化不良的效果。
此外,本品餐后服用吸收会有所延迟,因此建议餐前服用。
多潘立酮片能长期服用吗?
多潘立酮片不能长期服用,服药3天后若症状无明显缓解,应咨询专业医师或药师,且服药时间一般不建议超过1周。
长期服用多潘立酮片,可使心律失常、锥体外系反应、内分泌异常等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明显升高。因此,服用多潘立酮片治疗3天后若腹胀、恶心、呕吐等症状无明显缓解,则建议及时就医,咨询专业医师或药师,服药时间一般不建议超过1周。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于药物成分过敏者禁用。
嗜铬细胞瘤患者禁用。
乳腺癌患者禁用。
分泌催乳素的垂体肿瘤(催乳素瘤)患者禁用。
机械性肠梗阻者禁用。
胃肠道出血、穿孔者禁用。
中-重度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慎用情况
1岁以下婴幼儿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慎用。
6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慎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心脏病患者慎用。
QT间期延长者慎用。
电解质紊乱者慎用。
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慎用。
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
正在使用洋地黄和氨茶碱的患者慎用。
山梨醇不耐受者慎用本品混悬液剂。
12岁以下儿童(尤其是婴儿)、体重小于35千克的青少年和成人慎用,且用药时密切监测不良反应。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尽管在动物实验中尚未发现多潘立酮存在致畸和胎盘毒性作用,但在孕妇中的应用缺乏足够的研究数据,孕妇用药前需经专业医生仔细评估后,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可谨慎使用。
哺乳期妇女
哺乳期妇女服用多潘立酮后,婴儿可通过乳汁摄入少量的多潘立酮,但目前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服用后是否会对新生儿产生危害。因此,哺乳期妇女用药需经医生仔细评估,建议服药期间停止哺乳。
儿童
1岁以下的婴幼儿因代谢功能和血脑屏障没有完全发育好,使用本品有发生惊厥、头晕、锥体外系疾病等中枢神经系统相关不良反应的风险,应慎用。大于1岁的儿童需在医生知道和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人
老年人可能本身就存在心律失常或心衰等基础疾病,且对药物所致的QT间期延长更加敏感。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生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源性猝死的风险也会明显升高,用药应在医生权衡后,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
肝功能不全患者
多潘立酮主要在肝脏代谢,肝生化指标异常的患者慎用,中-重度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CYP3A4酶强效抑制剂:多潘立酮与氟康唑、伏立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红霉素、胺碘酮、利托那韦等CYP3A4酶强效抑制剂联用,可使多潘立酮的血浆浓度明显增加,发生QT间期延长等心律失常的风险升高,应禁止联用。
谨慎联用
因药效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甲氧氯普胺属于多巴胺受体拮抗药,两者药理作用基本相似,不建议联用。
与红霉素、甘露醇联用时有协同作用,可提高疗效。
与维拉帕米、地尔硫䓬以及阿瑞吡坦等钙离子拮抗剂合用时会导致多潘立酮的血药浓度升高。
与氨茶碱联用时,会使氨茶碱的有效血药浓度延长,两药联用时需适当的调整氨茶碱的剂量和给药时间。
因药效降低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与地高辛合用可使地高辛的吸收减少,不建议联用。
与山崀菪碱、苯海拉明等抗胆碱能药合用,可能会拮抗多潘立酮的作用,不建议联用。
与助消化药及果胶铋等胃黏膜保护剂合用,可使其在胃内停留时间缩短,药物的疗效降低。
与可待因、芬太尼等阿片类镇痛药以及氯磷定等抗毒蕈碱类药物也因可减弱多潘立酮的促胃肠动力作用,不建议联用。
与普鲁卡因联用,可使普鲁卡因的疗效降低。
因不良反应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引起QT间期延长的药物:奎尼丁、索他洛尔等抗心律失常药,匹莫齐特等抗精神药,依他普仑等抗抑郁药,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等抗生素以及喷他脒、多拉司琼、托瑞米芬等与多潘立酮合用,可增加发生心血管不良反应的风险。
与锂剂、苯二氮䓬类药联用时可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障碍等。
与阿洛司琼联用后,可导致便秘的发生率增加。
用法用量
多潘立酮的剂型规格较多,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不可擅自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用药,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剂型规格
片剂:10mg/片。
分散片:10mg/片。
胶囊:10mg/粒。
混悬液:1ml:1mg。
口腔崩解片:10m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分散片、胶囊:口服,在餐前15~30分钟用适量温水送服。
混悬液:常用于儿童,餐前15~30分钟口服。
口腔崩解片:将药片放进口腔内,无需咀嚼,待药物崩解分散后随唾液咽下;也可以用少量温开水含化后吞服,餐前15~30分钟或睡前服用。
用量
片剂、分散片、胶囊、口腔崩解片
成人一次10mg,一日3次,每日不得超过40mg。
混悬液
成人:一次10ml,一日3次。
儿童:一日3次,根据不同年龄或体重区间服用不同的剂量。12岁以上或体重>32kg的儿童服用剂量同成人。
年龄(岁) | 体重(kg) | 一次用量(ml) |
---|---|---|
1~3 | 10~15 | 3~4 |
4~6 | 16~21 | 5~6 |
7~9 | 22~27 | 7~8 |
10~12 | 28~32 | 9~10 |
药物漏用
多潘立酮应该在三餐前15~30分钟使用,若患者在餐前忘记用药,只需在下次餐前按时、按量用药即可,通常不需要补用。
药物过量
多潘立酮无特效的解毒药,一旦出现此药大量过量,在服药1小时内洗胃或者服用活性炭吸附药物可能会有帮助,还要进行密切的临床监护并采取相应的对症支持疗法,服用盐酸苯海索等抗胆碱能或抗帕金森综合征的药物有利于控制锥体外系反应。
药物停用
服药期间出现心悸、胸闷等可能与心律失常相关的体征或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咨询专业医师。
服药期间出现急性腹痛、剧烈呕吐等消化系统症状的患者也应及时停药,到医院就诊。
若患者出现肌张力障碍、运动障碍等锥体外系反应时也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此外,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消失,可遵医嘱停药;若用药后,症状没有明显改善或逐渐加重时,应及时就医,遵医嘱停药或调整用药剂量,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偶见的不良反应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晕、头痛、嗜睡、疲倦、焦虑、失眠、神经过敏等。
内分泌与代谢系统:溢乳、乳房胀痛、性欲丧失、月经不调等。
消化系统:口干、便秘、腹泻、反酸、恶心、腹部阵发性痉挛性疼痛、胃灼烧感等。
皮肤:一过性皮疹、瘙痒等。
罕见的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速发过敏性休克等。
锥体外系反应:急性肌张力障碍性反应、迟发性运动障碍等。
内分泌与代谢系统:男性乳房发育、女性闭经等,血清泌乳素水平检查可出现不同程度的升高。
发生频率未知的不良反应
胃肠系统: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食管反流、腹痛、腹胀、腹部不适、腹泻。
神经系统:眩晕、震颤、锥体外系反应。
精神疾病:倦怠、神经紧张不安。
全身性疾病:乏力、口渴、发热、疼痛、水肿。
心脏器官:心悸、心律失常、心动过速。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胸闷、呼吸困难。
泌尿系统:尿频、排尿困难。
肌肉、骨骼:肌痉挛。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食欲减退。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偶见的不良反应
服药期间如出现轻微的胃肠道、神经系统以及内分泌等相关的不良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通常在停药后可自行缓解,用药期间应注意休息,清淡饮食。
如果症状不能耐受或持续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罕见的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轻度的过敏反应可服用氯雷他定等抗组胺药或联合糖皮质激素来缓解症状,严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如出现过敏性休克,周围人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就地抢救。
心血管系统、锥体外系反应:一旦出现此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医生应及时评估病情,根据并发症的情况给予对因、对症处置。
其他:症状较轻时无需特殊处置,症状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避光,常温下密封保存,口腔崩解片应注意防潮。
注意药物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其他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应禁止使用。
服用多潘立酮后有些人可出现头晕、嗜睡等不良反应。因此,在刚服用此药不确定是否会出现这些不良反应之前,建议患者不要从事驾驶、操控机器或其它需要精力高度集中的活动。
由于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服用多潘立酮后,其血浆消除半衰期延长,应根据肾功能损伤的程度将给药频率改为每日1~2次,同时可降低服药剂量,且在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
服药3天若症状无缓解,请咨询专业医师或药师。药物服用时间一般不建议超过7天。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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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