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黄霉素
功效作用
灰黄霉素是由灰黄青霉菌、产黄青霉菌等产生的一种具有抑制真菌作用的抗生素,通过干扰真菌核酸的合成而抑制其生长;主要对毛发癣菌、小孢子菌、表皮癣菌等浅部真菌有良好抗菌作用。
对念珠菌属、隐球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等无抗菌作用。
适应证
药物起效时间
该药物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药物剂型、患者病情和个人体质等因素相关。请遵医嘱服用。
药物维持时间
灰黄霉素的维持时间尚不明确,灰黄霉素药物的半衰期为14~24小时,一天需服用1~2次。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灰黄霉素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
卟啉症患者禁用本品。
肝功能衰竭患者禁用本品。
孕妇禁用本品。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灰黄霉素。
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本品,应用本品时需严密观察。
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损害者需由医生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动物实验证实灰黄霉素有致畸作用,孕妇禁用。
育龄期妇女治疗期间应采取避孕措施,并持续至治疗结束后1个月。
哺乳期女性: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2岁以下儿童缺乏应用本品的资料。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本品的应用及其与老人年龄关系尚无研究资料。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谨慎联用
灰黄霉素与扑米酮、苯巴比妥类药物合用时,可减弱本品的抗真菌作用,可能与巴比妥类使该药的吸收减少,并由于诱导肝酶使本品灭活增快,致血药浓度降低有关,应避免此类药物与本品合用。
灰黄霉素与雌激素类避孕药合用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可能因本品加强该类药物在肝内代谢致血药浓度降低有关,应避免两者同用。
灰黄霉素与乙醇同服可出现心动过速、出汗、皮肤潮红等,故两者不宜同用。
灰黄霉素与华法林、香豆素类等抗凝药合用时,可能使肝代谢增强,而使抗凝药的作用减弱,故需监测凝血酶原时间以调整剂量,应慎用。
灰黄霉素与卟吩姆钠(泡非美钠)合用可有致光敏作用。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用法用量
剂型规格
灰黄霉素片剂:0.1g;0.125g;0.25g。
灰黄霉素胶囊剂:0.125g。
具体用法
用法
灰黄霉素的用法一般为口服给药,剂量与用药人群、癣病类型等有关。如用微晶制剂,其用量只相当一般制剂的1/3或1/2,具体遵医嘱。
灰黄霉素可于进餐时同服或餐后服,以进高脂肪餐为最佳,可减少胃肠道反应及增加药物吸收。
用量
成人
小儿
2岁以上体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时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
小儿体重大于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时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一般疗程
头癣8~10周。
体癣2~4周;足癣4~8周。
指甲癣至少4个月。
趾甲癣至少6个月,但趾甲癣的复发率仍高。
药物漏用
灰黄霉素不按时服药容易产生细菌耐药性,因此一旦发现漏服应立即补服,下次按原剂量,服药时间可适当顺延。
药物过量
处理措施:灰黄霉素药物过量时主要采取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如洗胃、催吐及补液等。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神经系统:头痛较为常见,约10%患者可出现头痛,初时较重,继续用药可减轻。其他尚有嗜睡、乏力等。偶有眩晕、共济失调和周围神经炎等发生。
消化系统:少数患者可出现上腹不适、恶心或腹泻,一般系轻度,患者可耐受。
过敏反应:约3%患者可发生皮疹,偶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持续性荨麻疹、剥脱性皮炎,少数患者可发生光感性皮炎。
本品偶可致周围血象白细胞减少,偶可引起肝毒性及蛋白尿。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神经系统:注意休息,清淡饮食,若有神经系统严重症状(如癫痫等)则需就医对症治疗。
消化系统:注意清淡饮食,可服用相关药物对症治疗,若情况严重,危及生命则需就医治疗。
过敏反应:出现皮肤部位轻微皮疹、水肿则自行观察,若出现严重症状,如荨麻疹、喉头水肿等则立即停药,就医治疗。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应遮光、密封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灰黄霉素来自青霉菌,推测该药可能与青霉素类或青霉胺存在交叉过敏,然而临床并未证实此情况存在,但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谨慎,并严密观察。
灰黄霉素常需同时予以适宜的局部用药,此对足癣尤为重要。
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灰黄霉素是能够治疗灰指甲的。这类药品是一种传统式的抗真菌药,针对灰指甲的医治,在开展口服药物以前,一定要查验肝肾功能。假如肝肾功能沒有问题,才能够内服该药品,由于该药品具备一定的肾脏毒副作用,因此,在医治全过程中,还需要复诊身体的肝功能检查和肾脏功能。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由于儿童缺乏必要的常识和基本技能,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告知或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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