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铂
功效作用
卡铂是广谱抗肿瘤药,属于周期非特异性抗肿瘤药,直接作用于DNA,引起DNA链间交联结合而影响其合成,从而抑制分裂旺盛的肿瘤细胞,起到抗肿瘤作用。
适应证
本品用于某些肺癌的治疗,包括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等。
用于晚期卵巢上皮癌的一线治疗或其他治疗失败后的二线治疗。
其他用途
以上用法虽然未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但是该法结合临床研究数据、医生个人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以及患者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制定的方案。
不过,实施时需要在医师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后进行规范治疗,相关用法用量应遵医嘱,患者不可自行用药,以免延误病情。
药物起效时间
目前卡铂的起效时间是多久尚没有明确数据,其血药峰浓度(Cmax)和曲线下面积(AUC0-∞)随剂量呈线性增加。
静脉滴注后迅速与组织结合,用药后24小时的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87%。
药物维持时间
给药后24小时内血浆浓度降至最低水平。平均α、β半衰期分别为1.6小时和3小时。连用本药4日,血浆内无铂蓄积。鉴于抗肿瘤药物治疗的特殊性,通常认为按照推荐的剂量给药,在周期内药物是维持有效的。
药物联用
紫杉醇联合卡铂为卵巢癌新型辅助化疗的首选。紫杉醇联合卡铂,多柔比星脂质体联合卡铂,多西他赛联合卡铂等均为卵巢癌辅助化疗的可选方案。
什么情况下乳腺癌化疗用卡铂?
根据NCCN指南推荐,在一些情况下乳腺癌化疗选用卡铂。
例如HER-2阴性患者的术前新型辅助治疗可选用紫杉醇+卡铂或多西他赛+卡铂等方案;HER-2阳性患者的术前新型辅助治疗可选用TCH方案或TCHP方案均含有卡铂。
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复杂,诊断为乳腺癌的患者一定要及时就医,在医生帮助下用药或选择治疗方案。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其他含铂类化合物曾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已知或怀疑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人禁用。
重度骨髓抑制者禁用。
重度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出血性肿瘤患者禁用。
孕妇和哺乳妇女禁用。
儿童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用顺铂治疗过的患者慎用。
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60mL/min)应慎用。
老年患者慎用。
有水痘、带状疱疹、感染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品妊娠期给药有胎儿毒性。本品在特定的实验条件下对实验动物有致癌性。本品在很多非临床试验中证实有胚胎毒性和潜在的致突变作用。育龄妇女在开始卡铂治疗时,应被告知避免怀孕。
哺乳期妇女
本品是否从人类乳汁中排泄尚不清楚,由于许多药物是从乳汁中排泄的,并且本品可能对哺乳期婴幼儿产生严重的毒副作用,因此应该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来决定停止哺乳还是停止使用本品。
儿童
尚无足够的资料用于确定儿童用药的推荐剂量和方法,本品尚没有在儿童中进行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试验。
老年人
在卡铂与环磷酰胺联合治疗的临床试验中,接受卡铂治疗的老年患者比年轻患者更容易出现严重的血小板减少症。
在卡铂治疗不同类型肿瘤的临床试验中,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的不良事件发生率相似,但不能排除部分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由于老年患者中肾功能减退常见,因此在确定剂量时应当考虑到肾功能的状况。
用法用量
剂型规格
注射用卡铂:50mg/支;100mg/支。
卡铂注射液:10ml(100mg)/支;10ml(50mg)/支;15ml(150mg)/支。
具体用法
用法
粉针剂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使浓度为10mg/ml,再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溶解后的药液应在8小时内用完。
注射液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使其浓度为0.5mg/ml。稀释后的药液可于室温下保存8小时,于冷藏(4℃)条件下保存24小时。
本品在15~60分钟内缓慢静脉滴注。
为减少皮肤暴露于药品的危险性,配制药品时要戴隔离手套。
用量
本品可单用也可与其它抗癌药物联合使用。
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400mg/m2一次给药,联合化疗每次300mg/m2,4周给药一次。
也可60mg/m2一次给药,每日1次,连续5天,间隔4周重复一次,2~4次为一疗程。
第一次用药后根据白细胞、血小板计数遵医嘱调整用量。
药物漏用
本品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下使用,一般不会发生药物漏用。
药物过量
卡铂过量可能引起与骨髓抑制及肝、肾功能损伤有关的症状,高剂量时可能会导致视力丧失。
卡铂中毒尚无解毒剂,如果出现重度的肾毒性,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需要停止用药,及时就医,采取正确的治疗措施。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观察到骨髓抑制或肝肾功能异常,应当停药。
接受卡铂治疗的患者有报告溶血性贫血,且存在血清药物诱导抗体,可能有致命危险,应停药。
如果发生不明原因的溶血,应考虑血清学检查并停药。
如出现癫痫发作、高血压、头痛、意识模糊、失明、神经功能障碍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停药。
肿瘤治疗耐药或进展,遵医嘱停用,更换抗肿瘤治疗方案。
卡铂注射液内包装标签受损,不得使用本品。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心血管系统:心力衰竭、栓塞。上市后还有高血压的报道。
代谢/内分泌系统:尿酸升高、血清电解质(镁、钾、钠、钙)降低、低钠血症。上市后还有脱水的报道。
呼吸系统:上市后有肺炎的报道。
神经系统: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脑血管意外、周围神经病变(如感觉异常、深腱反射减弱、指或趾麻木或麻刺感)、头晕。
胃肠道:食欲减退、口腔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味觉改变。上市后还有厌食的报道。
血液系统: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包括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出血并发症。上市后还有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报道。
皮肤:脱发。
眼:视力障碍、视物模糊。
耳:高频听力缺损、耳鸣。
其他:黏膜炎、注射部位反应、感染。上市后还有肿瘤溶解综合征、不适的报道。
不良反应处理方法
若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时,一般在35~41天可恢复正常水平,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一旦严重的骨髓抑制发生,必要时要进行输血治疗。
若出现恶心、腹泻等较轻症状时,可在停药后自行缓解或消失,期间可以清淡饮食,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止吐剂预防或治疗。
若出现肾毒性、肝毒性、耳毒性等症状要及时停药,立即就医治疗。
若出现低血钠症,立即就医,通过补钠或限水纠正。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注射用卡铂:遮光,密闭保存。
卡铂注射液:室温(15℃~30℃)避光保存。
将本品放在儿童不宜触碰到的位置。
稀释后的药液在室温中保持8小时稳定,于冷藏(4℃)条件下保存24小时。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应避免与其他有肾毒性的药物(如利福平、庆大霉素等)联合应用。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如庆大霉素、依替米星等)联合使用时累积耳毒性和肾毒性,合并用药一定要小心谨慎,特别是肾衰竭患者。
与其他有致呕吐作用的药物(如氯化铵等)合并用药时,呕吐增加。
与活疫苗同时使用会增加致死性系统性疫苗疾病的风险。因此不推荐免疫抑制的用药患者同时使用活疫苗。
用顺铂治疗过的患者,再用卡铂治疗后,耳毒性、神经毒性发生率和强度都可能会加重。
其他
应用本品前后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也要定期检查神经系统、听力。
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至少1~2次。
本品稀释后应在8小时以内用完。
卡铂可能引起血浆中电解质的下降(如镁、钾、钠、钙等),使用期间注意监测。
本品可能降低男性的生殖力,如有生殖需求,可考虑提前保留精子。
卡铂与含铝的针头或注射用具接触会产生沉淀,要避免。
如果皮肤不慎接触药物,应用肥皂或清水冲洗。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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