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呋辛钠
功效作用
本品作用机制为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使转肽酶酰化,抑制细菌中隔和细胞壁的合成,影响细胞壁粘肽成分的交叉连结,使细胞分裂和生长受到抑制,细菌形态变长,最后溶解和死亡。
本品的活性成分是头孢呋辛,是一种杀菌性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可作用于多种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
适应证
本品作为第2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为广谱抗生素。对大多数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
本品的活性成分是头孢呋辛,是一种杀菌性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可作用于多种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适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
呼吸道感染和耳鼻喉感染:如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细菌性肺炎肺脓肿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和中耳炎等。
主要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克雷伯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感染所致。
泌尿系统感染:大肠埃希菌及克雷伯杆菌属细菌所致的急性和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等。
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等,主要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细菌所致。
败血症:由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西林耐药菌株)和克雷伯菌属细菌所致。
脑膜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西林耐药菌株)、脑膜炎奈瑟菌和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所致。
淋病:由淋病奈瑟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播散性淋球菌感染所致,特别是不适宜使用青霉素治疗者。
骨和关节感染:如骨髓炎、脓毒性关节炎等,主要由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所致。
产科和妇科感染:如盆腔炎,由淋病奈瑟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拟杆菌属(不包括脆弱拟杆菌)、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菌属所致。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的注射剂型,肌内注射需要30~45分钟能达到血液药物浓度高峰,在此之前药物已经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静注给予0.75g和1.5g剂量后,按照治疗方案的不同,维持时间也不同。
如一般感染,每次肌注或静注0.75mg维持时间约为8小时,每日三次。
较严重的感染,每次肌注或静注1.5mg维持时间约为6小时,肺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每次肌注或静注1.5mg,维持剂量约为12小时。
药物联用
如果在使用本品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头孢呋辛钠是第几代头孢?
头孢呋辛钠是临床常用的一种头孢菌素类抗菌素,属于第二代头孢类抗菌素。
现在头孢类的抗菌素已经发展到五代,分别是头孢一代如头孢唑啉,头孢氨苄,头孢二代如头孢孟多、头孢呋辛,头孢三代如头孢哌酮头孢他啶、头孢曲松,头孢四代如头孢匹罗头孢匹胺,头孢五代如头孢洛林酯头孢吡普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本品可经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妊娠初期妇女慎用。
有青霉素过敏史者慎用。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假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可能会引起头晕,当患者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应谨慎使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没有实验证据表明头孢呋辛可能会引起胚胎致病或胎儿畸形。但是正如所有药物一样,妊娠初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哺乳期妇女
本品能分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
有报道新生儿对头孢菌素有蓄积作用,3个月以下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因而不推荐使用。
老年人
65岁以上的患者给药量可减少至正常量的2/3~1/2,每日剂量不超过3g。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红霉素等。在抗菌力上容易产生拮抗作用从而使抗菌效果减弱。
可能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禁忌:青霉素、甲氧西林、琥珀酸氢化可的松、苯妥英钠、丙氯拉嗪、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水解蛋白。
谨慎联用
本品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同一容器中给药,与万古霉素混合可发生沉淀。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或呋塞米等强效利尿剂合用时需严密观察肾功能情况,以避免肾损害的发生。
头孢呋辛与伤寒活疫苗同用可使机体对伤寒活疫苗的免疫应答减弱,可能的机制是头孢呋辛对伤寒沙门菌具有抗菌活性。
用法用量
剂型规格
注射剂:0.25g/支;0.5g/支;0.75g/支;1.0g/支;1.5g/支。
具体用法
用法
本品可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日1.5~3g,儿童每日30~100mg/kg,具体用量视病情轻重决定。
用量
肌内注射:每0.25g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内注射。肌内注射前,必须回抽无血才可注射。将本品加入注射用水3ml,轻轻摇匀可配制成不透明的混悬液。
静脉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2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6ml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
将本品溶于注射用水中,本品1.5g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配制的溶液可直接用于静脉注射;若患者正在接受输液治疗,则将本品配制的溶液加入到输注管内。
大多数感染可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次750mg,每日3次;对于较严重的感染,剂量应增至每次1.5g,每日3次,静脉注射给药;如果需要,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的间隔时间可增至6小时一次,每日总剂量3~5g。
药物漏用
注射剂一般由医生掌控,不会发生漏用现象。
药物过量
危害
过量使用头孢菌素类药物会对脑造成刺激,从而发生惊厥。
应对措施
可使用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降低本品血药浓度。
药物停用
如果对头孢呋辛或其他头孢菌素过敏,应立即停用该药。
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如有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调整用药。
患者无症状或者已无细菌感染证据后,应继续治疗2~3日后停药。
不良反应
表现及处理方法
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瘙痒、皮疹、发热、风疹等。
处理方法:过敏反应需引起重视,一旦出现过敏症状,需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
消化系统反应: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
处理方法:消化系统症状最为常见,如发生上述症状患者应多做腹部热敷,注意腹部保暖,保持饮食规律,严重时需及时咨询医生,酌情停药。
血液学异常: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减少、短暂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短暂性的中性粒细胞减少及白细胞减少等,偶见血小板减少
处理方法:如发生上述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停药或者对血象进行持续观测。
感染和侵袭性疾病:念珠菌过度增殖。
处理方法:如发生上述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或就医,由医生根据感染部位和严重程度确定个性化治疗方案。
免疫系统疾病:荨麻疹、瘙痒、药物热间质性肾炎皮肤血管炎
处理方法:当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时可能会危及生命,一旦出现过敏症状,需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
胃肠系统疾病:假膜性结肠炎。
处理方法:主要表现为腹泻,轻者3~4次,重者超过10次,可伴腹痛、腹胀、恶心、呕吐,严重者出现休克,需立即停用药。可选用针对性强的窄谱抗生素如甲硝唑万古霉素等和恢复正常肠道菌群的药物双歧杆菌等进行治疗。
肝胆系统疾病:一过性胆红素水平升高。
处理方法:如发生上述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或就医,进行肝功能检测,酌情停药。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多形性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处理方法:急性炎症性皮肤病较为罕见,但可能危及生命,如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停药就医。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血清肌氨酸酐升高,血液尿素氮升高,肌酐清除率降低。血尿、间质性肾炎、急性肾损伤(包括急性肾衰竭)。
处理方法:一般情况下,停药或减少药量后肾功能异常即可恢复。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告知医生,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头晕、头痛、抽搐、晕厥、嗜睡、局部麻木、癫痫。
处理方法:本品使用期间应注意多休息,保持规律作息和愉悦的心情,多饮水,加速药物在体内的排泄,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原料药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配制好的注射液
肌内注射: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本品混悬液在室温保存5小时、冰箱4℃以下保存48小时可保持活性。过了这个期限,任何未用的溶液都应丢弃。
静脉注射: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0.25g、0.75g、1.5g配制后的溶液在室温24小时、冰箱5℃保存48小时可保持活性。
其他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由专业的医护人员给药。
使用前应向医生详细描述自己的过敏史、基础疾病、近期用药情况等,避免出现严重用药风险。
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药物不良反应,任何严重、持续或进展性情况应及时咨询医生。
应用本品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本品可致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呈假阴性,故应用本品期间,应以葡萄糖酶法或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测定血糖浓度;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目录
功效作用
用药禁忌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