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哌酮钠
功效作用
本品属于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为第三代头孢菌素类药物,主要作用为治疗敏感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适应证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上、下呼吸道感染。
腹腔内感染。
上下尿路感染。
骨骼关节感染。
皮肤软组织感染。
败血症等。
可用于预防腹腔内、妇科、心血管和骨科手术患者的术后感染。
病情需要时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不吸收,主要采取肌注、静脉注射、静脉滴注的给药方式,给药方式不同,起效时间不同。
根据本品的药物动力学,肌注本品1g,1小时后达到血药浓度峰值;肌注本品2g,约2小时后达到血药浓度峰值。
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后即刻达到血药浓度峰值,因此本品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后立即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药效维持时间尚不明确,但根据本品药物动力学,无论何种给药方式,本品的半衰期均为2小时。
药物联用
头孢哌酮/舒巴坦复方制剂对所有对头孢哌酮敏感的细菌均具有抗菌活性,另外对流感嗜血杆菌、拟杆菌属、大肠埃希菌等均表现出协同抗菌作用。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本品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慎用情况
对其他β-内酰胺类药(如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有胃肠道疾病史(尤其是结肠炎)者慎用。
哺乳期女性慎用。
孕妇慎用。
凝血功能障碍慎用。
早产儿和新生儿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本品可用于婴幼儿感染的治疗。但对于早产儿和新生儿尚未进行过广泛的研究,因此早产儿和新生儿应慎用。
孕妇:动物试验未发现本品有任何致畸作用,在医生认为必要时孕妇可使用本品。
哺乳期妇女:本品可少量经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建议暂停哺乳。
老年人:老年人伴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在医师指导下适当减量。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本品与胶体制剂及含胺、胺碱制剂配合会产生沉淀;与碱性制剂配合因发生水解而使效价降低,因此本品不能与上述药物同瓶滴注。
谨慎联用
抗凝药如肝素、香豆素类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及溶栓药:本品可干扰维生素 K代谢,导致低凝血酶原血症,与上述药物联用可导致凝血功能障碍。
头孢哌酮钠溶液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溶液存在物理配伍禁忌,两者不能直接混合应用。
如确需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可采用序贯间歇静脉输注给药,但必须重新选用另一根静脉输注管或在两次给药期间用足量溶液冲洗先前使用的静脉输注管,建议用药时先使用本品。
用法用量
剂型规格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0.5g/瓶;0.75g/瓶;lg/瓶;1.5g/瓶;2g/瓶;3g/瓶;4g/瓶。
具体用法
用法
本品口服不吸收,只能采取肌注、静脉注射、静脉滴注的给药方式。肌内注射时,药物应在臀大肌或大腿前侧的大肌肉群进行深部注射。
用量
根据服用人群年龄的不同,具体用量也不同,同时感染的程度不同,用量也不同。
成人常用量
一般感染,一次1~2g,每12小时给药1次。
严重感染,每次4g,每12小时给药1次。
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的推荐剂量为单次肌内注射本品500mg。
成人一日剂量不超过9g,但在免疫缺陷患者有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大至每日12g。
肝功能障碍患者用药
肾功能障碍患者用药
肾功能衰竭患者如给予常用剂量(2~4g/日)时无需调整剂量。
但如果患者的肾小球滤过率<18mL/min,或血清肌酸酐值>3.5mg/dL 时,本品的最大给药剂量为每日4g。
血液透析期间本品的血清半衰期略微缩短,因此应在血液透析阶段另行制定给药方案。
儿童用药
头孢哌酮在婴儿和儿童的剂量为每日50~200mg/kg,每8~12小时给药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6~12g。
新生儿用药
出生不足8日的新生儿应每12小时给药一次。
成人及儿童静脉输注给药
间歇静脉输注需于15分钟至1小时内输注完毕。直接静脉注射时间不得少于3~5分钟。
用于预防手术后感染时,应在手术前30~90分钟静脉输注1g 或2g本品。此剂量可每12小时重复给药一次,但不应超过24小时。
对已知手术后发生感染可能性较大的手术(如结肠直肠手术)或一旦发生感染可引起严重后果的手术(如开放性心脏手术和关节修复手术),本品可在手术后72小时内继续给药。
药物漏用
本药品由医护人员注射,一般不存在漏用。
药物过量
症状:本品过量的不良反应报道有限,预计本品药物过量所出现的临床表现主要是现已经报道的不良反应的加重。目前已知的最严重的过量不良反应为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如出现抽搐等。
处理措施:如出现药物过量应立即就医,一般处理措施包括对症治疗、大量饮水及补液等,必要时可做血液透析,置换过量的药物。
药物停用
用药期间需监测出血、血小板减少和凝血障碍迹象。如果有不明原因的持续性出血,应立即停药。
用药期间如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免疫系统异常:超敏、过敏样反应。
血管异常:输注部位静脉炎、出血。
消化系统:腹泻、呕吐、伪膜性肠炎。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如过敏性休克,须立即给予肾上腺素,必要时采用吸氧、静脉给予激素、保持气道通畅(包括气管插管)等治疗措施。
如果出现血液系统异常,要立即停药,并且对血象和凝血功能进行监测,如果症状持续加重,要及时进行针对性的促进造血和促进凝血的治疗,如出现持续性出血,应立即停药,对症治疗,必要时合用维生素K。
如果出现严重腹泻或持续性呕吐,应停药并进行对症治疗。
如果出现肝胆异常,需及时评估,必要时停药并进行保肝治疗。
以上方案都需要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如症状持续不缓解需立即就医。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密闭、冷处(2~10℃)保存。
其他
用药期间禁止饮酒。
用药前医生会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患者需主动向医生汇报过敏史。
长期使用可产生耐药性和二重感染。
本品仅用于治疗细菌感染。不能用于治疗病毒感染(例如普通感冒)。当采用本品治疗细菌感染时,应该告知患者,尽管疗程早期通常可感觉病情好转,但仍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使用本品后用班丁氏液或费林氏液检查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检测前应告知医师近期用药情况。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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