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古霉素
功效作用
万古霉素属于糖肽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干扰细菌DNA合成等作用杀灭细菌。
适应证
静脉滴注
主要用于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引起的感染。
青霉素过敏及不能使用包括青霉素、头孢菌素类等其他抗生素,或使用后治疗无效的葡萄球菌、棒状杆菌类白喉杆菌、肠球菌等感染的心内膜炎,软组织感染或骨髓炎等。
防治血液透析发生葡萄球菌导致的动、静脉血分流感染。
口服
治疗由于长期服用广谱抗生素所致难辨梭状杆菌引起的伪膜性结肠炎或葡萄球菌性肠炎。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通常静脉滴注结束后就可以达到血药浓度峰值,在滴注时药物已经开始起效。万古霉素口服、鞘内注射或结膜下注射等起效时间相关研究数据较少,一般在48~72小时症状得到改善,若用药48~72小时后症状没有缓解,应及时告知医生,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
药物维持时间
万古霉素给药后成人半衰期为6小时左右、儿童约2~3小时,一般药物经过5个半衰期能从人体完全清除,因此,万古霉素单次给药在成人和儿童中维持时间分别为30小时和10~15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万古霉素在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代谢速度减慢,药物维持时间相应会有所延长。
药物联用
万古霉素可与头孢哌酮等第三代头孢菌素联用,增强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肠球菌的抗菌作用。
万古霉素疗程一般不超过几天?
万古霉素疗程一般为7~14天,但具体情况因患者病情有所差异。
如果是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艰难梭菌感染导致的皮肤感染、肺炎等,用药后48~72小时就可以观察到疗效,表现为体温、中性粒细胞降至正常值等。若症状持续好转,结合病原学检查,即皮肤分泌物、痰液等未再检测到致病菌,7~14天内可以停药。
如果是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草绿色链球菌等导致的心内膜炎,因复发几率高,需要遵循足量、足疗程的原则,彻底地杀灭细菌,在症状好转、无致病菌的基础上,疗程要超过21天。
万古霉素为啥叫最后一道防线?
万古霉素对耐药革兰氏阳性菌疗效显著,因此被称作最后一道防线。
因为抗生素的广泛使用,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较为典型的就是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MRSA可以导致皮肤感染、心内膜炎、菌血症等多种感染,且通常是严重感染。在青霉素、头孢等常规抗菌药无效的情况下,万古霉素抗菌作用显著,大大提升了治愈率。
然而,目前也出现了万古霉素耐药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因此,万古霉素并不是万能的,具体治疗方案以病原学检查的致病菌为准。
万古霉素为什么很少用?
万古霉素很少用的原因主要是安全性和耐药率两方面。
一方面,万古霉素治疗窗窄且个体差异大,一些医院在运用万古霉素时考虑对患者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对患者进行个体化治疗。对于一般患者用药后需保证血浆药物谷浓度控制在10~15 mg/L,对于重症患者血浆药物谷浓度控制在15~20 mg/L。当谷浓度低于10 mg/L时容易产生耐药,当谷浓度高于20 mg/mL或峰浓度高于50 mg/mL时易发生中毒风险,包括腹泻、头晕、肌肉酸痛等不适,严重者会出现过敏、红人综合征等。
另一方面,若临床上广泛应用万古霉素,容易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导致治疗无效。因此,对于常见的肠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导致的感染,使用青霉素或者头孢等药物治疗即可,当其他药物治疗无效时,才考虑使用万古霉素。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本品或其他糖肽类过敏者禁用。
因糖肽类抗生素、替考拉宁、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所致耳聋及其他耳聋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慎用。
低体重新生儿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关于孕妇是否使用万古霉素的研究数据较少,一般不推荐使用,必要时可在医生权衡后,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口服安全性高于注射给药。
哺乳期女性:万古霉素能进入母乳,因此可能会影响儿童生长发育,通常不推荐使用。若经医生评估后使用,应暂时停止母乳喂养。
儿童:儿童可以使用万古霉素,考虑该药存在肾毒性、耳毒性等,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老年人多数存在肾功能下降的情况,在用药前应经医生评估肾功能,并根据肾功能结果给予合适剂量。
不良相互作用
禁忌联用
谨慎联用
因药效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二甲双胍:两者联用时万古霉素会干预二甲双胍的代谢,使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血药浓度升高,进一步降低血糖。
琥珀酰胆碱:两者联用时会增强该药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因药效降低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因万古霉素属于阳离子药物,与考来烯胺等阴离子交换树脂药联用时,可能会吸附于树脂,无法发挥疗效。
因不良反应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具有肾毒性和/或耳毒性的药物: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等)、强效利尿剂(呋塞米等)、抗肿瘤药(顺铂等)、抗真菌药(两性霉素B等)等多种药物,这些药物与万古霉素联用时,肾毒性和耳毒性风险明显增加,易出现肾功能受损、听力减退等现象。
抗血栓药物:如华法林等,这类药可以延长凝血酶原时间,与万古霉素合用时,血浆凝固时间延长,增加出血的风险。
麻醉药:如七氟烷等,两者联合使用可使输液相关过敏风险升高,引起血压降低、红斑等症状。
特别提示:如果你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万古霉素前请务必告知医生,并咨询医生用药方案。
用法用量
剂型规格
粉针剂:0.5 g/瓶;1.0 g/瓶。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30mL饮用水稀释后饮用,亦可经鼻给药。
用量
静脉滴注用量
成人:每次0.5g或按照7.5 mg/kg计算每次剂量,每6小时一次;或者每次1 g或按照15mg/kg计算,每12小时一次。
儿童:
年龄小于7天:初始剂量15 mg/kg,后续减量至10 mg/kg,每12小时一次。
8日~1个月:初始剂量15 mg/kg,后续减量至10 mg/kg,每8小时一次。
年龄大于1个月:每次10 mg/kg,每6小时一次;或者20 mg/kg,每12小时一次。
口服用量
成人:每日总剂量为0.5-2 g,每6小时1次或每8小时1次,疗程7-10天。
儿童:按照40 mg/kg计算每日剂量,分3~4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2 g,疗程7-10天。若年龄在1个月龄~5周岁,可减量至5 mg/kg。
特殊人群用量
肾功能不全及老年人:每日剂量(mg),约为肾小球过滤率(mL/min)的 15 倍。
肌酐清除率为50~80 mL/min:每次1.0g,每12小时一次。
肌酐清除率为10~50 mL/min:每次1.0g,每1~4天一次。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每次1.0g,每4~7天一次。
透析患者:每次10~15 mg/kg,每24~48小时一次;或者7.5~10 mg/kg,每12小时一次。
特别提示:患者用药期间,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峰浓度范围为30~40 mg/L,谷浓度范围为10~20 mg/L。若低于有效浓度,考虑增加剂量,反之则需要减量。
药物漏用
患者应严格按照特定要求服药,才能真正发挥药物治疗作用。但实际使用中可能发生漏服,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处理如下。对于有些药物及病人,应视具体情况由医生进行专业判断,调整用药方案。
抗菌药不按时用药易产生细菌耐药性,因此一旦发现漏服应立即以原量使用,下次按照原剂量使用,用药时间可适当顺延。需要注意的是,不可在下次加倍剂量服用,以免引起药物不良反应。
若应在早晨6点、中午12点、下午18点以及夜间0点用药,当早上6点漏用该药,早上9点想起,立即以原量使用,后续调整为15点、21点及隔天早上3点且剂量不变。
药物过量
症状:表现为少尿、蛋白尿或血尿等肾功能受损或耳鸣、高音性耳聋等听力损伤。
措施:密切监测心跳、血压和24小时尿量等指标,予卧床、静养、低蛋白饮食等支持治疗。同时对急性肾功能严重受损者进行血液透析,常规的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对清除药物无效,但血液灌流或血液过滤可提高药物清除率。
药物停用
用药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寒战、发热、瘙痒等过敏反应。
嗜中性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
发生红人综合征,表现为脸部及上身红斑或皮疹、低血压甚至休克等症状。
出现耳鸣或耳部饱胀感、听力减退甚至缺失等。
出现少尿、蛋白尿、血尿等或者肾功能检查结果显示肌酸酐升高等情况。
静脉滴注时,输液部位出现剧烈疼痛、红肿、皮温升高等。
腹痛、腹泻且大便带血等。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常见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反应:恶心、腹痛、胀气或恶心等。
全身反应和给药部位反应:体温升高、水肿、疲倦等。
肌肉骨骼肌系统反应:背痛、肌肉酸痛等。
神经系统反应:头痛、头晕等。
泌尿系统反应:尿路感染、血清肌酐升高等。
少见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反应:血便、频繁腹泻甚至是伪膜性结肠炎等肠道炎症。
血液系统反应: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等。
神经系统反应:听力受损甚至缺失、眩晕等。
皮肤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剥脱性皮炎等。
过敏反应:荨麻疹、瘙痒、红斑等。
泌尿系统反应:蛋白尿、血尿等。
其他:如血压降低、心脏骤停、肝功能指标异常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若症状轻微,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如果症状持续且加重,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对症处理。如出现水样腹泻,可给予蒙脱石散等止泻药物;如出现体温升高,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等解热药物;如出现皮疹,可使用氯雷他定等抗过敏药物。
若出现肾功能损伤、红人综合征、剥脱性皮炎等,应立即停药,并尽快赶往医院;若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
提示:若出现不适,不可自行用药,应咨询医生后,遵医嘱用药。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遮光、密闭和阴凉处(20℃以下)保存。若制备成溶液,需存放于冰箱。
药物一定要远离儿童。
其他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的患者,在用药的同时,还需做好感染部位的清洁。
肾功能正常的患者,一般于首次给药后48小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延长至72小时。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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