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病毒性肝炎
概述
丙型病毒性肝炎是指丙型肝炎病毒 (HCV)引起的,以肝脏损害为主的一种传染病
主要症状为乏力、食欲缺乏、厌油等,少数会出现黄疸
为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所致
以药物治疗为主,并辅以一般治疗
定义
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为丙型肝炎,是由丙型肝炎病毒(HCV)引起的肝脏疾病
分型
根据疾病持续时间,可以分为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和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发病情况
丙型病毒性肝炎在全球范围内流行。我国属于丙型病毒性肝炎的低流行区,估计约有1000万例HCV感染者。
病因
致病原因
传染源
丙型病毒性肝炎的传染源是丙型病毒性肝炎感染者,包括患丙型病毒型肝炎患者和无症状HCV感染者。
患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的人和无症状感染者由于症状轻微或无症状,容易被忽视,需要注意防护。
传播途径
经血液传播
输注血液和血制品有造成传播的风险,但此途径在国内已经逐步得到了控制。
经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传播:目前主要的传播方式,包括静脉注射毒品,使用非一次性针头和注射器,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共用剃须刀、牙刷,文身和打耳洞等。
性传播:HCV感染者的精液或阴道分泌物中可以检测到HCV RNA,有发生性接触传播的风险,特别是艾滋病患者,感染HCV的风险更高。
母婴传播:HCV阳性的母亲有把HCV传播给新生儿的风险。
其他途径:仍有15%~30%散发性丙型肝炎,传播途径不明。
提醒:以下途径一般不会传播HCV:包括礼节性接吻、拥抱、喷嚏、咳嗽、食物、共用餐具和水杯、没有皮肤破损和血液暴露的接触。
易感人群
任何人群都可能会感染HCV。
以下人群属于高危人群,感染的风险升高。
反复、大量输注血液和血制品者。
接受可能HCV感染者器官的器官移植者。
吸毒人员。
血友病患者。
血液透析的人。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艾滋病)。
外科医生、检验人员等医务工作者。
多性伴侣者等。
发病机制
HCV感染的机制还没有完全明确,主要包括免疫和病毒直接损伤两种,而且还可能会受到病毒、宿主等多种因素影响。
免疫应答:HCV感染肝细胞后,免疫系统会产生免疫反应,表现为肝组织炎症反应。
直接损伤干细胞:HCV在肝细胞内的产物也可能会直接伤害肝细胞。
症状
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潜伏期为2~26周,平均50天。输血后的潜伏期为7~33天,平均19天。
主要症状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发病比较缓慢,可以有食欲缺乏、恶心、呕吐等症状,程度比较轻,少数会出现发热,以及皮肤和眼白(巩膜)发黄、尿色加深等黄疸症状。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症状不明显,也可能会出现没有特征性的症状,比如疲劳、黄疸等。一般症状发展缓慢,可能会在献血或体检时发现。
其他症状
HCV感染还可引起肝脏之外的症状,如关节痛、紫癜、血尿等。经过检查可发现冷球蛋白血症肾小球肾炎干燥综合征等疾病。
儿童丙型病毒性肝炎:一般发展缓慢,可持续数月至数年而没有肝炎表现。
并发症
肝硬化:腹部不适、乏力、食欲不好、消化不良、营养不良、黄疸等。
肝衰竭:虚弱、乏力、体重下降;食欲极度减退、厌油、上腹部闷胀不适;巩膜(眼白)、皮肤黄染并进行性加深;皮肤紫癜瘀斑、自发性齿龈出血、鼻出血;发热等。
脾功能亢进:面色苍白、易疲倦;易患感染性疾病、易发热;皮下瘀点瘀斑、牙龈出血、鼻出血等。
消化道出血:腹部疼痛,大便带血或黑便。严重者可出现呕血等情况。
肝性脑病:常出现脑功能异常,如人格改变、智力下降、行为失常。还可出现运动和反射异常,如肌肉阵挛、反射亢进。
门静脉高压:腹痛、黑便;腹壁静脉可表现出青色的海蛇样形状;发热、左上腹部可有触痛;腹壁、下肢或全身性凹陷性水肿;食欲不振、尿少等。
肝肾综合征:可出现黄疸、少尿、无尿、氮质血症、稀释性低钠血症;食欲不振、腹胀、恶心等表现。
急性肾损伤:少尿,随着肾功能的减退可影响到其它系统,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呼吸困难、意识障碍、躁动等。
就医
就医科室
消化内科
出现发热、黄疸、乏力、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胀、右上腹部疼痛等症状时,建议及时就诊。
感染科
已确诊,或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接受输血/血制品后出现上述症状,可以到感染科就诊。
急诊科
出现呕血、嗜睡、昏迷等紧急情况时,建议立即去急诊科就诊。
就医准备
就诊须知:挂号、资料准备、常见问题
就医提示
就医时,常需要做腹部超声检查,胸部CT,腹部CT等检查,故应避免穿着含金属材质的衣物,已怀孕或准备怀孕者须及时告知医生。
就医准备清单
症状清单
尤其需要关注症状发生时间、特殊表现等
是否有发热?最高多少度?
是否有乏力?
是否出现黄疸,如皮肤、巩膜、小便发黄等?
是否摸到右上腹部肿块?是否伴有疼痛?
这些症状出现多久了?
病史清单
是否接受过输血或血液制品?
是否接受器官移植、血液透析、纹眉等?
是否密切接触过丙肝患者?
检查清单
近半年的检查结果,可携带就医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功能
影像学检查:腹部超声
用药清单
近3个月的用药情况,如有药盒或包装,可携带就医
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
抗病毒药物:索磷布韦、格卡瑞韦等
诊断
诊断依据
病史
可能会有输血、文身、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等个人卫生用品的经历。
输血史。
皮肤或黏膜有破损的情况下与HCV感染者密切接触史。
临床表现
可能没有明显症状,或者出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乏力、发热、黄疸等表现。
实验室检查
确诊主要依靠HCV抗体检测、病毒核酸检测。
了解肝脏损伤的程度和原因,还需要进行血生化等检查。
如果HCV检测阳性,需要进一步基因分型,以指导治疗。
血生化检查
血生化检查需要空腹抽静脉血,因此一般在检查前一天晚饭后需要禁食,检查前不要饮水、做剧烈运动等。
检查指标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白蛋白凝血酶原活动度等。
HCV抗体检测
抽血检查HCV抗体,如果为阳性结果,说明有过HCV感染,但不能确定目前是否有感染,需要进一步检测HCV RNA。
检查结果如果为阴性,可以排除丙型病毒性肝炎,因此常用来进行快速初步筛查。
HCV RNA检测
HCV RNA检测可以确认是否现在存在感染,是明确诊断的重要检查。
感染后1~3周就可以有阳性结果。
HCV基因检测
包括基因分型和耐药相关基因检测。
目前抗病毒治疗的药物对所有基因型都有效,如果使用基因型特异性抗病毒药物治疗,需要先检测病毒基因型。
影像学检查
腹部超声
肝脏检查最常用的检查方法就是腹部超声
优点是操作简单,检查方便,没有创伤,直观;缺点是容易受到设备、身体位置、操作者技术和经验等限制。
腹部超声可以判断肝、脾的大小和形态,肝脏内重要血管情况,以及有没有占位性病变。
注意事项:检查时遵照医嘱调整体位。
CT检查
CT是一项放射性检查,可以观察肝脏形态,了解有无肝硬化、占位性病变等。
如果发现占位性病变,还能大致判断其良、恶性。
注意事项:腹部CT平扫者,检查前至少禁食4小时,可饮用水、牛奶或饮料等。
磁共振成像(MRI)
磁共振成像没有放射性,而且能够更加清晰地显示肝脏组织结构变化。
借助显影剂、动态、增强扫描等,可有效区分占位病变是良性还是恶性。
注意事项
检查前至少禁食4小时,可饮用水、牛奶、饮料等。
检查前去除随身携带的金属物品,如头饰、发夹、钥匙等。
若有碘造影剂不良反应和药物过敏史、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心功能不全者,请务必告知医生。
瞬时弹性成像
瞬时弹性成像以超声检查为基础,是一种无创检查,方便、快捷,能多次重复检查。
检查结果可以比较准确地区分轻度肝纤维化、进展性肝纤维化或早期肝硬化。
如果结合血液检查的有关指标,可以提高肝纤维化诊断的准确率。
鉴别诊断
丙型病毒性肝炎需要与其他原因导致的肝炎,如其他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等进行区别。出现黄疸者,还需要与其他原因导致的黄疸进行区别。
其他原因导致的肝炎
相似点:都可能会出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黄疸等症状,实验室检查可发现肝功能异常
不同点:HCV血清学检查、核酸检查结果可以作为诊断与鉴别的依据。
其他原因导致的黄疸
相似点:都可能会出现黄疸,实验室检查可发现胆红素水平异常。
不同点:具体区别如下。
丙型病毒性肝炎可能有明确或输血、接触血制品等经历,而其他黄疸可能由于药物、感染、胆囊炎胆石症胰头癌、肝癌等导致。
丙型病毒性肝炎出现黄疸较少,可出现食欲缺乏、乏力、恶心等症状,其他黄疸则可能出现原发病的症状。丙型肝炎病毒血清学检查能明确有无HCV感染。
治疗
丙型病毒性肝炎以药物治疗为主,同时结合一般治疗。由于容易发生慢性化,接受抗病毒治疗可有效控制病情。病情严重者,还可根据情况使用人工肝支持系统治疗、肝移植治疗等。
一般治疗
发热、乏力、黄疸等症状严重时,建议卧床休息,减少活动。
关注黄疸、乏力等症状的变化情况,并定期监测肝功能、凝血功能等。
药物治疗
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切勿自行用药
抗病毒治疗
治疗目标:清除HCV ,获得治愈,清除或减轻HCV相关肝损害,阻止疾病进展,提高生活质量。
治疗适应证:所有HCV RNA阳性者,均应接受抗病毒治疗,无禁忌证。
用药注意事项
期间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部分药物使用前需检测HCV基因型,针对性给药。
所有药物均应遵医嘱使用,不可自行调整剂量或停药。
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
是治疗HCV的方案之一,部分患者治疗效果较好,但不良反应较多,疗程较长。
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DAAs)
适用初治的或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后复发或疗效不佳的丙型肝炎患者。
索磷布韦、达拉他韦、来迪派韦、阿舒瑞韦等。也有复合制剂,如括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格卡瑞韦哌仑他韦、来迪派韦索磷布韦、艾尔巴韦格拉瑞韦等。
不同药物有不同的联合方案,适用人群受基因型影响,应个体化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
代偿性肝硬化
在严密观察下给予抗病毒治疗,以免发生肝衰竭或肝细胞性肝癌。
可用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方案,也可选用无干扰素的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联合治疗。
失代偿期肝硬化
禁用干扰素,根据基因型选择来迪派韦索磷布韦或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用药目的为改善肝功能和提高生存期。
有条件者,进行肝移植。
透析
用药前需进行评估,应充分权衡利弊和风险后决定。
首选无干扰素和利巴韦林的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治疗方案,如来迪派韦索磷布韦、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等。
合并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慢性丙型肝炎
合并HBV感染时,在抗HCV治疗的同时注意监测HBV DNA。
若HBV DNA明显活动时可予以核苷(酸)类似物抗HBV治疗。
合并HIV感染的慢性丙型肝炎
合并HIV感染时,应注意抗HCV药物与抗反转录病毒药物的相互作用。
新生儿或儿童HCV感染
HCV感染者分娩的婴儿应在出生1~2个月时检测HCV RNA,以进行早期诊断。18月龄以后接受抗-HCV检测,可排除母体抗体的影响。
目前批准2岁以上儿童可接受抗病毒治疗,指征比成人更严格,有明显肝纤维化时才能开始治疗。
采用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的方案,遵医嘱调整剂量。
12岁以上或体重超过35kg者,可选用口服抗HCV药物。
注意用药可能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不良反应频发或加重。
人工肝支持系统
发生肝衰竭时,人工肝支持系统治疗是重要的治疗手段。
人工肝支持系统是借助器械等在体外模拟肝脏部分功能,暂时替代肝脏,发挥解毒等作用。
人工肝支持系统的复杂程度不同,能够发挥的肝脏功能也不同,有的系统可以替代较多的肝脏系统。可以减轻肝脏负担,让肝细胞得到“休息”。
肝移植治疗
丙型病毒性肝炎一般不需要手术,如果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逐渐发展到肝衰竭时,可能需要肝脏移植手术治疗。
肝移植后仍然有再次感染的风险,需要进行长期监测和治疗。
预后
治愈情况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容易转为慢性或病毒携带,慢性化率为55%~85%。随着直接抗病毒药物使用,丙型病毒性肝炎已经可以实现完全治愈。
危害性
HCV有传染性,可传播给他人。
HCV感染发展比较缓慢,感染后20年,一般人群肝硬化的发生率为5%~15%,儿童和年轻女性发生率为2%~4%。
感染后30年,肝细胞癌发生率为1%~3%,主要发生在进展期肝纤维化或肝硬化者,一旦发展为肝硬化,肝细胞癌的年发生率上升至2%~4%。
感染HCV时,年龄超过40岁、患糖尿病、嗜酒、合并乙型肝炎病毒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可加快病情发展。
肝硬化和肝细胞癌是威胁慢性化者生命的主要原因。发生肝硬化者,10年生存率为80%;如果出现失代偿(肝储备功能不能满足需要),10年生存率为25%。肝细胞癌诊断后的第1年,死亡风险为33%。
HCV抗体属于非保护性抗体,HCV感染恢复后,虽抗体阳性仍可能会再次感染。
日常
日常管理
饮食管理
三餐规律、少食多餐,严禁暴饮暴食,八分饱即可,维持适宜体重。
由于肝脏功能受损,饮食需要避免油腻,减轻肝脏负担不吃高盐高脂食物,如肥肉、油炸、烧烤腌制食物等。
优先选择低脂食物,如可多摄入低脂牛奶或酸奶(一天1~2杯)、豆类、鸡蛋清(全蛋每周不超过3个)、去皮鸡肉或鱼虾类(一天一个扑克盒大小)。
以植物油代替动物油,如花生油、橄榄油、玉米油和豆油等。
主食不要局限于精白米面,可适量添加各类粗粮、杂豆、薯类等。
少吃高糖食物,如白砂糖、糖果、甜饮料、糕点、浓缩果汁、果酱、蜂蜜等。
多吃蔬菜,尤其是绿叶蔬菜;每天吃约1个拳头大小的水果。
戒酒,防止酒精进一步损伤肝脏。
遵医嘱补充维生素。
严禁摄入霉变食物、不合格饮水等。
酒精可能会损伤肝脏,因此必须戒酒。
生活管理
按照医生的要求用药,由于肝脏功能受损,药物代谢多需要经过肝脏,因此切勿擅自更换药品或改变用药剂量。
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指甲钳等私人物品。
被血液等污染的衣物,应当单独清洗。
出现皮肤瘙痒时,不要用力搔抓皮肤,防止出血和感染。
可以用清水清洗皮肤,不要用力揉搓皮肤,或使用刺激性强的清洗剂。
乏力、发热时最好卧床休息,等身体逐渐恢复后再下床活动。
保持规律作息,避免熬夜和疲惫。可以选择散步、太极拳等低强度运动,时间不要过长,不感到疲劳即可。
传染性消失前,避免性行为,或坚持使用安全套。特别是慢性患者,需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传染。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周期长,需要保持乐观心态并坚持治疗,切勿放弃。
随诊复查
复诊患者应遵医嘱定期随诊,继续相关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HCV载量、生化、肝脾超声、肝脏硬度,肝脏纤维化情况和甲胎蛋白等。
如果有肝硬化,建议每6个月复查1次腹部超声和血清甲胎蛋白;每年复查1次胃镜,了解有没有发生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对于进展期肝纤维化和肝硬化者,建议每6个月复查1次腹部超声和血清甲胎蛋白。定期复查1次胃镜,了解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情况。
预防
特殊人群的预防
备孕的女性可进行抗HCV筛查,如果为阳性,可以检测HCV RNA,如果结果为阳性,应在治愈后再考虑怀孕。
如果怀孕期间发现丙型病毒性肝炎,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继续妊娠,直至分娩并停止哺乳后(哺乳不会传播)再进行抗病毒治疗。
拒绝吸毒,吸毒人员应戒毒。
预防血源性感染。
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指甲钳等个人用品。
如果要接受打耳钉、文身、注射等可能会损伤皮肤、黏膜的操作,应当去正规场所,规范的消毒可以降低感染风险。
如果身上有伤口,需要包扎好,防止沾染别人的血液或其他体液。
清理卫生情况不明的个人用品时,戴好手套。
医务工作者、酒店及医院的清洁人员,在工作时要注意遵守操作规范,戴好手套,并保护好皮肤及伤口。
防止性接触传播
如果有多个性伴侣等情况,需要定期检测。
如果不清楚性伴侣的健康情况,应当坚持使用安全套。
避免母婴传播:如果孕妇HCV RNA为阳性,应当如实告知医生,尽可能减少羊膜腔穿刺等有创操作。
确诊丙型病毒性肝炎后,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防止传染给他人。
不可捐献血液、器官、精子、卵子等。
坚持避免性行为或使用安全套。
不从事法律禁止从事或无健康证不能从事的工作。
保护自己的皮肤等,防止血液等沾染其他物品或人。
不与他人共用牙刷、毛巾、指甲刀、剃须刀等个人卫生用品。
分娩前应当如实告诉医生,以便保护新生儿和医务人员,新生儿出生后规范接种疫苗。
坦诚地告知朋友、家人等经常接触的人,提醒他们自我保护。
发生感染者,都应当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检查、治疗及复查,防止病情发展,并降低传染给其他人的概率。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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