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褥期低血压
概述
概述
产褥期低血压是指产妇在产后6周内,由于器官与组织的血液灌注不足,上肢动脉血压低于12/8 kPa(90/60mmHg),血压偏低只要不伴脑、心、肾供血不足的有关症状,可称为低血压状态,但不能认为是病理状态。
危害
出现低血压时,患者可出现头晕、肢软、眼前发黑、冷汗、胸部不适等各种症状,严重时还可发生晕厥,应尽早明确病因,防止并发症和疾病严重发展。
检查
体格检查、动脉血压测量、直立倾斜试验、血常规、血糖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甲状腺功能检查、肾上腺皮质功能检查、肾上腺髓质功能检查、垂体功能检查等。
诊断
低血压的诊断主要根据动脉血压测值达低血压标准,同时应详细询问病史、症状发生特点,结合体征和辅助检查进行诊断及鉴别诊断。
病因
病因
1.生理性低血压状态:部分健康人群的血压测量值已达到低血压标准,但无任何自觉症状,经长期随访,除血压偏低外,人体各系统器官无缺血和缺氧等异常,也不影响寿命。
2.病理性低血压病:除血压降低外,常伴有不同程度的症状以及某些疾病。
(1)原发性低血压病:指无明显原因的低血压状态,如生理性低血压(体质性低血压),多见于体质瘦弱的老人、女性。
(2)继发性低血压病:指人体某一器官或系统的疾病所引起的血压降低,如大出血、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创伤、感染、过敏等原因所致血压急剧降低。
症状与诊断
典型症状
根据低血压的起病形式将其分为急性和慢性两大类。
1.急性低血压:患者血压由正常或较高的水平突然下降,因脑、心、肾等重要脏器缺血出现头晕、肢软、眼黑、冷汗、心悸、少尿等症状,严重者表现为晕厥或休克。
2.慢性低血压:患者血压持续低于正常范围的状态。
(1)体质性低血压:多见于20~50岁的妇女和老年人,轻者可无任何症状,重者出现精神疲惫、头晕、头痛,甚至昏厥,夏季气温较高时表现更明显。
(2)体位性低血压:患者在改变体位为直立位的3分钟内,出现头昏、头晕、视力模糊、乏力、恶心、认识功能障碍、心悸、颈背部疼痛等。
(3)继发性低血压:某些疾病或药物可以引起低血压,出现头晕、乏力、视力模糊等症状。
诊断依据
1.体质性低血压(原发性低血压):患者上肢动脉血压低于12/8 kPa(90/60mmHg),多无自觉症状,部分患者则有精神疲倦、健忘、头晕、头痛、晕厥、胸闷、心悸等类似心脏神经症的表现,无器质性疾病或营养不良的表现,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低血压。
2.体位性低血压:患者从平卧位或下蹲位突然转变为直立位,或长时间站立时上肢动脉血压低于12/8 kPa(90/60mmHg)、或收缩压降低超过30mmHg、舒张压降低超过20mmHg,出现头昏、头晕、视力模糊、乏力、恶心、认识功能障碍、心悸、颈背部疼痛等症状,若取平卧位,血压回升、症状可消失,排除其他疾病原因后可诊断本病。
3.继发性低血压:患者上肢动脉低于12/8 kPa(90/60mmHg),并存在其他疾病,如大出血、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创伤、感染、过敏等原因,可诊断为本病。
治疗
治疗方针
明确病因后,积极进行病因治疗,适当加强锻炼、调整饮食结构。
药物治疗
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切勿自行用药
疾病引起的低血压,应积极治疗原发疾病,药物治疗方案遵照专科医生指导。
药物引起的低血压,应在医生指导下停用或调整剂量。
放化疗
疾病引起的低血压,放化疗方案应遵照专科医生指导。
手术治疗
疾病引起的低血压,手术治疗方案应遵照专科医生指导。
其他治疗
体质虚弱引起的低血压,应加强营养。
体位改变引起的低血压,由卧位站立时注意不要过猛,应以手扶物,防止摔跤。
预后情况
低血压的预后与病因、原发疾病、症状表现有关。若引起低血压的病因、原发疾病易治愈,症状轻,则患者预后好;若引起低血压的病因、原发疾病较难治愈或治疗周期长,症状重,则患者预后不理想。
护理
日常护理
1.日常生活中改变体位动作应缓慢,不宜过猛,应手扶支持物防止摔跤。
2.生活应规律,注意休息,防止过度疲劳。
3.在身体耐受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锻炼项目,提高身体素质。
饮食调理
1.加强营养,多吃富含优质蛋白和膳食纤维的食物,多喝温开水,避免辛辣、刺激、油腻的食物,忌烟忌酒。
2.每餐不宜吃过饱,避免回流心脏的血液相对较少。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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