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药企经营的角度出发,药品定价既要能够回报研发成本与生产成本,同时还需要为公司创造一定的收益,以保证企业的持续运营。毕竟,在大量人员投入、严格审查和长时间测试之后,研发出一款创新药物并使其成功落地市场,对于一家制药企业来说是不小的风险。若企业不能盈利,将极大地压缩研发动力,降低新药研发投入,对于未来新药创新市场的健康发展是不利的。因此,在制定售价时,我们应当理智客观,不要太过苛刻。
其次,从患者权益的考虑出发,保证患者使用药品的成本和负担不宜过高:以致于一些医疗需求急迫的病人,由于经济负担过重而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在过去的一些事件中,由于某些重要药物的高昂售价,导致很多无力支付昂贵医疗费用的病人宣告无药可治,这是社会上极为不公的事情,任何制药企业和社会机构都应当反对。所以,售价过高会让病人无法负担,同时削弱了社会对创新型药物的信心与贡献。因此,售价定制时要考虑患者收益和负担。
最后,售价的确定还应当考虑到市场需求状况。研发创新药并不等于制药企业就能在市场上占据优势,需要与现有的其他产品竞争。若竞争对手生产的同类药品效果优良,售价不高,将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压力,从而影响企业的盈利。反之,如果竞争对手的同类药品售价较高,而鲁索替尼的售价又较低,则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市场需求。因此在售价定制时,应当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状况、竞争对手及其售价等因素。
总之,鲁索替尼作为一种创新药物,其定价确实需要充分考虑多种因素。合理、稳健地制定药品售价,不仅可以有效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同时也可以为药企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持。只有进一步平衡药企的盈利和患者的需求之间的关系,才能够真正做到更好地保障社会病人的身体健康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