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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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药物的价格不仅仅是由制药公司的决策所决定,还包括了研发、生产、注册以及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成本。
波生坦是由一家全球知名制药公司生产的,该公司在研发、治疗技术和生产设备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同时,药物的生产过程还需要符合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些成本都会反映在药物价格上,因此,药物价格的高昂也是由多个因素共同决定的。
其次,价格制定还与市场竞争力和需求有关。对于专利保护期内的创新药物,制药公司可以通过专利的独家权利保护来回收投入并获得合理的利润。而对于
波生坦这样的治疗PAH的药物来说,市场规模相对较小,需求也相对较少,导致市场竞争程度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制药公司需要依靠较高的价格来维持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另外,药物价格还受到医保政策的影响。在一些国家,如美国,医保制度相对较为复杂,制药公司与医疗保险公司之间的谈判和定价也较为复杂。此外,对于稀有病种的药物(如PAH),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制药公司还需要承担一定的研发和生产风险。为了确保病患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药物治疗,
波生坦需要维持一定的价格水平。
最后,降低药物价格需要多方合作,包括政府、制药公司以及医疗保险公司等的努力。政府可以通过增加投入和政策支持,降低药物研发和生产成本,以推动药物价格的合理降低。制药公司可以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调整营销策略等方式,降低药物生产成本。医疗保险公司可以与制药公司进行合作,通过谈判和定价策略等方式降低药物的价格。
综上所述,波生坦的高价并非唯一因素所致,其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由于研发和生产成本较高、市场需求较小以及医保制度等原因,波生坦的价格相对较高。降低药物价格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制药公司的投入和生产优化以及医疗保险公司的合作来实现,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同时,确保药物价格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