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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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波生坦的药物价值不可小觑。临床试验表明,波生坦能够显著改善PAH患者的生活质量和运动能力,并提高患者的预后。由于PAH是一种罕见病,波生坦在该领域具有巨大的潜力。此外,波生坦还可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和系统性硬化病相关性肺动脉高压等病症。
波生坦的适应症和使用方法也是购买者需要了解的重要信息。波生坦适用于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功能分类为II、III和IV级的肺动脉高压患者,其特征是存在运动受限、气急、浮肿等临床症状。该药物每日口服两次,一次62.5毫克,一次125毫克。患者应根据医生的建议按时按量服用,不要随意停药或改变剂量。
市场销售情况方面,
波生坦在全球范围内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该药物由制药公司制造,通过医疗机构和药房销售给患者。由于波生坦是处方药,购买者必须持有医生开具的处方才能购买。在中国,波生坦被列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物,使更多患者能够获得治疗。
然而,波生坦的价格较高,限制了一部分患者的购买能力。根据市场调查,波生坦的价格约为30元/粒,一般一个月的治疗需要几千元的费用。有些地区的患者可能无法负担如此高昂的费用,这是该药物在市场销售方面面临的挑战之一。
为了加大波生坦的市场推广,制药公司可以采取一些策略。首先,与医生和医院合作,宣传波生坦的疗效和价值,提高医生的认可度和推荐率。其次,与医保部门合作,争取降低药品价格,让更多患者能够负担得起。此外,加大科研力度,不断完善研发,研究出更优质的新药,进一步提高产品竞争力。
总之,
波生坦是一种治疗肺动脉高压的重要药物,具有显著的疗效和广阔的市场潜力。制药公司需要通过与医生、医保部门的合作,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促进波生坦的销售。同时,还需要关注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争取减少药品价格,让更多的患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