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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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使用波生坦之前必须咨询医生。因为波生坦属于处方药物,只能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如果患者有任何过敏史或其他慢性疾病,如肝病、肾病或其他药物过敏,都需要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合适使用波生坦。
其次,需要遵守波生坦的用药指导。波生坦通常以口服片剂的形式服用,每天两次,建议饭前服用。患者应该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用药,不要随意停药或改变剂量。如果错过了一剂,应尽快补上,但不能服用两剂。
另外,使用
波生坦期间需要定期进行监测。波生坦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因此,使用波生坦的患者需要进行定期的肝功能检查。此外,还需要监测血常规和肾功能,以确保波生坦的使用对身体没有其他不良影响。
使用
波生坦期间也需要遵守一些生活方式的调整。首先是避免饮酒,因为酒精可能会加重波生坦对肝脏的损伤。其次,需要注意避免久坐以及过大的运动负荷,这有助于减轻心脏的负荷和缓解PAH症状。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
波生坦可能的副作用。波生坦可能会导致头晕、呕吐、腹泻、水潴留等问题。如果出现这些副作用,患者应该及时联系医生。此外,波生坦在妊娠期间禁用,因此如果患者怀孕或计划怀孕,需要告知医生并按医生的建议调整用药。
总的来说,波生坦是一种有效的治疗肺动脉高压的药物。然而,在使用之前,患者需要咨询医生,并遵守医生的指导,定期进行监测,避免饮酒和过量运动,注意药物的副作用,并在怀孕期间避免使用。只有在科学合理地使用波生坦的情况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治疗效果,并减少不良反应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