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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的用量

发布时间:2023-08-29 10:08:04 阅读:68 来源:问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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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

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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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生坦的用量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一般来说,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和肺动脉高压的严重程度,波生坦的初始剂量为每天62.5毫克两次。然后根据患者的耐受性和反应,医生可能会逐渐增加剂量,最多不超过每天125毫克两次。但是,具体的用量仍需遵循医生的指导。
  重要的是,患者应严格按照医生的指示使用波生坦。这意味着不要随意改变用药的剂量或停药。同时,药物通常与饭后同时服用,因为饭后可提高波生坦的吸收率。患者应该遵循医嘱,并在固定的时间每日定时服用药物。
波生坦  尽管波生坦是一种有效的药物,但它也存在一些副作用。最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水肿、鼻塞、面部潮红等。有些患者可能还会出现恶心、呕吐、体重减轻等不适症状。在使用波生坦期间,一旦出现严重的副作用,如呼吸困难、胸痛、心悸等,患者应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使用的药物。
  此外,患者在使用波生坦期间还应定期复查,并注意观察药物的疗效。如果使用波生坦后症状有所改善,例如呼吸变得更加轻松,活动耐力增加等,则表示药物正在发挥作用。但如果症状没有改善或恶化,患者应及时告知医生,并寻求进一步的治疗建议。
  总而言之,波生坦是一种用于治疗肺动脉高压的重要药物。患者应该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按照规定的用量定时服药。同时,患者应密切观察药物的疗效和副作用,如有必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并进行定期的复查。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使用药物,患者才能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