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查看详情
波生坦是一种口服药物,可用于治疗功能级别Ⅱ、Ⅲ和Ⅳ的PAH患者。根据患者的严重程度和耐受性,开始治疗时的一般推荐剂量为每天62.5毫克两次。然而,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医生可能会对剂量进行调整。
在开始治疗后的第四周,如果患者能够耐受药物且病情稳定,剂量可以逐渐增加到每天125毫克两次。
波生坦的用量可能会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波生坦的最大推荐剂量为每天125毫克两次。然而,由于患者的生理条件和药物耐受性不同,医生可能会对剂量进行个性化调整。
对于患有严重肝功能失调的患者,
波生坦的用量可能会有所调整。这是因为波生坦在肝脏中代谢掉的速度变慢,因此在这些患者身上的药物浓度可能会增加。针对这一情况,医生可能需要减少剂量,以避免药物过量对肝脏造成损害。
除了肝功能失调,波生坦的用量也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有些患者可能还同时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这些药物可能与波生坦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在使用波生坦之前,患者应与医生详细讨论自己的病史和药物使用情况。
虽然
波生坦被用于治疗PAH,但患者仍需定期回访医生进行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医生可能调整剂量或给予其他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
波生坦是一种处方药物,应遵循医生的指导和建议来使用。患者不应自行更改剂量或停止使用药物,以免影响治疗效果或产生不良反应。
综上所述,波生坦是一种治疗PAH的关键药物。虽然其用量可能因患者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天62.5毫克两次。随着治疗的进行,剂量可能逐渐增加。然而,对于患有肝功能失调等特殊情况的患者,医生可能会对剂量进行调整。最重要的是,患者应密切遵循医生的指导,定期回访以进行评估和调整治疗方案,以确保最佳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