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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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通过作用于血管收缩因子内皮素的受体,阻断其作用,从而降低了肺动脉的血流阻力。波生坦的作用机制使得肺动脉内血压得到了控制,并且减轻了右心室的负荷。这有助于改善心脏功能,减轻心脏的负荷,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波生坦的使用主要取决于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整体状况。对于轻度至中度的病情,波生坦可以作为首选药物。对于那些病情严重且对其他治疗方案有限的患者来说,波生坦可能作为其治疗计划中的一部分。在积极监测下,波生坦可以与其他药物(如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或内皮素受体拮抗剂)联合使用,以获得最佳治疗效果。
除了治疗PAH,
波生坦还可用于降低肺动脉高压的风险。这是因为波生坦可以减少肺动脉内血压的升高,从而降低了心脏的负荷。因此,波生坦可以在心脏手术前用于准备患者,以降低手术相关并发症的风险。
虽然
波生坦是一种有效的药物,但它也有一些潜在的副作用。使用波生坦的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水肿、低血压和肝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因此,在使用波生坦之前,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整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个体化的治疗计划。
总结来说,波生坦是一种用于治疗肺动脉高压的有效药物。它通过降低肺动脉内血压和血管收缩,改善心脏功能并减轻心脏负荷。波生坦的使用需要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考虑其潜在的副作用,来制定最佳的治疗计划。对于那些受PAH困扰的患者来说,波生坦提供了一种简单而有效的治疗选项,可以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