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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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属于一种内源性内皮素拮抗剂,是通过抑制肺动脉内皮生成的内皮素,从而扩张肺动脉血管,改善血液循环。它被广泛应用于治疗世界各地范围内的肺动脉高压患者。
波生坦适应症的主要特点是症状明显,且病程长,比如体力活动后喘息,胸闷,活动耐力减低等。在过去,肺动脉高压患者的治疗选择有限,其预后较差。而波生坦的使用,极大地改善了病情。研究表明,波生坦能够显著降低肺动脉高压患者的症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并且能够延长患者的生存期。
波生坦适应症基于对患者病情的严格评估。一般而言,波生坦适用于肺动脉高压患者中,官能分级为Ⅲ和Ⅳ级的患者,以及新生儿心肺疾病(neonatal pulmonary hypertension)和肺血管发育异常(abnormal pulmonary vascular development)的患者。此外,考虑到波生坦的常规用药为口服,适应症还包括对口服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或者对肝功能不全的患者。
波生坦的使用方法需要患者遵循医嘱。一般而言,患者需要每天使用药物两次,每次125毫克。治疗的起始剂量较低,以便使患者逐渐适应药物。治疗期间,患者需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心电图监测,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虽然波生坦对于大多数患者来说是有效的,但在使用该药物之前,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对于一些患有肝功能不全或其他潜在肝脏疾病的患者,波生坦可能不适合使用。此外,波生坦还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患者需要告知医生有关他们正在使用的任何药物。
总的来说,波生坦适应症为肺动脉高压患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波生坦的使用有效地改善了患者的症状,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然而,患者在使用波生坦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医嘱,并与医生保持密切的沟通,以确保治疗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