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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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使用波生坦前需要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在确定是否适合使用波生坦之前,医生通常会对患者进行详细的检查,包括测量肺动脉压力、心功能评估以及其他相关病情。这是因为波生坦虽然有效,但并不适用于所有患者,因此,了解患者的具体情况是使用波生坦安全和有效的前提。
其次,患者在使用波生坦期间需要定期复查。尽管波生坦可以改善患者的病情,但它并不能完全治愈PAH。因此,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定期的复查,以便检测病情的变化并进行调整。在复查中,医生可能会进行心脏超声心动图、肺功能测试等检查,以确保波生坦的持续有效性。
另外,患者在使用
波生坦期间需要密切关注药物的副作用。波生坦的副作用相对较轻,包括头痛、恶心、腹泻等。但某些患者可能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异常、皮疹等。因此,在使用波生坦期间,患者应定期进行肝功能监测,并及时告知医生任何不适症状。
此外,患者在使用
波生坦期间需要避免同时服用某些药物。波生坦通过调节内源性内皮生成素受体的作用来降低肺动脉压力。然而,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可能会影响波生坦的疗效。例如,波生坦与某些抗真菌药物、抗生素、血液稀释剂以及某些抗癫痫药物会发生相互作用,降低波生坦的疗效。因此,在使用波生坦期间,患者应告知医生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以确保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
最后,患者在使用
波生坦期间需要遵循医生的指导,并适当调整饮食和生活方式。尽管波生坦可以改善患者的病情,但它并不能完全治愈PAH。因此,患者需要通过改变饮食和生活方式来进一步控制病情。这包括减少盐分、戒烟、避免剧烈运动等。同时,患者还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在日常生活中适当休息,以避免过度疲劳。
总之,波生坦是一种有效的治疗PAH的药物。然而,在使用波生坦期间,患者需要密切关注药物的副作用、避免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并适当调整饮食和生活方式。这样才能确保波生坦的安全和有效性,并控制PAH的发展,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