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生坦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活性内皮素拮抗剂,治疗肺动脉高压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应由有治疗肺动脉高压丰富经验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本药治疗,并对治疗过程进行严格监测。 推荐剂量和剂量调整本品的初始剂量为一天2次、每次62.5mg,持续4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125mg,一天2次。 高于一天2次、一次125mg的剂量不会带来足以抵消肝毒性风险增加的额外益处。 本品应在早、晚进食前或后服用。 转氨酶持续升高患者的剂量调整在治疗前必须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并在治疗期间每月复查一次。 如果发现转氨酶水平升高,就必须改变监测和治疗。 下表为本品治疗过程中,转氨酶持续增高>3倍正常值上限患者剂量调整和推荐监测的总结。 如果肝脏转氨酶升高并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如贫血、恶心、呕吐、发热、腹痛、黄疸、嗜睡和乏力、流感样症状(关节痛、肌痛、发热))或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时,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应用本品。 ALT/AST水平>3且≤5×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则应减少每日剂量或者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如果转氨酶恢复到用药前水平,可以酌情考虑继续或者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5且≤8×ULN应再做一次肝脏功能检查进行确证;如确证,应停药,并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转氨酶水平。 一旦转氨酶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可考虑重新用药。 ALT/AST水平>8×ULN必须停药,且不得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仅当使用本品的潜在益处高于潜在风险,且转氨酶降至治疗前水平时,方可考虑重新用药。 重新用药时应从初始剂量开始,且必须在重新用药后3天内进行转氨酶检测,2周后再进行一次检测,随后根据上述建议进行监测。 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见[禁忌]、[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低体重患者用药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本品在12岁到18岁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有限。 与利托那韦联合使用服用利托那韦的患者联合使用本品: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至少10天的患者中,本品的起始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服用本品的患者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开始给予利托那韦前至少应停用本品36个小时。 使用利托那韦至少10天后,再恢复给予本品的剂量为62.5mg,根据个体患者的耐受性每天1次或隔天1次。 漏服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治疗中止尚无肺动脉高压患者在推荐剂量下突然中止使用本品的经验。 但是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3~7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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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是一种罕见的疾病,其特点是肺动脉收缩压力升高,可能导致右心室功能不全和早亡。
波生坦作为一种内皮素受体拮抗剂,能够减少肺动脉收缩压力的升高,从而改善患者的症状和功能状态。波生坦在临床试验中已经证明,对于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的治疗具有显著疗效。
家族性肺动脉高压是一种遗传性疾病,主要由突变引起的肺动脉狭窄和闭塞所导致。人们在家族中发现这种疾病的基因突变后,波生坦已经被广泛用于治疗这种疾病。波生坦能够通过阻断内皮素受体来降低肺动脉收缩压力,减轻患者的症状,延缓疾病的进展,并提高患者的生存率。
结缔组织病相关的肺动脉高压是指与系统性红斑狼疮、硬化病、多发性肌炎等结缔组织病相关的肺动脉高压。
波生坦在这些疾病的治疗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研究表明,波生坦可以通过预防肺动脉收缩压力的升高,减少肺动脉狭窄和闭塞的发生,从而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除了上述适应症,
波生坦还可以用于一些其他类型的肺动脉高压,如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是由于肺动脉中的血栓或栓塞导致的肺动脉狭窄和闭塞。波生坦可以通过减轻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的症状,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尽管波生坦在治疗肺动脉高压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使用该药物需要患者密切监测并遵循医生的指示。一些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水肿、肝功能异常等。因此,在使用波生坦的过程中,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肝功能检查,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总而言之,波生坦是一种有效的治疗肺动脉高压的药物。它适用于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家族性肺动脉高压、结缔组织病相关的肺动脉高压和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等特定病因。然而,在使用波生坦时,患者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并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