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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药必须吃利奈唑胺吗对吗孕妇

发布时间:2023-11-15 11:48:18 阅读:1091 来源:问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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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奈唑胺

利奈唑胺 生产厂家: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感染,可用于药物敏感性结核病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成人RR-TB(利福平耐药结核病)、MDR-TB(耐多药结核病)及XDR-TB(广泛耐药结核病):降阶梯疗法:利奈唑胺初始剂量为600mg/次,2次/天,4~6周后减量为600mg/次,1次/天;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还可减为300mg/天,甚至停用;口服或静脉滴注均可,同时服用维生素B6;总疗程为9~24个月。  中低剂量疗法:利奈唑胺剂量为600mg/天,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可减为300mg/天,甚至停用;口服或静脉滴注均可,同服维生素B6;总疗程为9~24个月。  儿童RR-TB、MDR-TB及XDR-TB:12岁以上儿童建议的利奈唑胺剂量为10mg/kg,1次/8小时,不宜超过900mg/天;10~12岁儿童建议的利奈唑胺剂量为10mg/kg,1次/12小时,不宜超过600mg/天;总疗程为9~24个月。  口服或静脉滴注均可。  目前尚无10岁以下儿童长期使用利奈唑胺的报道。  耐药、重症及难治性TBM(结核性脑膜炎):利奈唑胺治疗重症及难治性TBM的推荐剂量为:成人、1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建议利奈唑胺600mg,1次/12小时,静脉滴注,或600mg,2次/天,口服;12岁以下儿童建议按10mg/kg,1次/8小时,静脉滴注或口服,不宜超过600mg/天。  总疗程不超过2个月。  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及伴发的菌血症、院内感染的肺炎: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脉注射或口服。  儿童患者(刚出生至11岁):每8小时按10mg/kg静脉注射或口服。  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0-14天。  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感染及伴发的菌血症: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脉注射或口服。  儿童患者(刚出生至11岁):每8小时按10mg/kg静脉注射或口服。  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4-28天。  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成人:每12小时口服400mg。  青少年(12岁以上):每12小时口服600mg。  5-11岁儿童:每12小时按10mg/kg口服。  <5岁儿童:每8小时按10mg/kg口服。  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0-14天。  以上所有口服剂量可指斯沃片或斯沃口服混悬剂。  <7天的新生儿:大多数出生7天以内早产(<34孕周)患者较足月儿和其他婴儿对斯沃的系统清除率低,且AUC值大。  这些新生儿的初始剂量应为10mg/kg,每12小时给药,当临床效果不佳时,应考虑按剂量为10mg/kg,每8小时给药。  所有出生7天以上的新生儿应按10mg/kg,每8小时的剂量给药。  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成年患者用斯沃600mg,每12小时一次进行治疗。  静脉给药斯沃静脉注射剂应在30-120分钟内静脉输注。  不能将此静脉输液袋串联在其他静脉给药通路中。  不可在此溶液中加入其它药物。  如果斯沃静脉注射需与其它药物合并应用,应根据每种药物的推荐剂量和给药途径分别应用。  斯沃静脉注射剂与下列药物通过Y型接口联合给药时,可导致物理性质不配伍。  这些药物包括:二性霉素B、盐酸氯丙嗪、安定、喷他眯异硫代硫酸盐、红霉素乳糖酸脂、苯妥英钠和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恶唑。  此外,斯沃静脉注射与头孢曲松钠合用可致二者的化学性质不配伍。  如果同一静脉通路用于几个药物依次给药,在应用斯沃静脉注射液前及使用后,须输注与斯沃静脉注射剂和其它药物可配伍的溶液。  能与利奈唑胺静脉注射液配伍的静脉注射液有: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液。  当从静脉给药转换成口服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  对起始治疗时应用利奈唑胺注射液的患者,医生可根据临床状况,予以利奈唑胺片剂或口服混悬液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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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利奈唑胺的治疗作用。利奈唑胺是一种氧化酶抑制剂,通过抑制微生物细胞壁上的酶来阻断它们对细菌的生长和复制。它对多种細菌(包括耐药性较强的菌株)都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在治疗肺结核、肺炎以及一些感染性疾病方面有着显著的疗效。
  然而,孕妇在接受利奈唑胺治疗前,必须充分了解其治疗效果和潜在的风险。首先,利奈唑胺可能会对胎儿产生一定的影响。虽然目前的研究结果显示,利奈唑胺对大多数孕妇和胎儿的影响较小,但由于孕妇个体差异的存在,还是建议在使用该药物前咨询医生的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策。
  另外,利奈唑胺在药物代谢过程中主要经由肝脏排泄,因此存在一定的肝脏毒性风险。对于孕妇而言,特别是存在肝功能异常或肝病的孕妇,必须谨慎使用该药物,并根据医生的建议调整剂量或寻找其他治疗方案。
  此外,对于未经临床试验的孕妇,很难准确评估利奈唑胺对胎儿的潜在危害。目前,利奈唑胺在孕妇中的使用属于禁忌,即使在特殊情况下也必须谨慎使用,并且在医生的监控下使用。因此,在接受利奈唑胺治疗时,孕妇必须充分考虑利益和风险,与医生进行详细沟通并制定合理的治疗计划。
  总结来说,利奈唑胺在治疗肺结核、肺炎以及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感染方面具有显著的疗效。然而,对于孕妇而言,是否必须接受利奈唑胺治疗,需要综合考虑其治疗效果和潜在的风险。建议孕妇在使用该药物前咨询医生的意见,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决策。在孕妇接受利奈唑胺治疗时,医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监控和适应性调整,以确保母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