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治疗前的评估:根据免疫指南进行所有免疫接种;在开始治疗前至少4-6周施用减毒或活疫苗。
仅在潜在的益处证明对胎儿有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才应在妊娠期间使用皮质类固醇(例如地夫可特/deflazacort)。应仔细观察母亲在怀孕期间接受大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所生的婴儿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的征象。咨询您的医生。
全身给药的皮质类固醇出现在人乳中,并可能抑制其生长,干扰内源性皮质类固醇的产生或引起其他不利影响。考虑母乳喂养对发育和健康的好处,以及母亲对地夫可特的临床需求,以及该药物或潜在母体疾病对母乳喂养婴儿的任何潜在不利影响。
与其他糖皮质激素一样,禁用于全身感染性疾病。
慎用于憩室炎、近期消化道手术、肾功能衰竭、高血压、糖尿病、骨质疏松、重症肌无力等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