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器质性脑病、心肺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良、呼吸衰竭慎用。
2、老年人、儿童、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安全性:老年人和儿童,易出现反常性反应如易怒、焦虑、紧张状态等,用药剂量减半。哺乳妇女慎用。
3、药物过量与处理:药物过量与处理有嗜睡、慌乱、反射反应减退或消失、呼吸减弱、血压过低等,甚至昏迷。治疗包括血压、心率等的监测,洗胃、输液、吸氧。血液透析没有效果。
4、肝、肾功能不全时是否需调整剂量:肝功能损害时消除t1/2轻微延长,肾功能不全(或受损)需调整剂量。
5、其他:用药期间不宜从事驾驶、登高等有危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