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⑴过敏性反应和严重超敏性反应。终止利西拉肽和及时寻求医疗咨询。
⑵胰腺炎:如怀疑胰腺炎及时终止。如确证是胰腺炎不要重新开始。在有胰腺炎史患者中考虑其他抗糖尿病治疗。
⑶在患者间永远不要共享利西拉肽笔,即使已换针头。
⑷与同时使用磺酰脲类[sulfonylureas]或基础胰岛素低血糖:当利西拉肽与一种磺酰脲类或胰岛素使用,考虑减低磺酰脲类或基础胰岛素的剂量以减低低血糖的风险。
⑸急性肾受损:在有肾受损报告严重不良胃肠道反应患者中监视肾功能。建议在有肾病终末期患者中不使用利西拉肽。
⑹免疫原性:患者可能发生对利西拉肽抗体。如存在血糖控制变坏或实现目标血糖控制的失败,显著注射部位反应,或过敏性反应,应考虑另外抗糖尿病治疗。
⑺大血管结局:用利西拉肽或任何其他抗糖尿病药物临床研究未曽显示大血管风险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