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成人使用。 辅助治疗时,奥沙利铂推荐剂量为85mg/m,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1次。共12个周期(6个月)。 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1次。 应按照病人的耐受程度进行剂量调整(见【注意事项】中“特殊警告和特殊使用注意事项”)。 奥沙利铂应在输注氟尿嘧啶前给药。 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以便达到0.2mg/mL以上的浓度),持续输注2-6小时。 奥沙利铂主要用于以5-氟脲嘧啶续输注为基础的联合方案中。在双周方案中,5-氟脲嘧啶采用推注与持续输注联合的给药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