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1、推荐剂量为3.2mg/m2,每21天静脉滴注60分钟,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2、只有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00/mm3,血小板计数≥100,000/mm3时,才开始使用卢比替定进行治疗。
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1、对于不能耐受2 mg/m2或需要剂量延迟超过两周的患者,永久停用卢比替定。
2、减少不良反应的剂量
剂量减少 | 总剂量 |
第一次 | 2.6 mg/m2 每21天 |
第二次 | 2mg/m2 每21天 |
3、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 | 严重程度 | 计量修改 |
嗜中性白细胞减少症 | 4级或 任何级别的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1、停用卢比替定直到恢复至≤1级 2、恢复减少剂量 |
血小板减少症 | 3级伴出血 或4级 | 1、停用卢比替定直到血小板≥100000/mm3 2、恢复减少剂量 |
肝毒性 | 2级 | 1、停用卢比替定直到恢复至≤1级 2、恢复减少剂量 |
≥3级 | 1、停用卢比替定直到恢复至≤1级 2、恢复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 |
横纹肌溶解 | 2级 | 1、停用卢比替定直到恢复至≤1级 2、恢复减少剂量 |
≥3级 | 永久停用卢比替定 |
其他不良反应 | 2级 | 1、停用卢比替定直到恢复至≤1级 2、恢复减少剂量 |
≥3级 | 1、停用卢比替定直到恢复至≤1级 2、恢复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 |
输液前准备
考虑使用以下输液前药物来预防止吐
1、皮质类固醇(地塞米松8 mg静脉注射或同等剂量)
2、血清素拮抗剂(昂丹西酮8 mg或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