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间质性肺病 (ILD)/肺炎:监测新的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特别是在治疗的第一周。如出现新的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应暂停使用LuciBriga,并立即评估 ILD/肺炎。康复后,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LuciBriga。
• 高血压:2 周后监测血压,然后在治疗期间至少每月监测一次。对于严重高血压,暂停使用LuciBriga,然后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 心动过缓: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有症状,暂停使用 LuciBriga,然后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 视觉障碍:建议患者报告视觉症状。暂停使用LuciBriga并进行眼科评估,然后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 LuciBriga。
• 肌酸磷酸激酶 (CPK) 升高: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CPK水平。根据严重程度和肌肉疼痛或虚弱,暂停使用LuciBriga,然后恢复或减少剂量。
• 胰腺酶升高: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脂肪酶和淀粉酶水平。根据严重程度,暂停使用 LuciBriga,然后恢复或减少剂量。
• 肝毒性: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和总胆红素水平。根据严重程度,暂停剂量,然后以较低水平恢复。
• 高血糖症:在开始使用 LuciBriga 之前和治疗期间定期评估空腹血糖。如果无法通过最佳医疗管理得到充分控制,则暂停使用 LuciBriga,然后根据严重程度考虑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 光敏性:建议患者限制日光照射。根据严重程度暂停使用 LuciBriga,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 胚胎-胎儿毒性: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注意胎儿的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