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一般静注或静滴,每次40~200U/kg,每日或隔日1次,根据耐受程度逐渐增至1000U/kg。
静注以20~40m1生理盐水稀释,静滴以5%葡萄糖溶液500ml稀释,10~20次为一程。
肌注:剂量同静注,用5~10ml生理盐水溶解。
当与泼尼松和长春新碱联合应用治疗儿童急性淋性白血病时,可每日静滴1000U/kg,在使用泼尼松和长春新碱后给予,即从治疗后的第22天开始,连续10d。
如先于上述药物给予或同时给予,会增强不良反应。
肌注:在与泼尼松和长春新碱联合用药时,每次6000U/㎡从第4天始每3d给予1次,共9次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