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厂家
孟加拉珠峰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经FDA批准的试验检测肿瘤为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剂量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每天口服100毫克,每天一次。
直至病情恶化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饭前或饭后服用均可。
不良反应
>10%
心血管:水肿(57%)
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病变(47%;
3/4级:3%)、认知功能障碍(27%至29%)、疲劳(26%)、情绪障碍(23%至24%)、头痛(18%)、头晕(16%)、言语障碍(12%至14%)、睡眠障碍(10%)
皮肤科:皮疹(14%)
内分泌代谢:高胆固醇血症(96%)、高甘油三酯血症(90%)、高血糖(52%)、低蛋白血症(33%)、体重增加(24%)、淀粉酶升高(22%)、高钾血症(21%)、低镁血症(21%)、低磷血症(21%)
胃肠道:血清脂肪酶升高(24%)、腹泻(22%)、恶心(18%)、便秘(15%)、呕吐(12%)
血液学和肿瘤学:贫血(52%;
3/4级:5%)、血小板减少(23%;
3/4级:<1%)、淋巴细胞减少(22%;
3/4级:3%)
肝: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37%),血清丙氨酸转氨酶升高(28%),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24%)
神经肌肉和骨骼:关节痛(23%)、肌痛(17%)、背痛(13%)、肢体痛(13%)
眼科:视觉障碍(15%)
呼吸系统:呼吸困难(27%)、咳嗽(18%)、上呼吸道感染(12%)
其他:发烧(12%)
1%-10%
心血管:房室传导阻滞(1%)
中枢神经系统:幻觉(7%)、癫痫(3%)、精神状态改变(2%)
呼吸系统:肺炎(3%),间质性肺病(≤2%),局限性肺炎(≤2%),呼吸衰竭(1%)
贮存方法
储存于20°C至25°C(68°F至77°F);允许在15°C至30°C(59°F至86°F)之间偏移。
适用人群
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同时使用强CYP3A诱导剂有严重肝毒性的风险。
在开始使用Lorbrena之前,停止使用强CYP3A诱导剂3个血浆半衰期
有效期
24个月
剂型
片剂
注意事项
中枢神经系统(CNS)影响
接受Lorbrena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广泛的中枢神经系统(CNS)效应。
包括癫痫发作、精神病影响以及认知功能、情绪(包括自杀意念)、言语、精神状态和睡眠的变化。
根据严重程度停止并恢复相同剂量或减少剂量,或永久停止使用Lorbrena。
高脂血症
服用Lorbrena的患者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升高。
开始或增加高脂血症患者的降脂药物剂量。
在开始服用Lorbrena前、服用Lorbrena后1个月和2个月以及此后定期监测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
根据严重程度,恢复使用相同剂量或减少剂量的Lorbrena治疗。
房室传导阻滞
接受Lorbrena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PR间期延长和房室传导阻滞。
在开始使用Lorbrena前监测ECG,之后定期监测。
对于接受起搏器安置的患者,暂停并以减少的剂量或相同的剂量恢复。
无起搏器的患者因复发而永久停药。
间质性肺病/肺炎
接受Lorbrena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与间质性肺病(ILD)/肺炎一致的严重或危及生命的肺部不良反应。
对任何出现提示ILD/肺炎的呼吸道症状恶化(如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烧)的患者,立即进行ILD/肺炎调查。
对疑似ILD/肺炎的患者立即停用Lorbrena。
任何严重程度的治疗相关ILD/肺炎永久停止使用Lorbrena治疗。
高血压
服用Lorbrena的患者可能发生高血压。
在开始使用Lorbrena之前控制血压。
在使用LORBRENA治疗2周后,至少每月监测一次血压。
根据严重程度,停止并继续使用低剂量或永久停止使用Lorbrena。
高血糖
服用Lorbrena的患者可能出现高血糖。
在开始服用Lorbrena前评估空腹血糖,并在此后定期监测。
根据严重程度,停止并继续使用低剂量或永久停止使用Lorbrena。
胚胎-胎儿毒性
可造成胎儿伤害。
告知女性生殖潜力和胎儿的潜在风险。
建议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使用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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