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用量
1)开始服用TAVALISSE(福坦替尼),剂量为100 mg,每日两次口服。一个月后,如果血小板计数未增加至至少50 x 109/L,则将TAVALISSE剂量增加至150 mg,每日两次。
2)根据需要,使用最低剂量的TAVALISSE(福坦替尼)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保持在至少50 x 109/L,以降低出血风险。
3)TAVALISSE(福坦替尼)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不与食物同服。如果TAVALISSE的剂量漏服,则指导患者在规定时间服用下一剂药物。
2、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基于个体安全性和耐受性,建议调整TAVALISSE剂量。某些不良反应的管理可能需要中断、减少或停用剂量。
例如,如果患者在出现不良反应时处于最大剂量,第一次剂量减少将从300mg/天减少到200mg/天。
表1:剂量减少时间表
每日剂量剂量调整
上午下午
300mg/天150mg150mg
200mg/天100mg100mg
150mg/天150mg*---
100mg/天**100mg*---
*每日一次,早晨服用TAVALISSE。
**如果需要将剂量进一步降低至100mg/天以下,则停用TAVALISSE。
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调整参见表2
表2:特定不良反应的建议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推荐剂量
高血压
1期:收缩压在130-139之间或
舒张期在80-89 mmHg之间1、开始服用或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剂量
心血管风险增加的患者,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直至血压得到控制。
2、如果8周后未达到BP目标,则将TAVALISSE降低至下一个较低日剂量(参见表1)。
2期:收缩压至少140或
舒张期至少90 mmHg1、开始服用或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剂量,并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直到血压得到控制。
2、如果血压保持在140/90 mmHg或更高水平超过8周,则将TAVALISSE降低至下一个较低日剂量(参见表1)。
3、如果尽管进行了积极的降压治疗,但血压仍维持在160/100 mmHg或更高水平超过4周,则中断或停用TAVALISSE。
高血压危象:收缩压超过180
和/或舒张期超过120 mmHg1、中断或中止TAVALISSE。
2、开始服用或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剂量,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直至BP得到控制。如果BP恢复至低于目标BP,则恢复相同日剂量的TAVALISSE。
3、如果尽管进行了积极的降压治疗,但重复血压160/100 mmHg或更高持续4周以上,则停用TAVALISSE。
肝中毒
AST/ALT为3 x ULN或更高且小于5 x ULN如果患者有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
1、中断TAVALISSE。
2、每72小时重新检查一次lft,直至ALT/AST值不再升高(低于1.5 x ULN),且总BL保持在2 x ULN以下。
3、在下一个较低日剂量时恢复TAVALISSE(参见表1)。
如果患者无症状:
1、每72小时重新检查一次lft,直至ALT/AST低于1.5 x ULN),且总BL仍低于2 x ULN。
2、如果ALT/AST和TBL仍属于此类,则考虑中断或减少TAVALISSE的剂量(AST/ALT为3至5 x ULN;并且总BL保持小于2×ULN)。
3、如果中断,则在下一个较低日剂量时恢复TAVALISSE(参见表1)。
AST/ALT为5 x ULN或更高,并且
总BL小于2×ULN1、中断TAVALISSE。
2、每72小时重新检查一次lft:
3、如果AST和ALT降低,则重新检查,直至ALT和AST不再升高(低于1.5 x ULN),且总BL仍低于2 x ULN;在下一个较低日剂量时恢复TAVALISSE(参见表1)。
4、如果AST/ALT在5 x ULN或更高水平下持续2周或更长时间,则停用TAVALISSE。
AST/ALT为3 x ULN或更高,且总BL大于2 x ULN停用TAVALISSE。
在无其他LFT异常的情况下,非结合(间接)BL升高继续频繁监测TAVALISSE,因为非偶联(间接)BL的单独增加可能是由于UGT1A1抑制所致
腹泻
腹泻1、在腹泻发作后尽早使用支持性措施(如饮食改变、水化和/或止泻药物)治疗腹泻,直至症状消退。
2、如果症状变得严重(3级或以上),则暂时中断TAVALISSE治疗。
3、如果腹泻改善为轻度(1级),则以下一个较低日剂量恢复TAVALISSE(参见表1)
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
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1、如果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下降(ANC小于1.0 x 109/L)并在72小时后保持低水平,则暂时中断TAVALISSE直至消退(ANC大于1.5 x 109/L)。
2、在下一个较低日剂量时恢复TAVALISSE(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