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在停药后的至少六个月内,应继续监测患者是否有任何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的新体征或症状;在使用本品治疗的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患者中,血浆置换后数天至数周内报告了免疫重建炎性综合征,应监测免疫重建炎性综合征的发展并对相关炎症进行适当治疗。
2.疱疹感染
(1)疱疹性脑炎和脑膜炎
本品会增加由单纯疱疹病毒和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脑炎和脑膜炎的风险,如果出现疱疹性脑炎或脑膜炎,应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
(2)急性视网膜坏死
急性视网膜坏死是一种由疹病毒家族(如水痘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病毒)引起的暴发性视网膜病毒感染,被诊断为急性视网膜坏死后,停药。
3.肝中毒
对于有黄疸或其他明显肝损伤症状的患者,应停药。
4.超敏反应
超敏反应通常发生在开始输注后两小时内,如果出现超敏反应,则应永久停药。
5.免疫抑制
本品对免疫系统的影响可能会增加感染的风险,对于在使用慢性皮质类固醇期间开始使用本品治疗的克罗恩病患者,一旦出现治疗获益,则开始停用类固醇,如果患者在六个月内无法停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则停止使用本品。
6.实验室检测异常
本品会引起短暂的血红蛋白水平轻度降低。
7.血小板减少
本品可能会导致血小板减少。
(以上参考自美国药监局最新2023.04版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