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 RAS 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与 FOLFOX 或 FOLFIRI 方案联合用于一线治疗。
与伊立替康联合用于经含伊立替康治疗失败后的患者。
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与铂类和氟尿嘧啶化疗联合用于一线治疗复发和/或转移性疾病。
用法用量
本品必须在有抗肿瘤药物使用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在用药过程中及用药 结束后 1 小时内,需密切监测患者的状况,并必须配备复苏设备。
剂量学
在首次滴注本品之前至少 1 小时,患者必须接受抗组胺药物和皮质固醇类药 物的预防用药。建议在后续治疗中,每次使用本品前都给予患者上述预防用药。 所有适应症,本品每周给药一次。初始剂量按体表面积为 400 mg/m2,之后每周给药剂量按体表面积为 250 mg/m2。
结直肠癌
已有证据表明野生型 RAS(KRAS 和 NRAS)的基因状态是进行本品初始治 疗的先决条件。且必须由经验丰富的实验室使用经过验证的方法来检测 KRAS (外显子 2、3 和 4)和 NRAS(外显子 2、3 和 4)基因状态。
对于与本品联合使用的化疗药物的给药剂量和推荐的剂量调整,请参照这类 药品的使用说明书。该类药品的使用必须在本品滴注结束 1 小时之后开始。建议本品的疗程持续至患者的疾病进展为止。
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本品与铂类化合物为基础的化疗药物联合应用于复发和/或转移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的治疗,随后继续使用本品进行维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化疗药物的使用必须在本品滴注结束 1 小时之后开始。
用法
本品可使用输液泵、重力滴注或注射泵进行静脉给药。 首次给药应缓慢,滴注速度不得超过 5 mg/min(详见【注意事项】)。建议滴注时间为120 分钟,随后每周给药的滴注时间为 60 分钟,滴注速率不得超过10mg/min。
剂量调整
如下表 1 和表 2 汇总了适当的剂量调整(详见【注意事项】) 输液相关反应,包括过敏反应
严重皮肤反应
操作指南
本品可通过输液泵、重力滴注或注射器泵给药,必须使用单独的输液管。滴注结束时必须使用 9mg/ml(0.9%)的无菌氯化钠溶液冲洗输液管。
本品可使用以下物品进行制备:
- 聚乙烯、乙酸乙烯乙酯或聚氯乙烯塑料输液袋;
- 聚乙烯、乙酸乙烯乙酯、聚氯乙烯、聚丁二烯或聚氨基甲酸酯输注装置;
- 注射泵用聚丙烯注射器。
本品不含任何防腐剂或抑菌剂,制备输液过程中必须确保无菌操作,本品开启后建议立即使用。
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本品:
- 使用输液泵或重力滴注(经 0.9%无菌氯化钠溶液稀释):取适当包装的 0.9% 无菌氯化钠溶液输液袋。计算所需本品体积。选用合适的无菌注射器及相应针头,从输液袋中移取适量氯化钠溶液。另取适合的无菌注射器及相应的针头,从药瓶中抽取所需体积的西妥昔单抗注射液。将西妥昔单抗注射液转入准备好的输液袋中,并重复上述步骤直至达到所需体积。连接输液管并在开始滴注前使稀释后的西妥昔单抗注射液充满输液管,通过重力滴注或者使用输液泵。滴注速率的设定和控制如前所述。
- 使用输液泵或重力滴注(未经稀释):计算西妥昔单抗注射液所需体积。选用适当的无菌注射器(最小体积 50 ml)并装上匹配的针头,从药瓶中抽取所需体积 的西妥昔单抗注射液,将其移入无菌真空容器或者真空袋中。重复上述步骤直至达到所需体积。并在开始滴注前使西妥昔单抗注射液充满输液管。使用输液泵或通过重力滴注。滴注速率的设定和控制如前所述。
- 使用注射泵:计算西妥昔单抗注射液所需体积。选用适当的无菌注射器并装上匹配的针头,从药瓶中抽取所需体积的西妥昔单抗注射液,除去针头后将注射器连接到注射器泵,并在开始滴注前用本品或者 0.9%的无菌氯化钠溶液充满输液管。滴注速率的设定和控制如前所述。重复上述操作直至达到所需体积。
不相容性:不得将本品与“操作指南”中未提到的其它静脉医用制剂混合, 必须使用单独的输液管。
不良反应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十分常见:低镁血症(参见【注意事项】)
常见: 脱水,特别是腹泻及粘膜炎导致的脱水;低钙血症(参见【注意事项】); 食欲减退,以及可能由此导致的体重降低。
神经系统疾病
常见: 头痛
发生频率未知:无菌性脑膜炎
眼器官疾病
常见: 结膜炎
偶见: 眼睑炎、角膜炎
血管疾病
偶见: 深静脉血栓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
偶见: 肺栓塞,间质性肺疾病,可能会导致死亡(参见【注意事项】)
胃肠道系统疾病
常见: 腹泻、恶心、呕吐
肝胆系统疾病
十分常见:肝酶水平升高(ASAT、ALAT、AP)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十分常见:皮肤反应*
十分罕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
发生频率未知:皮肤损伤的双重感染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十分常见:轻度至中度的输液反应(参见【注意事项】);粘膜炎,某些情况可为重度。粘膜炎可能导致鼻衄
常见: 重度输液反应,在某些情况中有致命结果(参见【注意事项】);疲乏
其它
总体来说,临床上未观察到本品的性别差异。
皮肤反应
80%以上的患者可能发生皮肤反应,主要表现为痤疮样皮疹和/或较少出现的例 如瘙痒、皮肤干燥、皮肤脱屑、多毛症或者指甲异常(如甲沟炎)。其中约 15%的 皮肤反应是重度的,包括个别皮肤坏死的病例。大多皮肤反应发生在治疗的前 3 周 内。如按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进行处理,皮肤症状通常在中断治疗后自行消退,且 无后遗症发生(参见【注意事项】)。
本品导致的皮肤损伤可能引发患者的双重感染(例如金黄色葡萄球菌),从而 导致一些并发症,例如蜂窝织炎、丹毒、或可能致命的葡萄球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 征、坏死性筋膜炎或脓毒症。
联合治疗
当本品与化疗药物联合应用时,需要分别参考产品信息。
与单独使用铂类化疗药物相比,本品与铂类化疗药物联用时,重度白细胞减少或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频率可能增加,从而导致感染并发症的发生率增加, 例如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感染性肺炎及脓毒症(参见【注意事项】)。
与单独输注 5-氟尿嘧啶相比,本品联合输注 5-氟尿嘧啶会增加心肌缺血,包括心肌梗死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发生,还会增加手足综合征的发生(掌跖红肿疼痛综合征)。
与卡培他滨和奥沙利铂(XELOX)联用可能增加重度腹泻的发生率。
免疫原性
单克隆嵌合抗体进入人体内引发抗原抗体反应,从而产生人抗嵌合抗体 (HACA)。但目前有关 HACA 产生过程的数据有限。在所有已进行的目标适应症的研究中,3.4%的患者检测到了 HACA 的滴度,其发生率为 0%-9.6%。到目前为止,尚无 HACA 中和西妥昔单抗的结论性数据。HACA 的产生与超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发生无关。
禁忌
已知对本品有严重超敏反应(3 级或 4 级)的患者禁用本品。
RAS 基因突变型或 RAS 基因状态未知的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患者禁用本品。
在开始联合治疗前,应考虑联合的化疗药物的有关禁忌。
贮存方法
本品需在冰箱内保存(2~8℃),禁止冰冻。
药物相互作用
一项正式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显示单剂量(按体表面积 350 mg/m2)伊立替康 不会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同样,本品也不会影响伊立替康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未在人群中进行其他正式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有效期
36个月
剂型
注射剂
生产厂家
瑞士Merk Serono
成分
本品每 20 ml 溶液含:
活性成分
西妥昔单抗………………………………………………………100 mg
其它成分
氯化钠……………………………………………………………116.88 mg
甘氨酸……………………………………………………………150.14 mg
聚山梨酯 80………………………………………………………2 mg
一水合柠檬酸……………………………………………………42.02 mg
氢氧化钠(1M)…………………………………………………调节 PH 值至 5.5
注射用水…………………………………………………………加至 20 ml
性状
本品为注射用无色、澄清、透明溶液。
注意事项
输液相关反应,包括过敏反应
重度输液相关反应,包括过敏反应,可能会经常发生,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致命的。一旦发生重度输液反应,应立即并永久停用本品,并进行紧急处理。其中部分反应可能是过敏或有过敏反应的性质或表现为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症状可能发生在首次滴注期间及滴注结束后数小时或后续滴注中。建议医生告知患者这种反应延迟发生的可能性,并要求患者出现反应症状时立即联系医生。可能的症状包括支气管痉挛、荨麻疹、血压升高或降低、意识丧失或休克。罕见心绞痛、心肌梗塞或心跳骤停。
过敏反应可能发生在首次输注的数分钟内,例如,由与本品有交叉反应的预成IgE 抗体引起的。这些反应通常伴有支气管痉挛和荨麻疹。尽管事先已使用预防用药,这些反应仍可能发生。对红肉或蜱虫叮咬过敏或抗西妥昔单抗 IgE 抗体(α-1-3-半乳糖)反应呈阳性的患者发生过敏反应的风险要大大增加。在这些患者中,使用本品之前应仔细评估包括替代疗法在内的风险获益,且只有在配备有复苏设备的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的密切监督下才能使用。
首次给药应缓慢,滴注速度不得超过 5mg/min ,且所有生命体征都应密切监测至少两个小时。如果在首次给药的 15 分钟内发生相关输液反应,那么应该停止滴注。在后续输注前应进行仔细的风险获益评估,包括考虑患者是否有预成 IgE 抗体。
如果相关输液反应发生在滴注晚期或后续滴注中,相应的处理则取决于反应的严重程度:
a)1 级:密切监督下持续缓慢滴注
b)2 级:持续缓慢滴注及立即采取对症措施治疗
c)3 级和 4 级:立即停止滴注,积极对症治疗同时停止本品的进一步治疗。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通常发生在滴注本品后的一个小时内,一般不伴有支气管痉挛和荨麻疹。CRS 通常是首次滴注本品最严重的不良反应。
轻度或中度输液反应十分常见,包括发热、寒战、头晕、或者呼吸困难等症状,主要发生在首次滴注期间。如病人出现轻中度输液相关反应,应减慢本品的滴注速率,建议在此后的所有滴注过程均采用该调整后的速率。应密切监测患者,特别是在首次给药期间。建议体能状况低下或伴有心肺疾病的患者应特别注意。
呼吸系统疾病
已有间质性肺疾病(ILD)的病例报道,包括致命病例,大部分患者来源于日本。ILD 致死病例中常有混杂或影响因素,例如合并使用已知与间质性肺病的相关化疗,已患的肺部基础疾病等。此类患者应进行严密监测。一旦出现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或者影像学检查结果提示可能为间质性肺病(ILD),应立即进行诊断检查。如果诊断为间质性肺疾病,应立即停用本品并对患者进行适当的治疗。
皮肤反应
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是皮肤反应,可能发生重度皮肤反应,特别是结合化疗时更易发生。继发感染(主要是细菌)的风险增加会导致一些并发症,例如葡萄球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征、坏死性筋膜炎和脓毒症,据报道某些情况下甚至会有致命结果,参见“不良反应”。皮肤反应十分常见,发生时应中断或停止本品的治疗。临床实践指南推荐使用口服四环素(6-8 周)和含保湿剂的 1%氢化可的松外用乳膏进行预防性治疗。中高效力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口服四环素类抗生素已经用于皮肤反应的治疗。
患者发生不可耐受的或重度(≥3 级;常见不良事件术语标准,NCI-CTCAE)皮肤反应,必须中断本品的治疗。只有当反应缓解到 2 级,才能重新进行治疗(参见美国国立癌症中心网站详细 CTCAE 分级目录)。如重度皮肤反应属首次发生,不须调整本品的剂量。如重度皮肤反应为第 2 次或第 3 次出现,必须再次中断使用本品。只有当反应缓解到 2 级,才能以较低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第 2 次发生:按体表面积 200 mg/m2;第 3 次发生:按体表面积 150 mg/m2)。
如重度皮肤反应为第 4 次发生,或停药后皮肤反应无法缓解至 2 级,则须永久停止应用本品进行治疗。
电解质紊乱
血清镁水平的进行性降低较常发生,并可能由此导致严重的低镁血症。停止本品治疗后低镁血症是可逆的。此外,低钾血症也可能是腹泻的继发症。还可能发生低血钙症,特别是与铂类为基础的化疗联用时,重度低钙血症的发生率会增加。在本品的治疗过程中,建议在开始治疗前以及治疗过程中周期性的监测血清电解质水平。也建议在适当情况下进行电解质的补充治疗。
中性粒细胞减少和相关感染并发症
本品与铂类为基础的化疗联用时,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风险有所增加,可能会继发感染如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肺炎或脓毒症。建议严密监测,特别是有皮肤损伤,粘膜炎或腹泻的患者,此类患者更易发生感染。
心血管疾病
在与本品相关的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及结直肠癌的临床试验中,我们观察到严重甚至危及生命的心血管事件及治疗中死亡事件的发生率上升。一些试验发现这与年龄≥65 岁或体能状况相关。因此在使用本品前,应评估患者的心血管系统功能、体能状况及合并使用的心脏毒性药物(如 5-氟尿嘧啶)。
眼部疾病
患者出现提示角膜炎的症状和体征,如急性或恶化的眼炎症、流泪、光敏感、视力模糊、眼睛疼痛和/或眼红应该及时找眼科专家确诊。如果诊断为溃疡性角膜炎,应中断或停止本品的治疗。如果诊断为角膜炎,应仔细考虑继续治疗的风险与收益。
有角膜炎、溃疡性角膜炎和严重干眼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隐形眼镜使用也是导致角膜炎和溃疡的一个危险因素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药监局药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