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龙
生产厂家:瑞士诺华制药
功能主治:用于肢端肥大症,部分患者在第十九次治疗后症状消失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仅能通过臀部肌肉深部注射给药,而决不能静脉注射。 如果穿入血管要更换注射部位。 反复注射应当轮流选择左侧或右侧不同的臀部肌肉注射。 肢端肥大症 对使用标准剂量皮下注射善宁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共3月。 治疗可以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善宁后1天开始。 此后剂量应当根据血清GH和生长因子C(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决定。 如果3月后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生化参数(GH和IGF-1)尚未完全控制(GH>2.5ug/L)时,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如GH≤(smallerthanorequalto)2.5ug/L,则继续使用20mg治疗,每4周给药1次。 如果使用20mg治疗3月后,GH的浓度持续低于1ug/L,IGF-1的浓度正常以及临床上肢端肥大症的可逆的症状和体征消失,本品的剂量可降至10mg。 鉴于如此低的剂量,要密切观察监测血清GH和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 对于不适合外科手术、放疗、多巴胺激动剂治疗或治疗无效的患者,或在放疗发挥充分疗效前病情处于潜在反应阶段的患者,建议在开始上述使用本品治疗前,先短期使用皮下注射善宁以评估奥曲肽治疗的耐受性和疗效。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已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对于症状已完全由皮下注射善宁控制的患者,建议本品的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原有的皮下注射善宁的有效剂量治疗应当维续到第一次注射本品后至少2周(有的患者则需维持3-4周)。 从未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建议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短期(约2周)每日3次皮下注射善宁0.1mg,以评估奥曲肽治疗反应和全身耐受性。 剂量调整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后,对于症状和生化指标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剂量应当降至1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症状仅部分控制的患者,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胃肠胰肿瘤期间,患者的症状会一度更明显。 此时建议加用皮下注射善宁,其剂量与使用本品之前相同。 这对于治疗的最初2月使血奥曲肽达到治疗水平尤为重要。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当皮下注射善宁治疗时,肾功能损害不会影响血奥曲肽的曲线下面积(AUC)。 因此本品的剂量不必调整。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通过皮下和静脉途径给予善宁的研究发现肝硬化患者的清除力可能下降,而脂肪肝患者则不然。 鉴于奥曲肽较宽的治疗窗,肝硬化患者的本品的剂量不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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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本文将介绍当患者出现胰腺炎的情况时,停用奥曲肽(Octreotide)的指征。奥曲肽,又称善龙,是一种肽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肢端肥大症、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胰岛素瘤等疾病。在胰腺炎发作期间,是否继续使用奥曲肽却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1. 继续使用奥曲肽的影响
胰腺炎是由胰腺组织炎症引起的严重疾病。在胰腺炎发作期间,如果继续使用奥曲肽,可能会对胰腺炎的病情产生一定的影响。奥曲肽可抑制胰腺分泌,使胰液分泌减少,从而减轻胰腺炎的炎症反应。此类药物也可能会抑制胆红素的排泄,导致胆红素潴留,加重患者的肝功能损害。因此,在胰腺炎发作期间,继续使用奥曲肽需要谨慎考虑。
2. 停用奥曲肽的安全性考虑
另一个停用奥曲肽的指征是安全性考虑。胰腺炎发作时,患者常常需要禁食和给予胰腺休息。此时,如果仍使用奥曲肽,可能会对患者的胃肠功能产生负面影响,增加胃肠道的负担,引发更多的并发症,并可能延长患者的康复时间。因此,为确保患者的安全,停用奥曲肽是非常重要的。
3. 水分和电解质平衡问题
胰腺炎发作时,患者往往会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导致水分和电解质的丢失。奥曲肽的使用可能进一步增加这种丢失,导致患者的水分和电解质平衡问题更加严重。因此,在胰腺炎发作时停用奥曲肽,有助于维持患者的水分和电解质平衡。
4. 胰腺炎恶化风险
最后一个指征是胰腺炎的恶化风险。尽管奥曲肽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减轻胰腺炎的症状,但有时它也可能抑制胰腺分泌物的正常排泄,导致胰液滞留,加重胰腺炎病情。因此,当胰腺炎发作时,停用奥曲肽可以避免这种恶化的风险,并有助于对症治疗和恢复。
总结起来,停用奥曲肽的指征包括继续使用奥曲肽对炎症反应的影响、安全性考虑、水分和电解质平衡问题以及胰腺炎的恶化风险。在胰腺炎发作期间,医生应综合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谨慎决定是否停用奥曲肽,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