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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干扰素的注意事项和用药禁忌症

发布时间:2024-04-08 15:59:42 阅读:1454 来源:问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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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干扰素 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 Pegasys

聚乙二醇干扰素 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 Pegasys 生产厂家:瑞士罗氏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一种聚乙二醇(PEG)与重组干扰素α-2a结合形成的长效干扰素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1.慢性乙型肝炎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时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共 48 周,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其他剂量和疗程尚未进行充分的研究。  2.慢性丙型肝炎  本品单药或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时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联合治疗时同时口服利巴韦林。  剂量调整  1.调整原则  对于由于中度和重度不良反应(包括临床表现和/或实验室指标异常)必须调整剂量的患者,初始剂量一般减至135μg,但有些病例需要将剂量减至90μg或45μg,随着不良反应的减轻,可以考虑逐渐增加或恢复到初始剂量。  2.血液学指标  (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小于750个/mm3时,应考虑减量,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小于500个/mm3时,应考虑暂时停药,直到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恢复到大于1000个/mm3时,可再恢复治疗,重新治疗开始应使用90μg,并应监测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2)血小板计数  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个/mm3时,应将本品剂量减低至90μg,当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个/mm3时,应考虑停药。  (3)贫血  ①在丙型肝炎患者治疗中出现治疗相关的贫血时特别推荐采取下列步骤处理: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出现血红蛋白<10g/dl和≥8.5g/dl,或当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治疗期间的任意4周内血红蛋白下降≥2g/dl 时利巴韦林应减量至600mg/天(早晨200mg,晚上400mg),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用药剂量。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利巴韦林应暂停使用: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血红蛋白明确下降至 8.5g/dl 以下,或者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减量治疗 4 周后血红蛋白仍持续低12g/dl,当恢复正常值后可重新开始使用利巴韦林600mg/天, 经主治医师决定可以进一步增加到800mg/天,但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剂量(1000mg或1200mg)。  表1 根据不良反应进行的剂量调整(具体指导详见上述内容)  如果对利巴韦林不耐受,可以继续本品单药治疗。  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请参阅利巴韦林发生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的说明书。  3.肝脏功能  (1)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经常出现波动,与其它α干扰素相同,使用本品治疗后,也会发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包括病毒学应答改善的患者,当丙型肝炎患者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时,应考虑将剂量减至135μg,减量后,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仍持续升高,或发生胆红素升高或肝功能失代偿时,应考虑停药。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常见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反跳,反跳值往往超过正常值上限的十倍,出现反跳提示发生了免疫清除(血清转换),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反跳期间继续治疗时应考虑增加肝功能监测次数,如果本品剂量减小或暂时停止了治疗,当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复常后可以继续恢复常规治疗。  4.肾功能不全患者  (1)对于轻度或中度的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 30 ml/min),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但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应仔细参阅利巴韦林的说明书。  (2)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推荐将本品剂量调低至135μg,每周一次。  (3)对于终末期肾病成人患者(包括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135μg,每周一次。  (4)不管本品的起始剂量或肾功能不全的严重程度如何,均应该对患者进行监测,在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适当降低本品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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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干扰素的注意事项和用药禁忌症,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的注意事项:1、聚乙二醇干扰素通常需要在医生的监督下使用。治疗过程中,医生将监测患者的病情、不良反应和治疗反应,并根据需要调整治疗计划;2、患者需要定期进行血液检查、肝功能检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以确保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以及及时发现任何潜在问题。

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是一种常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的药物。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期间,患者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和遵守用药禁忌症,以确保安全和有效的治疗。以下是关于聚乙二醇干扰素的注意事项和用药禁忌症的介绍。

1. 注意事项

1.1 患者需要定期进行医学监测: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期间,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肝功能检查和病毒学监测。这些监测能够评估治疗的疗效和患者的安全性,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调整或中断治疗。

1.2 注意药物副作用:聚乙二醇干扰素可能引起一系列的副作用,包括发热、乏力、食欲减退、抑郁等。患者应密切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如发现不适或异常反应,应及时告知医生。

1.3 避免使用中药和非处方药: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期间,患者应避免同时使用中药和非处方药。这是因为某些中药和非处方药可能与干扰素相互作用,影响治疗效果或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

1.4 谨慎驾驶和操作机器:聚乙二醇干扰素可能引起乏力和注意力不集中等不良反应,因此在治疗期间,患者应谨慎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 用药禁忌症

2.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聚乙二醇干扰素经胎盘穿透能力强,对胎儿和婴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

2.2 心脏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患有严重心脏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禁止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干扰素的使用可能导致心脏负担增加或引发自身免疫反应的加剧。

2.3 具有严重抑郁症的患者:聚乙二醇干扰素可能引起抑郁症状的加重,对于已经患有严重抑郁症的患者,使用干扰素可能增加患者的心理压力,因此应禁止使用。

2.4 过敏反应:对聚乙二醇干扰素或其他基因重组蛋白过敏的患者,应该禁止使用该药物。过敏反应可能包括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等严重症状。

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是一种有效的药物治疗方法。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如定期医学监测、关注药物副作用、避免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并遵守用药禁忌症,以保证患者的安全和疗效。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之前,请咨询医生的建议,并根据医生的指导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