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舒替尼
生产厂家:印度格伦马克制药Glenmark Pharmaceuticals
功能主治:是一种强效的蛋白激酶抑制剂。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1.推荐剂量 (1)推荐口服剂量为500mg,1次/日,进餐时服用,如果漏服的剂量超过12h,不需补服,则按预定时间下次服用。 (2)治疗8周未达到完全血液学反应或12周时未达到完全细胞遗传学缓解,且无3级及以上毒性反应者,应考虑剂量增加至600mg。 2.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2.1肝转氨酶升高 如转氨酶升高≥正常(ULN)上限的5倍,暂停用药,直至恢复至<正常(ULN)上限的2.5倍,重新以400mg的剂量开始用药。 如恢复时间超过4周,请停止用药。 如转氨酶升高≥正常(ULN)上限的3倍伴胆红素升高≥正常(ULN)上限的2倍,血清碱性磷酸酶<正常(ULN)上限的2倍,应停药。 2.2腹泻 如出现3-4级腹泻,应暂停用药,直至恢复至≤1级,重新以400mg的剂量开始用药。 2.3其他中、重度毒性反应 如临床需要可暂停用药,直至恢复后,再重新以400mg的剂量开始,如情况适宜,可考虑升高至500mg。 3.针对骨髓抑制的剂量调整 如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106/L,或血小板<50000×106/L,应暂停用药;如果2周内恢复,应以原剂量开始用药;如果2周后恢复,应降低100mg的剂量;如复发,再恢复后,再次降低100mg剂量(博舒替尼低于300mg的有效性尚未评价)。 4.CYP3A抑制剂 避免与本品同时使用强或中度CYP3A和/或P-gp抑制剂(如利托那韦、鲁那韦、地尔硫卓等)。 5.CYP3A诱导剂 避免与本品同时使用强或中度CYP3A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等)。 6.肝功能不全 对于已存在轻度、中度和重度肝损害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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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博舒替尼是一种高价药物,给患者造成了经济负担。为了帮助患者减轻药物费用的压力,国家医保部门已将博舒替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意味着那些合乎条件的患者可以通过医保政策来减少博舒替尼的支付额度,使得更多的患者能够获得疗效显著的治疗。
博舒替尼作为一种靶向药物,其使用要求受到一定的限制。医保部门对于使用博舒替尼进行报销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患者需要确诊为慢性髓系白血病。其次,患者需要完成过一线治疗并出现疗效不佳、耐药或者不能耐受的情况。最后,患者需要在治疗期间接受监测和评估,以确保药物使用的效果和安全性。
医保报销的政策对于白血病患者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白血病是一种严重的疾病,对患者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负担。而医保报销政策的实施,将大大缓解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使得更多的人能够获得并坚持进行博舒替尼治疗,进而提高治疗的成功率和生存率。
当然,医保报销政策只是一种减轻经济负担的手段,对于患者来说,接受合适的治疗同样重要。因此,在使用
博舒替尼进行治疗之前,患者应该咨询专业的医生,了解自身的病情和治疗方案,确保药物的适用性和安全性。此外,患者还应该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提高治疗效果。
总之,博舒替尼的医保报销政策为白血病患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济支持。这不仅使得更多的患者能够获得有效的治疗,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同时也提高了治疗的成功率和生存率。然而,患者在接受治疗前还需咨询专业医生,了解治疗方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治疗的效果和安全性。只有全面的治疗才能帮助患者战胜白血病,重返健康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