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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卫定价为什么这么高

发布时间:2023-08-21 17:37:48 阅读:85 来源:问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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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卫

格列卫 生产厂家:印度纳科Natco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肿瘤 用法用量:  1、治疗应由对恶性肿瘤患者有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  2、甲磺酸伊马替尼应在进餐时服用,并饮一大杯水。  3、通常成人每日一次.每次400㎎或600㎎,以及日服用量800㎎即400㎎剂量每天2次(在早上及晚上)。  儿童和青少年每日一次或分两次服用(早晨和晚上)。  4、不能吞咽药片的患者(包括儿童),可以将药片分散于不含气体的水或苹果汁中(100㎎片约用50ml,400㎎约用200ml)。  5、应搅拌混悬液,一旦药片崩解完全应立即服用。  6、Ph+CML患者的治疗剂量  1)成人  a、对慢性期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400㎎/日,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为600㎎/日。  b、对于WBC>50000/μl的CML患者的一线治疗,治疗经验仅限于曾接受过羟基脲治疗的患者。  该治疗开始可能需要加上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  c、只要有效,就应持续用药。  d、没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且如果血象许可,在下列情况下剂量可考虑从400㎎/日增加到600㎎/日,或从600㎎/日增加到800㎎/日:任何时间出现了疾病进展、治疗至少3个月后未能获得满意的血液学反应,治疗12个月未获得任何细胞遗传学反应,已取得的血液学和/或细胞遗传学反应重新消失。  2)3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  a、目前国内外儿童临床数据有限、需严密监测儿童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必要时及时调整剂量。  b、本品用于3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来自国外临床研究数据。  c、依据成人的剂量,推荐日剂量为:慢性期260㎎/m2(最大剂量:400㎎)、加速期和急变期340㎎/m2(最大剂量:600mg)制订儿童患者的每日推荐剂量.计算所得剂量一般应上下调整至整百毫克.12岁以下儿童的剂量一般应上下调整至整五十毫克。  d、尚无3岁以下儿童治疗的经验。  7、Ph+ALL患者的治疗剂量  对难治复发成人Ph+ALL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600㎎/日。  8、GIST患者的治疗剂量  1)对不能切除和/或转移的恶性GIST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400㎎/日。  2)在治疗后未能获得满意的反应,如果没有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剂量可考虑从400㎎/日增加到600㎎/日或800㎎/日。  3)对于GIST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应持续治疗,除非病情进展。  4)对GIST完全切除术后成人患者辅助治疗的推荐剂量为400㎎/日。  临床研究中伊马替尼用药时间为1年。  伊马替尼辅助治疗的最佳持续时间尚不清楚。  9、HES/CEL患者的用药剂量  1)本品用于HES/CEL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2)对于证明存在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的HES∕CEL,推荐起始剂量为100㎎/日。  如果治疗后经适当检测证实未获得足够缓解,且无不良反应发生,可以考虑将100㎎/日剂量增至400㎎/日。  10、ASM患者的用药剂量  1)本品用于ASM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2)无D816Vc-Kit突变的ASM成人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推荐剂量是400mg/日。  如果ASM患者的c—Kit突变情况未知或无法测得,当使用其它疗法不能获得满意缓解时,应考虑给予甲磺酸伊马替尼400mg/日进行治疗。  3)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一种与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有关的克隆性血液系统疾病)的ASM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推荐起始剂量为100㎎/日。  如果治疗后经适当检测证实未获得足够缓解,且无不良反应发生,可以考虑将100㎎剂量增至400㎎。  11、MDS/MPD患者的用药剂量  1)本品用于MDS/MPD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2)成人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征和PDGFR-α或-β基因重排的非典型MDS/MPD患者推荐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用药剂量为400㎎/日。  12、DFSP患者的治疗剂量  1)本品用于DFSP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2)成人DFSP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的推荐剂量是400㎎/日。  需要时剂量可升至每日800㎎。  13、出现不良反应后剂量的调整  如果接受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如严重水潴留),应停药,直到不良反应消失,然后再根据该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调整剂量。  14、严重肝脏毒性时剂量的调整  1)如胆红素升高]正常范围上限3倍或转氨酶升高]正常范围上限5倍,宜停止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直到上述指标分别降到正常范围上限的1.5或2.5倍以下。  2)以后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可以减量后继续服用。  成人每日剂量应该从400㎎减少到300㎎,或从600mg减少到400㎎或从800㎎减少至600㎎;儿童和青少年从260㎎/m2减少到200㎎/m2或从340㎎/m2减少到260㎎/m2。  15、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时剂量的调整  1)Ph+CML加速期或急变期,Ph+ALL(起始剂量600㎎/日,或儿童和青少年340㎎/m2/日):如果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0.5×109/L和/或血小板<10×109/L),应确定是否血细胞减少症与白血病有关(抽取骨髓或活检),如果血细胞减少症不是由白血病引起的,建议剂量减少到400㎎/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60㎎/m2/日。  2)如果血细胞减少持续2周,则进一步减少剂量至300㎎/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00㎎/m[sup]2[/sup]/日,如血细胞减少持续4周,应停药,直到中性粒细胞≥1×109/L和血小板≥20×109/L。  再用时剂量为300㎎/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00㎎/m2/日。  3)CML慢性期及GIST患者(起始剂量400㎎/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60㎎/m2/日):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sup]9[/sup]/L时应停药,在中性粒细胞≥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才应该恢复用药,治疗可恢复为剂量400㎎/日或儿喜和青少年260㎎/m2/日。  如果再次出现危急数值(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治疗中断后的重新治疗剂量减至300㎎/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00㎎/m2/日。  16、HES/CEL(起始剂量为100㎎/日):  当中性粒细胞ANC<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应停药,在中性粒细胞ANC≥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才应该恢复用药。  可以重新用之前的剂量(即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之前的剂量)开始给药。  17、ASM(起始剂量100㎎/日):  当中性粒细胞ANC<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应停药,在中性粒细胞ANC≥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才应该恢复用药。  可以重新用之前的剂量(即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之前的剂量)开始给药。  18、HES/CEL、ASM、MDS/MPD(起始剂量为400㎎/日):  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应停药,在中性粒细胞≥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才应该恢复用药,重新治疗剂量400㎎/日。  如果再次出现危急数值(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重新治疗剂量应减少至300㎎。  19、DFSP(剂量800㎎/日)  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应停药,在中性粒细胞≥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才应该恢复用药,重新治疗剂量600㎎/日。  如果再次出现危急数值(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重新治疗剂量应减少至400mg  20、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  轻、中度肝功能损害者推荐使用最小剂量400㎎/天。  目前尚无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胆红素]正常范围的3倍)使用剂量为400㎎/天的数据资料。  这些患者应在认真权衡风险评估后,再使用本品。  21、肾功能衰竭患者的剂量  伊马替尼的肾清除可以忽略。  由于这个原因,预计对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全身清除率没有减少。  然而,对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仍需特别注意。  22、老年患者的剂量  对老年患者没有特别的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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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格列卫的研发费用是定价高的一个重要原因。研发一款新药需要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和科学研究,这些过程通常需要数年甚至更久的时间。而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巨额研究开发费用需要通过销售药物来回收。格列卫是经过长期密集的研究开发而成,其研发费用高昂,因此其价格水平也相应较高。
  其次,格列卫的专利保护是导致价格高企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旦新药获得专利保护,制药公司将获得一定时间内的市场垄断地位,这意味着其他竞争者无法生产同样的药物,也无法进入该药物的市场。在专利保护期内,制药公司可以合法地抬高价格,以获得更多的利润。专利保护的时间通常为20年,但实际上由于研发和临床试验时间的消耗,专利保护有效期会大大缩减。毫无疑问,专利保护是制药公司推高价格的一个重要手段。
格列卫  此外,格列卫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也是导致其定价高企的原因之一。在许多国家,包括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格列卫是白血病和胃肠道间质肿瘤的主要治疗药物,没有其他替代药物可以达到相似的疗效。因此,制药公司可以单方面决定药物的价格,而患者无法选择其他廉价的替代品。这种市场垄断地位使得制药公司可以不受竞争的制约,将格列卫的价格设置为非常高的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格列卫的高价也引发了很多争议和批评。许多患者和医生认为,高昂的药物价格对于患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对于那些生活所迫必须依赖药物治疗的人来说。为此,一些人呼吁政府监管机构对药物定价进行干预和调控,以保护患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格列卫定价高昂的原因主要包括高昂的研发费用、专利保护和市场垄断地位。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格列卫的价格水平远高于许多患者的承受范围。针对这个问题,政府、制药公司以及患者和医生共同努力,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患者获得必要的治疗药物,并在不断创新的同时合理控制药物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