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龙
生产厂家:瑞士诺华制药
功能主治:用于肢端肥大症,部分患者在第十九次治疗后症状消失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仅能通过臀部肌肉深部注射给药,而决不能静脉注射。 如果穿入血管要更换注射部位。 反复注射应当轮流选择左侧或右侧不同的臀部肌肉注射。 肢端肥大症 对使用标准剂量皮下注射善宁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共3月。 治疗可以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善宁后1天开始。 此后剂量应当根据血清GH和生长因子C(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决定。 如果3月后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生化参数(GH和IGF-1)尚未完全控制(GH>2.5ug/L)时,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如GH≤(smallerthanorequalto)2.5ug/L,则继续使用20mg治疗,每4周给药1次。 如果使用20mg治疗3月后,GH的浓度持续低于1ug/L,IGF-1的浓度正常以及临床上肢端肥大症的可逆的症状和体征消失,本品的剂量可降至10mg。 鉴于如此低的剂量,要密切观察监测血清GH和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 对于不适合外科手术、放疗、多巴胺激动剂治疗或治疗无效的患者,或在放疗发挥充分疗效前病情处于潜在反应阶段的患者,建议在开始上述使用本品治疗前,先短期使用皮下注射善宁以评估奥曲肽治疗的耐受性和疗效。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已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对于症状已完全由皮下注射善宁控制的患者,建议本品的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原有的皮下注射善宁的有效剂量治疗应当维续到第一次注射本品后至少2周(有的患者则需维持3-4周)。 从未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建议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短期(约2周)每日3次皮下注射善宁0.1mg,以评估奥曲肽治疗反应和全身耐受性。 剂量调整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后,对于症状和生化指标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剂量应当降至1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症状仅部分控制的患者,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胃肠胰肿瘤期间,患者的症状会一度更明显。 此时建议加用皮下注射善宁,其剂量与使用本品之前相同。 这对于治疗的最初2月使血奥曲肽达到治疗水平尤为重要。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当皮下注射善宁治疗时,肾功能损害不会影响血奥曲肽的曲线下面积(AUC)。 因此本品的剂量不必调整。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通过皮下和静脉途径给予善宁的研究发现肝硬化患者的清除力可能下降,而脂肪肝患者则不然。 鉴于奥曲肽较宽的治疗窗,肝硬化患者的本品的剂量不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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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曲肽(Octreotide)医保报销比例,Octreotide(Octreotide)已纳入医保报销。报销类别:医保乙类。各地区的相关政策不同,报销的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在40%~60%之间。
奥曲肽(Octreotide)是一种合成的骨骼激素类药物,广泛应用于治疗多种内分泌疾病,如肢端肥大症、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以及胰岛素瘤。由于其治疗费用相对较高,因此药品的医保报销比例成为患者关心的重要问题。本文将针对奥曲肽的医保报销情况进行探讨。
1. 奥曲肽的药理作用
奥曲肽是一种长效的生长激素抑制剂,能够有效抑制体内多种肽类激素的分泌。它对生长激素、胰岛素、胃泌素等激素的抑制作用,使其在治疗相关疾病时具有显著效果。在肢端肥大症等疾病中,奥曲肽能够帮助患者缓解症状,改善生活质量。
2. 奥曲肽适应症的多样性
除肢端肥大症外,奥曲肽还适用于多种内分泌肿瘤的治疗,如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等。对于这些疾病,奥曲肽能够有效控制肿瘤相关症状,减轻患者的不适,延缓疾病进展。因此,奥曲肽在这些领域备受关注。
3. 医保报销政策现状
目前,关于奥曲肽的医保报销政策因地区和医保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一些地方,奥曲肽被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中,患者可以享受一定的报销比例,但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患者在使用该药物前,建议详细了解当地医保政策,以获取最大程度的经济支持。
4. 未来展望与建议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药品的医保报销政策也在逐步完善。公众对奥曲肽等特需药物的关注度将促使相关部门不断优化报销范围与比例。患者和家属应积极与医生沟通,了解药物的使用必要性,以及合理的治疗方案,以便在医保政策的框架内进行有效的治疗。
奥曲肽作为一种重要的内分泌疾病治疗药物,其医保报销比例的变化对患者的负担影响深远。希望通过进一步的政策完善,让更多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治疗,享受到高效而经济的医疗服务。